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人如何過夜生活?

BeaNSider

(1)古人的生活律

順應自然規律是中國古人的一貫行為準則,高深莫測者如《易經》中的五行八卦,簡單易懂深入人心如我們小學就朗朗上口的二十四節氣歌,都是中國古人觀察自然,順應天時的規律總結,並在生活中有完美的體現。《禮記》、《呂氏春秋》中都有《月令》記載,即對不同季節應做的不同事情的規定。《國語》中也有“明而動,晦而休,無日以怠”的記錄,也就是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中國古代日常生活的傳統秩序,歷代甚至也以律令的方式對這種生活方式加以法律化。如唐宋時就有規定除“公事急速及吉凶疾病之類……諸犯夜者,笞二十”;明代也有規定“除公務急速疾病生產死葬執有燈亮者不禁外”,“以一更三點禁人行,五更三點放人行”……如此規定種種,不勝枚舉。

(《四民月令》書影)

但是,夜生活無論在哪個時期都是無數躁動不安的心所向往的,心之所向,即使律令繁多,也無法阻擋。當然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商品經濟的進步,不可避免的進化出了可以度過夜生活的場所。夜生活嘛,從古到今就算到未來估計也總離不開吃喝玩樂幾個字,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古人的夜生活有多豐富。

(2)古人的夜生活之一---飲食

早在先秦的流行歌《詩經》中就有這麼一首《湛露》,其中唱到“湛湛露斯,匪陽不晞。厭厭夜飲,不醉無歸”。跨度大點,時間線拉到唐代,唐詩中多有夜宴的描寫,如李白《寄王漢陽》:“南湖秋月白,王宰夜相邀。錦帳朗官醉,羅衣舞女嬌。笛聲喧河鄂,歌曲上雲霄。”李群玉《長沙陪裴大夫夜宴》:“東山夜宴酒成河,銀燭熒煌照綺羅。四面雨聲籠笑語,滿堂香氣泛笙歌。拎冷玉漏初三滴,湘豔金筋已半配。”閻朝隱《夜宴安樂公主新宅》:“鳳皇鳴舞樂昌年,蠟炬開花夜管絃。半醉徐擊珊瑚樹,已聞鐘漏曉聲傳。”紫醉金迷,流連忘返啊。宋代的夜生活則擁有了更大的受眾,不僅達官貴人,普通民眾也能參與其中,《東京夢華錄》記載:“出朱雀門,直至龍津橋。自州橋南去,當街水飯、熬肉、幹脯。王樓前獾兒、野狐、肉脯、雞。梅家鹿家鵝鴨雞兔肚肺鱔魚包子、雞皮、腰腎、雞碎,每個不過十五文。曹家從食。至朱雀門,旋煎羊、白腸、鮓脯、火贊凍魚頭、姜豉枼刂子、抹髒、紅絲、批切羊頭、辣腳子、薑辣蘿蔔。夏月麻腐雞皮、麻飲細粉、素籤紗糖、冰雪冷元子、水晶皂兒、生淹水瓜、藥木瓜、雞頭穰沙糖、綠豆、甘草冰雪涼水、荔枝膏、廣芥瓜兒、鹹菜、杏片、梅子姜、萵苣筍、芥辣瓜旋兒、細料餶飿兒、香糖果子、間道糖荔枝、越梅、釒屈刀紫蘇膏、金絲黨梅、香棖元,皆用梅紅匣兒盛貯。冬月盤兔、旋炙豬皮肉、野鴨肉、滴蘇水晶魚會 、煎夾子、豬髒之類,直至龍津橋須腦子肉止,謂之雜嚼,直至三更……”搞什麼!報菜名啊!不說了,我先去喝口白開水壓壓驚……

吃喝就到這吧,越說越餓……

(《韓熙載夜宴圖》局部)

