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晚,謝飛接受安樂林路鼎盛園小區底商某超市經理黃某某宴請,在洗浴中心用餐、洗浴等,費用由黃某某支付。謝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宴請費用已退回。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東營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謝飛 政法 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