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現當代文學的革命鄉土敘事中,因為華北小農的獨特生存狀況和社會處境,華北小農的身影顯得異常突出。比如,《白毛女》、《紅旗譜》、《太陽照在桑乾河上》等,在革命的正統文藝敘述中,華北的土地革命經驗獲得了某種代表性和歷史普遍性,這和華北的小農在近代以來遭遇了的命運密切相關。伴隨著晚清社會的鉅變,華北地區的小農維持現有地位朝不保夕,大量的貧僱農掙扎在貧困線上。農村地區鄉土共同體不斷瓦解,經濟理性原則開始在鄉村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面對“鄉里空間”的解體,鄉土世界開始進行自我保護運動,試圖在對“過去”的重新想象上,建立一個新的“民間”烏托邦。但這種想象,如果沒有外來的革命光照,秩序的修復,重建與再造,將永遠只是一種潛在的可能性。只有明白了這樣的處境,我們才能理解,為何“翻身”具有那麼激動人心的革命動員力量。
在革命鄉土敘事中,華北小農的身影顯得異常突出,《白毛女》《紅旗譜》以及土改小說《太陽照在桑乾河上》等,書寫了華北小農的沒落命運和走向革命的歷程。這當然和三十年代後期以來,革命的重心轉移到華北有關,但更多地還是因為華北小農的獨特生存狀況和社會處境。於是,在革命的正統文藝敘述中,華北的土地革命經驗獲得了某種代表性和歷史普遍性——儘管我們知道,共產黨關於中國農村的階級分析的理論模型更多是依據華南而建立的(土地集中度,租佃關係是否占主導地位,階級分化的程度等)。
那麼,華北的小農在近代以來遭遇了什麼命運?
自明清以來,中國農業生產的“過密化”和“內卷化”進一步加劇,簡而言之,就是人多地少,導致勞動生產率急劇下降,邊際效率遞減,就是說,新增勞動力投入只能得到越來越少的產出。而以自耕農為主的家庭農場無法解僱家庭成員,又缺乏足夠的外部市場轉移勞動力,就使這一矛盾不斷加劇①。另外,華北的農業也更易受到氣候條件和自然災害的影響,乾旱、水患、蝗災,甚至嚴寒,都成為經常性的導致大規模饑荒的原因。眾所周知,明末農民起義即和全球小冰河期的影響不無關係。近代以來,又是華北自然災害頻仍和嚴重的歷史時期,加之水利工程的失修,灌溉系統的惡化和地力的退化,遑論戰爭與盜匪等社會性消極影響……多重因素的聚合,導致了華北農業社會的巨大危機。相比之下,江南地區由於良好的自然稟賦,副業或手工業甚至鄉村工業的發達(蠶絲、紡織業、漁業等)②,社會相對安定,小農的生存狀況較好,即使遭受自然災害,對南方的農業生產影響也相對較輕,於是才有經常性的華北災民“就食江南”。故爾,通過精耕細作的“勤勞革命”和副業支持,江南的小農經濟尚堪維持。但對於華北小農家庭農場而言,“過密化”的挑戰則要嚴峻得多。或許這也是為什麼明清之際農民叛亂多發生於華北的原因③。
不過,真正的挑戰還是來自晚清以來的社會鉅變,它使原本就很脆弱的小農經濟雪上加霜,最終走向崩潰。清政府為了應對內憂外患,施行“新政”,加強了財政汲取能力,國家力量大規模深入鄉村。隨後的民國時期,這一狀況延續了下來,而且更因軍閥割據,各自為政,變本加厲。隨著政府行政機構的膨脹,又形成了管理上的“內卷化”,即,農民還要養活龐大的管理機構,這個越來越龐大的盤剝性的中間環節,本身就消耗掉了相當大一部分稅收④。
隨著中國越來越深地淪為半殖民地,在不平等的世界體系和國際市場中,中國的農產品失去了有效的保護,面臨著更大的市場風險和價格波動。另外,更為要害的是,本土和外來的現代工業品摧毀了小農的家庭手工業。這相當於砍斷了它們勉力苦苦支撐家庭經濟的另一根柺杖,來自家庭副業或手工業的補貼失去或減少了(對於北方來說,主要是婦女的手工紡織業等)。此外,在《白毛女》故事發生的年代,即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全球經濟大蕭條也深刻地衝擊了中國鄉村。這些影響,對於農業商品化更充分的江南來說,似乎更大,《春蠶》三部曲和《多收了三五斗》等“豐收成災”的現代小說,忠實地記錄了這一過程。不過,對於原本就弱不經風的華北小農家庭來說,這種衝擊更是致命的。