(3)古人的夜生活之二---玩樂

唐朝人晚上喜歡去看歌舞表演、聽演唱會。王湮有詩《夜座看搊箏》:“調箏夜坐燈光裡,卻掛羅帷露纖指。朱弦一一聲不同,玉柱連連影相似。”劉言史《王中垂宅夜觀舞胡騰》雲:“石國胡兒人見少,蹲舞尊前急如鳥。織成蕃帽虛頂尖, 細氎胡衫雙袖小。手中拋下蒲萄盞,西顧忽思鄉路遠。 跳身轉轂寶帶鳴,弄腳繽紛錦靴軟。四座無言皆瞪目, 橫笛琵琶遍頭促。亂騰新毯雪朱毛,傍拂輕花下紅燭。 酒闌舞罷絲管絕,木槿花西見殘月。”當然還有各種小遊戲如夜間泛舟(尹懋《秋夜陪張承相趙侍御遊遭湖》有:“嬉遊竟不盡,乘月泛舟還”)、如對弈下棋(白居易詩:“唯共嵩陽劉處士,圍棋賭酒到天明”)、再如鬥雞走狗賭博者(李益《輕薄篇》雲:“誰家少年,馬蹄蹋蹋。鬥雞走狗夜不歸,一擲賭卻如花妾”),夜生活頗為豐富。

(清代茶樓戲院)

相比於唐代夜生活的貴族範,宋人的夜生活則更深入平民。汴梁城中“處處擁門,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飲食”,“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里,擊九蹴鞠,踏索上竿。……更有猴呈百戲,魚跳刀門,使喚蜂蝶,追呼螻蟻”,熱鬧非凡。

總之,古人不比我們現代人更差娛樂精神,以上列舉的一些例子不過是豐富多彩夜生活的冰山一角。

當然,有精力、有時間、有錢過夜生活的,大部分是貴族至少是城裡人,如果是鄉下老農,除了盛大節日,還是洗洗早睡吧,畢竟明早起來還要繼續下地幹活……


越後湯澤

不過話說回來,在一個沒有電燈、電腦、電視、KTV的時代,尤其是勞動人民,回家之後又點不起蠟燭或煤油燈,天黑之後實在無事可幹,所以啪啪啪造個孩子也倒順理成章……愛默生不也說過麼,“光明是最好的警察,因此無情的曝光反倒保護了世界”,這個當然不是針對黑暗中造小人兒,而是物理意義和隱喻意義上黑暗中的犯罪。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電燈真是一個降低犯罪的偉大發明啊。

我們總是擔心大半夜醒來後幹躺著,但那對你或許是有好處的。越來越多來自科學和歷史的證據表明,連續八小時的睡眠也許並非自然。

在上世紀90年代初,精神病學家托馬斯·沃赫主導了一項實驗,在這項實驗中他把一群人置於每天有14個小時黑夜的壞境中以度過一個月。

這確實得花點時間來讓測試者調整他們的睡眠,但是到第四周測試者們養成了一種不同的睡眠方式。他們先睡上四個小時,然後醒個一到兩個小時,之後又繼續睡上第二個四小時。

雖然睡眠科學家對研究結果感觸頗深,但在大眾思想中要不間斷的睡上八個小時的觀念依然無所動搖。

2001年,弗吉尼亞理工學院的歷史學家羅傑·埃克奇發表了一篇題材新穎的文章,內容來自他16年的研究,大量的歷史證據揭示了人類過去睡眠會分為兩個時間段。

羅傑·埃克奇認為這幅珍·賽恩熱達姆1595年的雕版畫是夜間活動的證據。

四年後他的書《一日將盡:過去的夜晚》(At Day's Close : Night in Times Past)發表,發掘了超過500份關於分段睡眠方式的參考文獻,有來自日記,法庭審理筆錄,醫學圖書和文學作品(從荷馬奧德賽到尼日利亞現代部落的人類學探究)。

和沃赫實驗中測試者的經歷非常類似,這些參考文獻描述了夜幕降臨後兩小時後的第一次睡眠,接著是一到兩小時的不眠期,然後開始第二次睡眠。

“這可不僅僅是文獻數量的問題——關鍵是它們涉及睡眠的方式,就像分段睡眠是一種常識,”埃克奇說道。

在醒著的時間段,人們還是挺活躍的。他們通常起身去上個廁所或者吸根菸,有些甚至去拜訪鄰里。大多數人待在床上,閱讀、寫點東西並且常常祈禱。15世紀晚期有大量的祈禱手冊用於在睡眠間的清醒期進行特別的禱告。

