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这三男子寻衅滋事让逮了!

原平公安

自五月初忻州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夏安利剑七号”行动以来,原平市公安局积极部署,迅速行动,近日,该局新原、崞阳、子干派出所先后查破三起寻衅滋事案,抓获违法嫌疑人郭某全(男,56岁,住新原乡北郭下村)、王某宽(男,47岁,住沿沟乡李家尧村)、周某海(男,50岁,住子干乡西南贾村)。

今年年初,原平市新原乡北郭下村村民王某与山西陆军预备役步兵某师签订了书面看管协议,将位于北郭下村紧傍的山西陆军预备役步兵某师所属农场的205亩耕地交由其耕种管理,管理期限为一年。在王某看管期间,违法嫌疑人郭某全以该土地有争执纠纷为由,多次阻拦王某雇佣的农业机械耕种土地。5月6日15时许,郭某全阻拦王某雇佣的农用机械耕地,双方因此发生冲突;5月10日14时许,郭某全再次阻拦王某雇佣的农用机械耕地时,双方又发生冲突。原平市公安局新原派出所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郭某全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5月14日6时30分许,违法嫌疑人王高宽来到崞阳镇某饼铺吃早餐,期间,该饼铺老板宣某和其妻李某因琐事与王某宽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某宽将店门口的煤气罐砸向店里,致使李某腿部等处受伤,该还将饼铺店门口处摆放的月饼、干罗等食物掀翻在地,导致经济损失约200元。原平市公安局崞阳派出所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宽行政拘留十日。

5月15日13时许,邢某和本村村民张某、赵某等人在位于子干西南贾村一饭店吃饭时,违法嫌疑人周某海进来将三人的饭菜倒掉并拿起水杯砸在桌子上,被在场的赵某劝开后,周某海又再次返回并抓住邢某的头发,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原平市公安局子干派出所已对违法嫌疑人周某海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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