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吃透 “會計利潤與所得稅費用調整過程”

一文吃透 “會計利潤與所得稅費用調整過程”

當我們測算所得稅費用計算是否合理的時候,往往會用利潤表中,利潤總額乘以母公司稅率,如果差異較大,便會進入附註,查看所得稅費用科目“會計利潤與所得稅費用納稅調整過程”。

這張表從利潤總額乘以母公司稅率開始,經過一系列的調整後得到的所得稅費用金額等於利潤表披露的金額。下面具體說說:

1、永久性差異要調整。所得稅費用分為當期和遞延,即,要麼當期納稅,要麼以後要納稅,對於永久不納稅的收支,對所得稅沒影響,就不能歸入企業所得稅支出,即所得稅費用。因此,所得稅調整表,調整的就是利潤總額中永久不納稅的收支,從而調出一個只有當期和遞延的所得稅費用。因此調整過程表中有這麼兩項“不可抵扣的成本、費用和損失的影響”(常見的有,超支的業務招待費、職工福利、工會經費、廣告宣傳費、捐贈、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未取得合法票據的費用支出等)以及“非應稅收入的影響”(常見的有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政府補貼、居民企業間利潤分紅等),都是反映永久性差異。

2、暫時性差異如果當初確認遞延所得稅費用,則不會造成所得稅費用變動,比如100萬的資產減值損失,當期所得稅費用計算的時候,利潤總額要加回100萬計算所得稅,假設稅率為25%,那麼當期所得稅費用就是調增100*0.25,而對於該項資產減值損失造成的稅會暫時性差異,我們要確認一筆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費用-100*0.25。如此,當期所得稅費用與遞延所得稅費用呈現一增一減的關係,對於所得稅費用整體沒有任何影響。但是,無法預計未來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未對該項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那麼就會造成當期所得稅費用增加25萬,但遞延所得稅費用由於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因此未有減少,從而整體所得稅費用增加25萬。因此,我們看到調整過程表中有一項“本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還是前述例子,如果2016年沒對該項資產減值損失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017年預計未來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於是在2017年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遞延所得稅費用為確認-25萬,該事項由於對2017年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沒有任何影響(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在2016年度),從而對2017年當期所得稅費用沒有影響,因此,2017年當期整體所得稅費用由於該筆去年的資產減值損失本年確認遞延所得稅費用而調減25萬。這就是調整過程表中的“使用前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再引申一下,如果該筆壞賬在2017年收回,從而壞賬準備本期轉回,轉回導致2017年當年資產減值損失減少,利潤總額增加,因此2017年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應當調減這塊減值損失的影響,如果該筆減值損失在2016年度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那麼2017年度就不存在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從而2016、2017年均不存在對遞延所得稅費用的影響,然而這兩年都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產生了影響,2016年歸類為“本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2017年歸類為“使用前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如果2016年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那麼2016年就對當期和遞延所得稅均產生了影響,一增一減,影響抵消,2017年因壞賬轉回,從而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回,對2017年當期和遞延所得稅資產均產生了影響,一減一增,影響抵消。

3、可抵扣虧損類似於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如果當期確認也不會產生影響,不確認則會造成影響。原理同上,比如2016年產生可抵扣虧損100萬,當年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費用,當年的所得稅費用為零,我們用利潤總額(假設等於可抵扣虧損100萬)乘以稅率算出所得稅費用為-25萬,原因就是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費用-25萬,因此歸入“本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2017年產生200萬應納稅所得額,足以彌補2016年可抵扣虧損,由於彌補了2016年可抵扣虧損,因此2017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從而當期所得稅費用減少,而由於2016年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017年也無從轉回,因此對遞延所得稅費用無影響,從而導致整體所得稅費用減少25萬,歸入“使用前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

4、調整以前期間所得稅的影響。上年彙算清繳,導致上年確認的所得稅費用變化,從而確認在本年所得稅費用(該處理因各事務所而異),然而與本年利潤總額以及應納稅所得額無關,因此你用本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算出來的所得稅費用還需要加上確認的去年彙算清繳補提的所得稅費用,才是利潤表中反映的所得稅費用。比如,今年利潤總額100萬,假設等於應納稅所得額,那麼今年的當期所得稅費用為25萬,然而利潤表中有30萬,為啥,就是因為還有5萬是2016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結果導致補提的所得稅費用。

5、稅率調整導致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的變化。也不難理解,也是與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無關,與前述一樣,橫空出世直接影響所得稅費用的,不多說。

6、子公司適用不同稅率的影響。合併報表用的是合併利潤總額整體乘以母公司的稅率,然而有些子公司適用不同稅率,如為高新企業,享受優惠稅率15%,子公司的所得稅費用按照15%計算,合併層面的所得稅費用是母公司的加上子公司的,因此直接用母公司25%的稅率,顯然會多算所得稅費用,此時就要對這10%差額的稅率進行調整。這跟前述的影響一樣,都屬於既與利潤總額無關,也與應納稅所得額無關,直接影響所得稅費用核算金額的因素調整。

◆常見問題

1、附註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會披露“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明細”往往會披露期初期末金額,那麼如何與所得稅費用調整表進行勾稽?

答:期初期末差額,即為未確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新增和減少,乘以所得稅稅率之後,新增即對應“本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減少則對應“使用前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因此二者相加即為期初期末差額。比如,2016年合併報表可抵扣虧損總額100萬,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之當期未確認披露100萬,2017年合併報表部分子公司繼續虧損100萬,部分子公司盈利抵扣了50萬,那麼整體2017年底可抵扣虧損100+100-50=150萬。如此,乘以稅率後,新增的25萬即為未確認的影響,減少的12.5萬即為使用前期的影響,兩者相加淨額12.5萬,即為對2017年度整體所得稅費用的影響,也即期初期末差額50萬*0.25的金額。

2、政府補助確認了遞延收益,如何體現在納稅調整過程表中。

答:原理同壞賬準備。比如2016年收到政府補助100萬,80萬遞延收益,分5年直線法攤銷進營業外收入,2016年當年20萬營業外收入,稅法上100萬在2016年要納稅,形成的稅會暫時性差異。如果2016年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則2017年20萬轉入損益時,這部分損益不再納稅,從而2017年當期所得稅費用調減,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則調增了遞延所得稅費用,因此一減一增,對2017年當年所得稅費用整體無影響;如果2016年未確認遞延所得稅,2016、2017兩年均應在納稅調整過程表中體現,分析同前述資產減值損失,不再累贅。

3、壞賬核銷如何調整,因為不同於壞賬轉回,應收賬款收不回來,導致壞賬準備核銷,壞賬準備與應收賬款要對沖,淨額進營業外支出,不影響資產減值損失。

答:舉例說明,2016年確認壞賬準備100萬,資產減值損失100萬,2017年確認收不回來,壞賬準備與應收賬款100萬全部對沖。如果2016年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則不需要專門調整,2017年轉回時,雖然不走資產減值損失,但仍然要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因為你的實際損失已經產生,向稅局備案,便可稅前抵扣,因此應納稅所得額調減,從而當期所得稅費用調減,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轉回,導致遞延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從而一減一增,對2017年整體所得稅費用無影響。即,如果2016年確認了遞延,則兩年均不需要專門調整,如果未確認,則兩年均需專門調整。

4、股份支付是否要專門調整。

答:對於股份支付形成的管理費用是否可稅前抵扣,應當結合稅局要求,如果不能,即使以後行權也不可以,則應當確認為一項永久性差異,在“不可抵扣的成本、費用和損失的影響”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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