並且醒著的幾個小時里人們也不孤單——他們會和床伴說說話,或者做個愛什麼的。

一份來自16世紀法國的醫生手冊上甚至建議夫妻造人的最佳時間是在第一次睡眠之後,而不是勞累一天後直接開始,經過第一次睡眠,“他們會更有性趣”並且“表現得更棒”。

埃克奇發現,關於分段睡眠的文獻在17世紀晚期開始逐漸消失。首先開始於北歐城市中的上流階層,然後在接下來的200年後情況蔓延到了西方社會的其他地區。

一直到上世紀20年代,分段睡眠的觀念才完全從我們的社會意識中退去。

他把這種初始轉變歸因於街道照明、家庭照明的提高改進,和咖啡館的大量興起,它們有時通宵營業。由於夜晚變成了人們合法活動的一個時段,隨著夜生活的興起,人們用於休息的時間就縮短了。

在歷史學家克雷格·科斯洛夫斯基《夜間帝國》(Evening’s Empire)一書中,他給出了一個對於這一切如何發生的解釋。

“在17世紀之前往往和夜晚相關的通常沒什麼好事,”他說道。夜幕之下總是聚集著聲名狼藉的人——比如罪犯,妓女和酒鬼們。

“甚至那些能夠支付的起燭光的富人,本能把他們的錢花到更有意義的事情上。對他們來說,跟通宵相關的事均沒有什麼聲譽和社會價值可言。”

這樣的情況隨著宗教改革和反改革運動的進行而發生了改變。在迫害異教徒時期,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習慣於晚上執行秘密行動。在更早的時候夜晚屬於那些道德敗壞的惡棍,現在那些可敬的人也變得習慣於利用黑夜的時間。

這種趨勢也逐漸向整個社會層面轉移,不侷限於那些能付得起燭燈的人,隨著街道照明的出現,晚間社交活動開始滲入各個階層。

1667年,巴黎成了全世界第一個照亮其街道的城市,在玻璃燈具中放入蠟燭。同年里爾(法國北部城市)也跟隨效仿,兩年後阿姆斯特丹(荷蘭首都)發展起了效能更高的燃油照明燈。

直到1684年,倫敦才加入上述城市的行列,到17世紀末,歐洲超過50個主要城鎮在夜間得以照明。

夜晚變得時尚迷人,花數個小時躺在床上在那時被認為是一種時間浪費。

在萊比錫這樣的小城市中心,德國人僱傭100人點700盞油燈。

“人們變得非常有時間意識對效率也很注重,當然是在19世紀之前,”羅傑·埃克奇說道,“但工業革命更迅速的強化了人們的這種態度。”

這種態度轉變的有力證據來自於一份1829年的醫學期刊,其中鼓勵父母強迫他們的孩子擺脫分段睡眠的習慣。

“如果沒有疾病或者突發事件纏身,他們沒必要比在第一段睡眠中得到更多的休息。”

“同時,如果他們豎著耳朵再打個小盹,他們會被教導,把這看成一種不利於他們名譽的不節制行為。”

1809年倫敦,公眾對於新安裝的煤氣照明紛紛產生了好奇

當今,很多人似乎已經很好地適應了八小時睡眠,但是埃克奇相信,許多睡眠方面的問題可能源於人體對分段睡眠的自然偏好和普遍存在的人造照明。

他認為這可能是被稱作睡眠維持性失眠的根源,患這種症狀的人會半夜醒來,然後便很難入睡。

在19世紀末期這種症狀第一次出現於文學中,以此同時有關分段睡眠的描述消失了。

“對於大多進化歷程我們以一種特定方式睡覺,”心理學家格雷格·雅各布斯說道,“半夜醒來是正常人體生理機能的一部分。”

我們必須在完整的時間段內睡覺的觀念或許是有傷害性的,他說,如果這種觀念使人們半夜醒來帶著一種焦慮的心情,而且這種焦慮本身有礙於睡眠,並且還有可能蔓延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拉塞爾·福特斯,一位牛津大學的生理週期(生物鐘)神經學的教授,分享了他得這種觀點。