華北小農的破產的長期趨勢不可避免,雖然階級分化並不像華南地區那樣劇烈,但在分割得越來越細的地塊上,出現了普遍的貧困。即使略有田產的農戶,也難以翻身更談不上發家致富。隨著人口的不斷增殖,分家析產,以及整體政治經濟狀況的持續惡化,越來越多的小農被推向破產的邊緣,擁擠到越來越細小化的田地上,甚至失去土地。正常路徑難以翻身的小農甚至會在市場上拚死一搏--這種市場的博弈也體現了小農的理性,而一旦投機冒險失敗,則可能墜入深淵⑤。
小農維持現有地位朝不保夕,大量的貧僱農掙扎在貧困線上,於是,一種違反基本價值規律的“糧食地租”在華北普遍出現了——佃農甚至掙不回他們的最低市場價格的工資報酬,他們所掙得的只是他們的口糧或餬口的本錢。這不是勞動力再生產的真實價格,只是惡劣的自然環境和激烈競爭導致的價格扭曲,他們甚至不能娶親成家。越是貧瘠的地區,“糧食地租”越普遍,這是農業生產的“內卷化”和勞動力的持續供給決定的。在這種情形下,生活的剛性支出的壓力,更不要說家庭成員的疾病和死亡等變故,將他們推向了黑洞一樣的高利貸。而高利貸,如果僅從形式主義經濟學的角度看,嚴格地符合價值規律,在稀缺的鄉村金融市場上,複利高息是理性的均衡價格。
於是,楊白勞的故事發生了。只有明白了這樣的處境,我們才能理解為何“翻身”具有那麼激動人心的革命動員力量。
歷史上看,歷代國家為了長治久安,總是給予小農以適當的保護,適時於民休息,抑制兼併,“撫字催科”,避免苛政。如果國家干預失敗,在歷史上則表現為週期性地改朝換代。正常情況下,國家通過有限度地扶持小共同體,所謂“鄉約”自治,依靠紳權和宗法禮治,激發民間的自我管理和保護職能。這也是為了減小國家治理成本,避免管理上的“內卷化”。歷史上的鄉村自治,存在著較大的時代差異,總體雖不宜誇大,卻也不能過份貶低⑥。事實上,歷代國家一方面“儒”,鼓勵小共同體自治;另一方面“法”,抑制豪強大族,在二者之間努力保持平衡。正如魏斐德、孔飛力和劉廣京等人的研究所表明的,十九世紀以後,在鎮壓太平天國等農民起義之後,紳權和地方自治權力得到了擴展。總地來看,近代以來,建立在禮法關係上的血緣與地緣的鄉村共同體還是起著某種保護基層社會的公共職能,依靠禮法協調內部社會關係,興辦公共事業(教育,祭祀,安全守衛),憑藉族產和公田收入進行社群救助(義倉等),它既是生活的共同體,還是文化的共同體,有著區別於外部的共同的利益,也有共同的神聖世界--共同的祖先信仰或地域神祇崇拜。共同體成員之間也有著基於禮的互相的義務與責任。
而民國以來,鄉村共同體開始瓦解,小農失去了最後的庇護。劣紳當道,這些“贏利型經紀人”,代表國家力量和自身利益,表現為橫暴的權力,不再是鄉村禮法共同體的保護性力量。建立在宗族關係和地緣關係之上的傳統瓦解,如果說此前的經濟剝削多少還籠罩在一層溫情脈脈的禮的面紗之下,現在則被冷冰冰的經濟關係所取代。鄉村共同體的救助功能日漸廢馳,禮法所規定的不同階層的道德義務也逐漸消亡。
鄉土共同體秩序的瓦解,把苦苦支撐的小農徹底推向了無所依傍的絕境,他們兩手空空,走向無所遮擋的暴風雨肆虐的荒原。在黃世仁和楊白勞之間,已經不再有傳統意義上的主佃關係--有趣的是,在九十年代之後,“去革命化”的鄉村敘事流行之後,這種關係倒是經常得到反歷史的美化書寫和強調,如《白鹿原》中的白嘉軒與鹿三的兄弟情誼。當然,在《白鹿原》的時代(也是《白毛女》的時代),這種古風猶存的主佃關係並非絕無僅有,尤其是對於比較特殊的關中地區,但恐怕已經不再普遍,而且日趨消亡。
