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不是所有書籍都燒,也不是所有儒生都殺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王政的二十六年,秦朝統一六國,自稱始皇帝。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不是所有書籍都燒,也不是所有儒生都殺

秦始皇

秦始皇統一之後,都幹了哪些事呢?

一、

擁有天下的人,稱為皇帝,命為制,令為詔。同時廢除了諡號,自稱始皇帝,後世則以數計,秦二世、三世......

二、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全國便按郡縣進行劃分。秦始皇在位期間,將郡縣制度加以整理,改為以郡統縣,將全國分為三十六個郡。每郡分別置守、尉、監三種官。

三、

收繳天下的兵器,聚集於咸陽。回爐銷燬,最後打造了十二個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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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焚書。關於焚書的理由,見於《管子·法禁》和《韓非子·問辯》兩篇。我們知道,管子和韓非子,都是諸子百家中法家的代表人物。所以,焚書一事,其實是法家的主張。而作為焚書的主角,秦始皇和李斯,只是負責代勞而已。

焚書一事,其實源於周青臣和淳于越的一場論辯。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不是所有書籍都燒,也不是所有儒生都殺

周青臣劇照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為了慶祝自己修築長城和收復南越之地,於咸陽殿上,大宴群臣。

朝臣中有一名僕射,名叫周青臣,大肆稱讚始皇的郡縣制,說始皇將周朝的分封制改為郡縣制,從此國家無戰爭,人民享太平。另一個人,叫淳于越,則反對郡縣制,認為周朝之所以統治長達七百年,都是因為分封制的緣故。怒斥周青臣“面諛”。始皇於是召集部下,一起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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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劇照

丞相李斯不同意淳于越的觀點,他反駁說:

三代之爭,何可法也.儒生不師今而學古,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統一可能遭到破壞。

翻譯過來,便是應當厚今薄古,而不能以古非今。為此,他建議燒書,而且要以嚴厲的措施去執行。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不是所有書籍都燒,也不是所有儒生都殺

焚書

《史記·李斯傳》中記載,

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令到三十日弗去,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始皇可其議,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

李斯建議歷史書籍除了秦朝所做的之外,統統燒掉。對於詩書和百家著作,這裡僅用了一個“收”字,並不是燒。可見詩書百家語,這些只是被國家統一收藏。此外,醫藥、占卜、種樹等工具書籍,也沒有燒掉。

五、

坑儒的起因,其實是由於始皇相信神仙,因此招攬了一批方士,幫他去搜集藥材,帶領童男童女去海上尋求神仙。有兩個方士叫盧生和侯生,兩個人私下議論始皇,說他貪權專斷,橫徵暴斂,百姓苦不堪言。對這種人,我們不能為他求長生不死之藥。誰知這事被始皇聽見了,勃然大怒。下令逮捕這些妖言惑眾的人,全部活埋。

關於坑儒的對象,自古歷史上爭議不斷。有人說因為事情由方士而起,所以坑殺的只是方士。還有一個觀點認為,秦始皇將文字統一為大篆和隸字後,引起了讀書人的不滿,帶著百姓鬧事,於是坑殺了儒生。

那究竟當時有沒有坑殺儒生呢?有一種觀點比較令人信服。說主要坑殺的是那批方士。或許方士中有一些儒生的存在。

綜上,秦始皇焚過書,但並非盡毀;坑儒事件,其矛頭主要指向方術之士,但也波及到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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