“許多人半夜醒來伴隨著恐慌,”他說道,“我告訴他們,他們的體驗只不過是退回到了雙模睡眠方式。”

但是大多數醫生依然無法認識到完整的八小時睡眠或許是非自然的。

“醫生們面對的超過30%的內科問題直接或間接與睡眠有關。但是睡眠在醫療培訓中已被忽略而且很少有研究中心來進行睡眠的研究,”他說道。

雅各布斯認為睡眠之間醒著的時段,這段時間人們只好休息和放鬆,原本對人類自然調節壓力的能力起著重要的作用。

在很多歷史記述之中,埃克奇發現人們用這段時間來考慮自己的夢想。

“今天我們很少花時間做類似這樣的事了,”雅各布斯博士說道,“這並非巧合,在現代生活中,報告有多慮,壓力大,抑鬱,酗酒和藥物濫用的人數已經攀升。”

所以下次當你在半夜醒來,想想你工業時期前的祖先們,放鬆下來。醒來躺著或許對你有益。


儂行蓋碗茶

藝嶼EYESVOT |夜生活

說到古代的夜生活,就要說到古代的宵禁制度。



以繁榮的長安為例,長安共有108個坊和兩個市。



坊門在日出和日落之時敲打鐘鼓來開啟和關閉坊門,關閉以後嚴禁在街上行走這就是宵禁制度。


採取這種不方便的制度,是因為早期的城市是為了統治者和貴族服務的。

為了方便統治者對城市的管理,和其自身的安全所以實行這種制度。

後來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城市不光光具有政治職能,其經濟職能也逐漸顯露。

裡坊制也慢慢被打破,到了宋代被開放的街市所取代。

有宵禁制度也並不意味著古人一點夜生活都沒有。

在長安正月十五全城會解禁聯歡,人們晚上都可以打著燈籠在坊間互串。

而且坊外入夜後街上不得有閒雜人等閒逛,但是關了門的坊內在晚上還是非常自由的。



每個坊內有飯店、茶館、酒樓、小商鋪,所以夜裡在坊內不上街隨意走動,也可以過上瀟灑的夜生活。

如果是達官貴人夜生活就更不用發愁了,唐代的達官貴人房屋華麗,佔地面積廣。

這些豪宅裡,亭臺樓閣、廣場噴泉一應俱全。

就拿長寧公主家來說,就有私人的蹴鞠場,可以自己在家踢蹴鞠、打馬球。

像這樣的達官貴人夜生活當然可以在自己家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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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我們晚上可以在家裡看電視、打遊戲、玩手機,還可以去外面燈紅酒綠……但你有沒有想過古人是怎樣過夜生活的呢?下面就是古人的各種夜生活,有詩為證。

01. 睡覺。


​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

02. 發呆。

人閒桂花落,夜靜春山空。月出驚山鳥,時鳴春澗中。

03. 喝酒。

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04. 下棋。

黃梅時節家家雨,青草池塘處處蛙。有約不來過夜半,閒敲棋子落燈花。

05. 會友。

閒居少鄰並,草徑入荒園。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

06. 嘆氣。

獨憐幽草澗邊生,上有黃鸝深樹鳴。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

07. 織布。

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

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

08. 洗衣。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

09. 送人。

潯陽江頭夜送客,楓葉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馬客在船,舉酒欲飲無管絃。

醉不成歡慘將別,別時茫茫江浸月。忽聞水上琵琶聲,主人忘歸客不發。

10. 想媳婦。

秋風清,秋月明,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相親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

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



11. 想老公。

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12. 偷東西。

聞有狗盜者,晝伏夜潛行。摩弓拭箭鏃,夜射不待明。

13. 約會。

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14. 爬樓。

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

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

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闌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

小樓寒,夜長簾幕低垂。恨瀟瀟、無情風雨,夜來揉損瓊肌。

15. 賞月。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16. 如廁。

鬱金堂北畫樓東,換骨神方上藥通。

露氣暗連青桂苑,風聲偏獵紫蘭叢。

長籌未必輸孫皓,香棗何勞問石崇。

憶事懷人兼得句,翠衾歸臥繡簾中。



17. 打獵。

林暗草驚風,將軍夜引弓,平明尋白羽,沒在石稜中。

18. 打仗。

月黑雁飛高,單于夜遁逃,欲將輕騎逐,大雪滿弓刀。

古人的夜生活,是不是比你的還豐富多彩?


