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番抗議後,谷歌擱置了與五角大樓的Maven項目,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不作惡”的正軌上。對社會谷歌而言,“不作惡”原則早已從最初的非正式公司口號,變為了公司員工的核心價值觀,以及人們對其的訴求。但對於企業谷歌而言,“不作惡”原則像是一把懸掛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都可能因為利益而繃斷。即便這次看起來最終以員工勝利而宣告結束,但逐利的谷歌可能仍會越走越遠。
1999年的“不作惡”
1998年,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共同創建了谷歌。一年後,谷歌網站正式啟用。也是在1999年,公司創始人提出了非正式的公司口號“The perfect search engine, do not be evil”(最完美的搜索引擎,不會作惡)。
在經過短暫的發展後,谷歌在2004年首次公開募股。創始人如此寫到,“不要作惡。我們堅信,作為一個為世界做好事的公司,從長遠來看,我們會得到更好的回饋—即使我們放棄一些短期收益。”這也在日後被視為是谷歌的“不作惡宣言”。
在谷歌逐步發展出的核心價值觀裡,其中一條便是“Do the right thing;don’t be evil”(做正確的事,不作惡)。即便谷歌以及在谷歌辦公的人們相信是如此,但仍舊引發外界的爭論與熱議。其中相當有名的當屬蘋果創始人喬布斯,喬布斯曾在2010年聲稱谷歌所謂“不作惡”信條完全是“扯淡”。這有十分個人的因素在其中,但谷歌真的能一貫堅守“不作惡”準則嗎?
2015年的“新準則”
谷歌在2005年開始進入中國。隨著谷歌進入中國,谷歌“不作惡”的理念也深入人心。直到現在,仍舊有人寧願相信谷歌不作惡,而不願正視事實。在2010年穀歌退出大陸時,也引發不少爭論,大量人為“不作惡”的谷歌的離開而扼腕嘆息。
但谷歌並未能始終如一的堅持“不作惡”理念。在2015年,谷歌將上市主體正式更名為Alphabet。谷歌再也不再是單純的搜索公司了。與之而來的,就是新公司Alphabet向員工發行的新行為準則“做正確的事——遵守法律、行為端正,相互尊重”。不作惡準則銷聲匿跡。當然,原有的谷歌搜索及廣告部門公司仍受“不作惡”的約束。
但Alphabet再也不再是從前的谷歌了。相較於“不作惡”的行動口號,“做正確的事”更符合Alphabet發展需要,更能招攬生意。Alphabet的股東也並不會在意谷歌是否作惡,他們更在意的是利潤、回報。甚至早在規則變更前,谷歌內部就早已對“不作惡”有所非議,曾有人表示:“謝爾蓋說什麼是邪惡的,那便是邪惡的。”谷歌行為準則的變化不過是將已有的現實進行如實轉述罷了。
2018年的“AI七原則”
但人們並未從反差中清醒過來。即便時常出現谷歌因違法收集用戶數據等原因站上被告席,但因為國內廠商更為惡劣的行徑,人們對此視而不見。但如今AI的發展讓一切變得不太一樣了。谷歌這次也因為與美國軍方Maven人工智能項目而走到了“不作惡”的對立面上。
早在今年3月,谷歌內部的抗議活動就已經聲勢浩大,數千谷歌員工聯名要求抵制與五角大樓的這項合作。但當時谷歌雲CEO表示這項合同金額只有900萬美元,微乎其微。隨後The Intercept卻揭露出谷歌商務部分預計軍用無人機人工智能收入將從最初的每年1500萬美元增加到2.5億美元,甚至此後五角大樓還向Project Maven額外增加了1億美元撥款。
谷歌顯然意識到了“不作惡”理念對自己帶來的巨大影響,在今年4月底或5月初的某個時間點上,谷歌甚至將其“不作惡”的表述徹底刪除。而在去年9月的時候,谷歌就曾經討論是否披露這一事宜,並意識到可能會引發輿論災難。Google雲首席科學家李飛飛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媒體損壞Google聲譽的絕佳機會。”也許正因為此,谷歌選擇了隱藏,直到最終被媒體曝光。
如今,迫於谷歌員工離職、抗議,學界大牛聯署反對等輿論壓力,谷歌調整了自己的政策,並正式發佈了使用AI的七項原則,表示不會將AI應用於“武器或其他用於直接傷害人類的產品;以及收集使用信息,以實現違反國際規範的監控的技術”等。似乎最終,“不作惡”原則將谷歌引回了正軌。
寫在最後
但谷歌還是表示,仍舊會與政府和軍方在諸如網絡安全、培訓以及徵兵等領域展開AI合作。甚至,即便谷歌不將技術用於武器開發,Zdnet表示“但一旦變成開源項目,這些技術和代碼就有可能用於作惡,就像其他的工具與技術一樣。”而這些,顯然並不在谷歌的考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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