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這三男子尋釁滋事讓逮了!

原平公安

自五月初忻州市公安局部署開展“夏安利劍七號”行動以來,原平市公安局積極部署,迅速行動,近日,該局新原、崞陽、子幹派出所先後查破三起尋釁滋事案,抓獲違法嫌疑人郭某全(男,56歲,住新原鄉北郭下村)、王某寬(男,47歲,住沿溝鄉李家堯村)、周某海(男,50歲,住子幹鄉西南賈村)。

今年年初,原平市新原鄉北郭下村村民王某與山西陸軍預備役步兵某師簽訂了書面看管協議,將位於北郭下村緊傍的山西陸軍預備役步兵某師所屬農場的205畝耕地交由其耕種管理,管理期限為一年。在王某看管期間,違法嫌疑人郭某全以該土地有爭執糾紛為由,多次阻攔王某僱傭的農業機械耕種土地。5月6日15時許,郭某全阻攔王某僱傭的農用機械耕地,雙方因此發生衝突;5月10日14時許,郭某全再次阻攔王某僱傭的農用機械耕地時,雙方又發生衝突。原平市公安局新原派出所已依法對違法嫌疑人郭某全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5月14日6時30分許,違法嫌疑人王高寬來到崞陽鎮某餅鋪吃早餐,期間,該餅鋪老闆宣某和其妻李某因瑣事與王某寬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王某寬將店門口的煤氣罐砸向店裡,致使李某腿部等處受傷,該還將餅鋪店門口處擺放的月餅、幹羅等食物掀翻在地,導致經濟損失約200元。原平市公安局崞陽派出所已依法對違法嫌疑人王某寬行政拘留十日。

5月15日13時許,邢某和本村村民張某、趙某等人在位於子幹西南賈村一飯店吃飯時,違法嫌疑人周某海進來將三人的飯菜倒掉並拿起水杯砸在桌子上,被在場的趙某勸開後,周某海又再次返回並抓住邢某的頭髮,被在場的其他人勸開。原平市公安局子幹派出所已對違法嫌疑人周某海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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