夕日爆料

古代朋友們沒有手機,沒有電視,那麼多漫漫長夜,他麼是如何度過的呢?六個象聲詞加以總結:

呼呼呼

長夜漫漫,早些睡眠。古代生產力不發達,高產作物少,咱們農耕民族白天干了一天農活,身體已經非常累了,啥也不如睡個大覺舒坦,明天還得早起幹活呢!

啪啪啪

達官顯貴家的娛樂活動多,升斗小民家的娛樂活動少,但再少咱也有個傳統項目不是?適當的啪啪啪會解除一天的勞累,增強與另一半的感情,還有可能創造出家庭的新成員,或者說是新勞力,何樂而不為也?

咚咚咚

但凡有點財力,有三五知己,大家坐下來一起喝酒是個不錯的選擇,古代酒的度數低,武松魯智深這樣的動輒要喝掉二三十大碗,端起酒杯咚咚咚一口悶才是正確打開方式。喝喝酒、吹吹牛、吟吟詩、做做畫,陶冶情操,愉悅身心,人生一大美事。

唧唧唧

趕上漫長的冬夜,睡那麼久也不符合生理規律,很多平民女子會在前半夜搞點紡織工作,唧唧復唧唧,貼補點家用。

嗚嗚嗚

想起赴京趕考的丈夫、戍守邊疆的兒子、徵調徭役的兄弟,女人們黯然神傷,撒豆子撿豆子撿豆子撒豆子,假如這樣仍然無法排解,小心的嗚咽幾聲,亦是人之常情。

咿咿咿

達官顯貴、文人士子的夜生活自然不能混同於一般老百姓,帝國雞的屁是需要被拉動的,秦淮兩岸、八大胡同、當年粉黛,何處笙簫?唐詩、宋詞、元曲、明清豔情小說,沒有一代又一代捨身取利的姑娘們咿咿呀呀唱詞的浸潤,又如何能在歷史長河中捏爆封建的蚌殼,珍珠一般熠熠閃耀著不朽的光芒。


歷來現實

21世紀,人們的夜生活很豐富,晚上在家裡,可以看電視、上網、讀書、打遊戲、玩手機,也可以去外面與朋友聚會、喝酒,唱歌、去酒吧,看電影、逛夜市,甚至跳廣場舞……其實,古人的夜生活也有不少。為大家搜錄了一些古詩詞記錄的古人如何過夜生活的~

1、睡覺:多數人的“夜生活”


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


2、發呆


人閒桂花落, 夜靜春山空。 月出驚山鳥,時鳴春澗中。


3、喝酒


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4、等人下棋


黃梅時節家家雨,青草池塘處處蛙。有約不來過夜半,閒敲棋子落燈花。


5、會基友


閒居少鄰並,草徑入荒園。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


6、嘆氣


獨憐幽草澗邊生,上有黃鸝深樹鳴。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


7、織布


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

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


8、洗衣服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


9、送人


潯陽江頭夜送客,楓葉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馬客在船,舉酒欲飲無管絃。

醉不成歡慘將別,別時茫茫江浸月。忽聞水上琵琶聲,主人忘歸客不發。


10、想媳婦


秋風清,秋月明,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相親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

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


11、想老公


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12、睡別人老公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 感君纏綿意,系在紅羅襦。 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裡。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13、偷東西


聞有狗盜者,晝伏夜潛行。摩弓拭箭鏃,夜射不待明。


14、逛青樓


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15、各種爬樓


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 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

剪不斷,理還亂, 是離愁,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

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闌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