近代以來的總體趨勢,是經濟理性原則開始在鄉村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即使在宗族內部,土地租賃的優惠也不表現為低租金,而只是表現為某種優先承租權,同樣,在資本稀缺的鄉村,借貸優惠也只是優先借貸權,利息仍按市場計價。何況對於華北農村來說,宗族關係本就較南方為弱,村落呈多姓聚居狀態,鄉村共同體主要以地緣為主,故《白毛女》和《紅旗譜》中,主人公都不同姓。而且隨著“不在村地主”的增多,原本宗親和地緣之間的道德義務也在變淡。《白毛女》電影的開頭,即是城裡歸來的黃世仁路遇喜兒,驚奇地發現她已經出落得楚楚動人,這或許表明,黃世仁大概已經處在半不在村狀態,他可能早就把在村的業務基本上交由穆仁智來打理了,而這些師爺或經理人對佃戶更談不上有什麼禮法義務和道德責任。《紅旗譜》中的馮家二代馮桂堂估計也不會在鄉村定居了。
《紅旗譜》插畫
楊白勞為什麼自殺?說明他在理性上是認可這套新型的鄉村市場規則的。他的內心抗拒的支點,來自於傳統的共同體原則。但隨著地緣與血緣共同體日趨瓦解,這種經濟與政治上的困境,需要小農家庭單獨承受。在電影中,當楊白勞被逼債,表示“要找個說理的地方去”之時,馬上遭到了穆仁智的反駁,市場理性和現代法理站在黃世仁一邊,楊白勞要的理即“禮”馬上敗下陣來。欠債還錢,黃世仁代表的現代規則甚至獲得了民間習慣法的背書。即使搶人家女兒抵債,都具有了某種“合理性”。楊白勞的自殺正是這種無奈和負疚所致。 當然,從五、六十年代的階級論的角度看,顯然不能接受這樣的情節安排,因為革命論完全不再認可這一套市場規則的合理性。所以,1965年的芭蕾舞劇《白毛女》中的楊白勞一改歌劇中的逆來順受,挺身反抗。這就違背了真實的歷史邏輯。
鄉村小共同體的解體,使小農喪失了最後的社會保護,從而使本就艱難的經濟處境變得更加嚴酷,更加難以忍受。從小農的立場和視野上來看,他們無法理解複雜的社會結構性原因與他們的生活困境之間的關聯,只能從直觀的意義上來領會世道的變遷,於是他們的集體反應就是本能地想退縮回此前較好的某種狀態,甚至是假想的某個時期。這是小農曆史形成的階級性格決定的。
孟悅關於《白毛女》的解釋所指稱的“民間”大體上對應於鄉土共同體的世界⑦,她的分析當然極富啟發性,但是,孟悅忽略了一個重要和根本性的事實,即,這個所謂的民間倫理秩序並不僅僅是,甚至首先不是一個價值領域,而是意味著一個物質性的堅實的鄉村生活共同體,道德只是在它基礎上升騰起來的飄浮的意識形態雲霓。當然,由於它對小農的有限度的保護,加上宗法的光環和儒家意識形態的權威,它成為“這個無情世界的情感”,“被壓迫生靈”擺脫苦難的最後幻想,它具有宗教般的神聖性。所以,
《白毛女》既有世俗生活靜好的民間人倫,還有四季輪迴中的神聖儀式,它在團圓吃餃子的生活場景中得到展現,別忘了,楊白勞風雪夜歸,帶回來的三樣東西,白麵、紅頭繩和門神,正是這個世界三位一體神聖原則的象徵:生存、人倫與神祇。由此,黃世仁不僅成為民間倫理道德的破壞者,更是共同體生活秩序本身的破壞者,還是不敬神者。正因如此,“白毛女”在廟裡與黃世仁的遭遇,才成為戲劇的高潮段落之一,這是神聖的審判,代表著彼岸世界的正義追索。《白毛女》劇照
不過,《白毛女》中楊白勞的命運並不表明華北鄉村的劇烈階級分化,它不代表租佃關係導致的社會分裂的普遍化,而是表明小農的普遍貧困,以及隨時跌入絕境的危險。近代以來至於四十年代,對於土地佔有量的分化並不劇烈的華北來說,真正壓在小農頭上的大山,是日漸入侵的國家力量,和作為國家代理人的土豪劣紳,而並不是或主要不是“封建關係”的普遍代表所謂地主階級。中國土地革命的理論更多的是對南方土地關係和社會結構的描述。
