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取消贫困人员医保单次住院封顶线,并提高报销比例5%

今年1至4月,新疆通过实施“一取消、两提高、一降低”的医疗保险倾斜帮扶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自治区社保局总会计师王巍介绍说,“一取消”是指取消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次住院封顶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均实现了基本医保倾斜政策。

“两提高”是指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对贫困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一降低”是指全区14个地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的起付线全部降低至60%,贫困家庭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

“新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现了基本医保倾斜政策全覆盖。”王巍说。

据王巍介绍,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由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或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贴,帮助他们跨过缴费门槛,尽快将其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同时完善贫困人口持卡就医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深度贫困人口就医结算绿色通道,及时收治深度贫困人口。针对未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缴费的贫困人员,采取在医疗机构端(或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临时卡”、无卡就医结算、就医和基本医保缴费同步等办法,确保贫困人口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此外,通过推行银行批量代扣代缴、社保专用移动POS机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征缴等缴费方式,逐步取代手工征缴,简化优化经办流程。截至4月底,全区已有62个县(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移动POS机缴费。

医疗保险倾斜帮扶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一取消”是指取消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次住院封顶线。

“两提高”是指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对贫困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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