小樓寒,夜長簾幕低垂。恨瀟瀟、無情風雨,夜來揉損瓊肌。


16、看月亮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17、拉屎


鬱金堂北畫樓東,換骨神方上藥通。露氣暗連青桂苑,風聲偏獵紫蘭叢。

長籌未必輸孫皓,香棗何勞問石崇。憶事懷人兼得句,翠衾歸臥繡簾中。


18、打獵


林暗草驚風,將軍夜引弓,平明尋白羽,沒在石稜中。


19、打仗


月黑雁飛高,單于夜遁逃, 欲將輕騎逐,大雪滿弓刀。


陳冠任

漫漫長夜,無心睡眠。古人在關燈以後,也不是全部都脫衣服上床睡覺的,他們也和現在的人一樣。但是,不同的人群,夜生活也不太一樣,我們來說一下古人是如何度過吃完飯到睡覺的這段時間的。


先來說一下宮廷,拿清朝來說,皇帝在做完一天的工作後,一般共五點開始一直到九點,都是吃晚飯的時間。隆重的吃完飯之後,他們還要做佛事,祈禱一番,然後才能翻牌子、上床睡覺。

古代的普通農民,在簡單的吃完飯之後,農忙時節,由於晚上燈光昏暗,會做一些修理農具、織布紡線之類的活,農閒時節,則不需要這麼忙碌,他們一般會喝杯小酒,然後輕輕鬆鬆的準備來年要耕種的種子,比如剝花生等。



而商人則會利用晚上的時間算算帳,打理一下店鋪。讀書人會利用晚上時間看書,不過點著燈看書在古代平民家庭,算是一種十分奢侈的事,而且燈光十分昏暗,對眼睛不好。至於那些大商人和官二代,名人名流,晚上則會去青樓享受一番,談談人生。


歷史密探

古人當然也會夜生活,比如在酒樓喝酒,到戲劇看戲,但顯然,跟現代人相比,古人的夜生活要單調得多。而且,在漢唐、元明清時期,都有嚴厲的夜禁制度(宋代的夜禁則已鬆弛),市民想過夜生活也不如現代方便。

比如元朝法律規定:“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 夜禁時間從“一更三點”(大約是晚上8:10)開始;犯夜之人,“笞二十七”。忽必烈時代,朝廷還一度取締了元宵“放夜”的慣例:“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

明承元制,清又承明制,《大明律》與《大清律》均規定了夜禁制度:“凡京城夜禁,一更三點,鐘聲已靜之後,五更三點,鐘聲未動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鎮各減一等。其公務急速,疾病、生產、死喪不在禁限。”都是從“一更三點”開始禁夜行,而且對二更至四更時段的犯夜,懲罰更重。

清代有些地方,定更之後,不但“大街小巷鐍固柵門,不許人行走”,還不準居民“於門外坐臥乘涼”,只有每年的五六七月,盛夏炎暑,才“不禁居民開門納涼” 。是不是覺得很不可思議?

我們知道,唐時夜禁開始後,居民若有緊急事外出,可以向本坊的坊正申請公驗。清朝時,“居民昏夜有生產急病、請穩延醫者”,也允許夜行,但需要先向保甲長申領一塊“夜行牌”。夜行牌“長五寸、闊三寸”,由州縣衙門核發,蓋有官押,並塗上一層桐油,“付第幾保第幾甲長收執”。出行人申領夜行牌,例由保甲長“驗明本人面目、其家產病果真”,若屬實,“許給此牌,守柵人問明所至地方,開柵放行;回時即繳;如無此牌者,一概不許放行”。 你看,遇到急事夜裡要出行,也挺不容易。

題主又問:“想穿越到古代,順便問下古人的夜生活是怎麼過的?”基於前述夜禁制度的存在,我還是建議題主不要穿越。


吳鉤的鉤沉

這道問題的時間限制有點寬泛,所謂中國古代不能看成一個整體,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時代特點和具體環境,夜生活也會因時而異;中國古人這種說法也有問題,是士大夫群體,還是普通百姓呢?

