自高雲翔在澳洲被捕以後,事情一再發酵,引起了廣泛的關注。4月10日上午,高雲翔案三審在澳大利亞悉尼中央法庭進行開庭。妻子董璇也來到了法庭現場進行旁聽。
庭審現場:高雲翔態度360度大轉變
高雲翔案件在4月5日進行二審的時候,對著鏡頭飛吻了兩次,狀態十分輕鬆。據悉,這一次依然是通過視訊的方式出庭,面目表情既緊張又嚴肅,完全沒有二審時輕鬆的狀態。
庭審現場:警官向法庭提供了多項證據
當庭,警官向法官提供了十幾頁的證詞,只有兩三行與高雲翔有關,且沒有任何造成受侵害人受傷的描述。但是法庭方面獲得的證據表明:當天受侵害女子與王晶、高雲翔曾共同進入了香格里拉酒店的某一房間。案發後受害女子選擇了第一時間報案,且房間內發現了血跡和精液,被侵害女子雙腿也發現淤青,玻璃上有手掌印,與受侵害女子所陳述的在窗戶前被迫發生性關係的說法一致。
庭審結果令人瞠目:500萬保釋金無力迴天
理由是:
1.中澳無引渡條款,澳方怕高雲翔回國後不再會澳洲接受審理。
2.法官懷疑該女子來歷不明,該女子是某外匯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最近才有一次高達200萬澳幣的收入,以前沒有。而且陳女士只與高雲翔見過三四次,並不是很熟。法官懷疑該女子的保釋金來自被告方。
3.高雲翔及王晶出獄有可能有對受害女子行為造成干擾的風險
高雲翔被指控兩項罪名
想比之前的媒體報道高雲翔案件由性侵改為“襲擊”。其實不然,高雲翔這次是受到兩項罪名的指控都和性侵有關。一是“性侵”,二是“團伙作案性侵”。
高雲翔將在監獄再次度過18個月?
由於警官在案發現場收集到了精液和女子的月經血,現在已經提取了被告方的DNA正在進行檢測,這將是該案件最有力的證據。目前DNA正在化驗中,需要等待化驗結果出來之後再次開庭。
即使DNA檢測結果出來,高雲翔的案件也不確定及時開庭。對此知名律師沈寒冰(澳大利亞華人律師行AHL法律首席律師)表示:首先,DNA檢驗只是案件其中的一個證據組織環節。DNA的檢驗分很多種,檢驗時長要分不同案件情況而定。此次高雲翔案件中提到的18個月也只是一個“虛數”,目前並不能確定此案需要等多長時間才能審理。因為高雲翔所在受審的地方西南威爾士州政府很窮,警察不夠、法庭不夠、法官不夠,很多的案子都在排隊等。如果高雲翔案件發生前,法院沒有其他案件,那他的案件很快就可以進入審理程序。反之,若之前有10000個案件待審理,那高雲翔案件再次開庭的時間不止等待18個月。據澳方媒體傳來消息稱等18個月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意味著高雲翔需要再要監獄中度過18個月。
但是據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上訴成功的可能性性並不大,因為畢竟澳方和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例,法院擔心高雲翔被保釋候後,不回澳洲接受審理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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