我簡單從夜市的角度,談談中國古人的夜生活吧。中國的夜市據說起源於商周時代,當然這個是不可考的。春秋戰國時代,各國都有夜市,但目前的文獻似乎沒有具體的細節,諸如管理、規模等問題。秦王朝執行嚴格的宵禁制度,似乎沒有關於秦代夜市的歷史記載。

到了漢代,各種政府管制的市場發展起來,按名目分,有直市、獄市、肉市、軍市、宮市、關市等;若以經營時間劃分,有早市、大市、夕市、夜市4種。

漢代夜市的存在,使得一般百姓可以通過逛夜市來安排自己的夜晚生活。

到了唐代,市場規模擴大,譬如長安,整個城市被劃分為居住區——坊,商業區——市。但是,唐代的夜市不是我們想象中那麼自由,首先,坊和市是嚴格區分的;其次,全年夜市也只有上元節那天是開放的,因為政府執行嚴格的宵禁制度,如果有人“合黨連群,夜聚曉散”,就是“犯夜”,要予以處罰。

唐代中晚期,坊和市的區隔逐漸消弭,夜市管理也逐漸鬆動,唐人方德元在他的《金陵記》中就記載了金陵(今南京)的夜市:富人“盛金錢於腰間,微行夜中買酒,呼秦女,置宴。”這時,夜市的發展已向南方推進,全國的大中城鎮都有一定規模的夜市活動。詩人杜牧在《泊秦淮》詩中雲:“煙籠寒水月籠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詩中就描寫了金陵秦淮河邊紙醉金迷的夜市景象。

到了北宋,夜市的管理幾乎徹底放開。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四月十三,宋太祖詔令開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從此,飲食夜市不僅大量出現,而且非常繁榮。《東京夢華錄》裡記載:“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


從兩宋時代開始,政府宵禁的管制鬆動,直至徹底廢止,夜市也就繁榮起來。

綜上所述,逛夜市是中國古人,尤其是平民百姓主要的一種夜生活方式。至於飲酒、下棋等,則是少數士大夫、達官貴人居家的夜生活,不太有討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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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問題的時間限制有點寬泛,所謂中國古代不能看成一個整體,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時代特點和具體環境,夜生活也會因時而異;中國古人這種說法也有問題,是士大夫群體,還是普通百姓呢?

我簡單從夜市的角度,談談中國古人的夜生活吧。中國的夜市據說起源於商周時代,當然這個是不可考的。春秋戰國時代,各國都有夜市,但目前的文獻似乎沒有具體的細節,諸如管理、規模等問題。秦王朝執行嚴格的宵禁制度,似乎沒有關於秦代夜市的歷史記載。

到了漢代,各種政府管制的市場發展起來,按名目分,有直市、獄市、肉市、軍市、宮市、關市等;若以經營時間劃分,有

早市、大市、夕市、夜市4種。

漢代夜市的存在,使得一般百姓可以通過逛夜市來安排自己的夜晚生活。


到了唐代,市場規模擴大,譬如長安,整個城市被劃分為居住區——坊,商業區——市。但是,唐代的夜市不是我們想象中那麼自由,首先,坊和市是嚴格區分的;其次,全年夜市也只有上元節那天是開放的,因為政府執行嚴格的宵禁制度,如果有人“合黨連群,夜聚曉散”,就是“犯夜”,要予以處罰。


唐代中晚期,坊和市的區隔逐漸消弭,夜市管理也逐漸鬆動,唐人方德元在他的《金陵記》中就記載了金陵(今南京)的夜市:富人“盛金錢於腰間,微行夜中買酒,呼秦女,置宴。”這時,夜市的發展已向南方推進,全國的大中城鎮都有一定規模的夜市活動。詩人杜牧在《泊秦淮》詩中雲:“煙籠寒水月籠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詩中就描寫了金陵秦淮河邊紙醉金迷的夜市景象。


到了北宋,夜市的管理幾乎徹底放開。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四月十三,宋太祖詔令開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從此,飲食夜市不僅大量出現,而且非常繁榮。《東京夢華錄》裡記載:“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


從兩宋時代開始,政府宵禁的管制鬆動,直至徹底廢止,夜市也就繁榮起來。

綜上所述,逛夜市是中國古人,尤其是平民百姓主要的一種夜生活方式。至於飲酒、下棋等,則是少數士大夫、達官貴人居家的夜生活,不太有討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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