依靠鄉土的自我保護性力量,反抗土豪劣紳或“贏利型經紀人”,試圖重建鄉村共同體,正是《紅旗譜》的主題。如果說《白毛女》表達了淪為貧僱農的破產小農的絕望命運(楊白勞一家由於勞動力短缺,重要家庭成員患病身故,脆弱的家庭經濟因而崩潰),《紅旗譜》則表達了家境尚可的自耕農的普遍訴求,而自耕農正是華北小農社會的主體。根據卜凱對二十年代華北鄉村的調查(未必準確,可做參考),佃農的數量不多,一半以上的農民是自耕農,半自耕農不到四分之一,佃農也不到四分之一⑧。相比於楊白勞的悲苦,朱老忠父子身上表現出更多的血性和勇氣,不過,這是要靠經濟基礎墊底的--朱嚴兩家田產尚足使用,家長正當盛年,各有兩個精壯的兒子。土地當然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正是由於這一點,我們才能深切地理解,嚴志和被迫賣掉土地時巨大的痛苦,相信讀者會對吃泥土的情節印象深刻,他對土地的感情背後隱藏著家族維繫的希望與淪落的恐懼。
《紅旗譜》從晚清講起,第一場濃墨重彩的情節“大鬧柳樹林”就發生在清末“新政”之後不久,而正是從那時起,“贏利型經紀人”開始集體登上歷史舞臺。他們不再扮演社會保護者的角色,而是國家專橫力量的化身;他們是為自身謀利的搜刮者,是寄身在民間社會內部的撕裂共同體的力量。國家與地方政府層層加壓,尤其是督軍和各類軍閥政權為了維持統治和支付戰爭費用,償還公債付息,經常截留中央稅賦,大肆攤派甚至預徵稅賦,加重了農民負擔。國民黨政權建立之後,這一狀況並未根本好轉,故有“民國萬稅”之稱。為了完成越來越重和繁雜的各類捐稅的徵收,政府只好依靠劣紳和惡霸來代理,這就形成了劣紳驅逐良紳的局面⑨。而苛捐雜稅及各類附加,也為中間人或經紀人的中飽私囊提供了便利,“包稅制”的施行,可以看作是官方對中間環節貪腐的合法性的某種承認,這正如清朝的“火耗”一樣。《紅旗譜》中的馮蘭池是堤董,同時任村長,還是包稅人,正是典型的贏利型經紀人的代表。小說中的重要情節和高潮之一,就是反割頭稅鬥爭。
二十世紀初,村莊開始成為一個財政實體,從那時起支出常常超過收入,除了完成上級徵收要求,還要承受現代化任務下移後的管理責任,興辦社會事業,如建立現代教育和警察體系。基層財政吃緊,不得不尋求新的財源,除了各類附加攤派,還有沒收廟宇和其他傳統的公產,在此過程中,掠奪性中介人化公為私,上下其手,也就在所難免。我們知道,《紅旗譜》初始戲劇衝突的起因即是砸鍾,而這口鐘正是鎖井鎮四十八村廟產的象徵,上面銘刻著嘉慶年間四十八村集資購地的原始契約,它是公共產權的法律證據。這片土地為共同體所有,它的收益,是修橋補堤的資金來源,同時也提供了保護楊白勞這樣的破產小農的公益基金。
這是一場保衛社會的鬥爭,是面對“鄉里空間”的解體,鄉土世界所進行的自我保護運動。不過,需要指出的是,近代以來的這場鄉村保護運動,已經不同於傳統士紳領導的東林黨式的古典形態,它所反抗的直接目標不再單純是橫徵暴斂,而是鄉村共同體內部的國家代理人,但是,近代以來的廣闊的社會情勢,尤其是帝國主義時代的全球化語境,不可避免地予於了它新的歷史意義。於是,一種未來烏托邦與政治鄉愁的辯證法出現了。賀桂梅極富於洞見地指出:
“這一烏托邦想象的願景建立在對‘過去’的重新想象基礎上。自然,當一種遠古的革命理想在現代視野中被重新提出時,它本身就已經是‘現代的’,因此這一‘倒置’的烏托邦並不意味著‘復古’,而是對過去的理想的重新建構,是在既有歷史中找到了那個從遠古延續到現在並伸展向未來的有機體。從這個角度可以說,《紅旗譜》所書寫和想象的‘革命’,既來自賈湘農這個外來者所帶來的現代理想,也來自銅鐘這個鎖井鎮世界自身的銘文和古老律法,尤其是這兩者的匯合、交換和互動。也正是在這裡,朝向未來的烏托邦和朝向過去的‘鄉愁’得以曖昧地相遇。”⑩
儒家的大同理想,是建基於三代以來的小共同體社會,依照差序結構的原則,不斷擴大,推己及人,四海之內皆兄弟,至於大同。這也是《大學》的邏輯,修齊治平,由血緣關係不斷擴大外延,最後消解血緣,走向天下一家。在近代以來,先賢先哲在追求現代性以救亡圖存的同時,還進行著對現代性的批判與反省,包括以儒家思想為資源的《大同書》,就是今文經學的現代轉化形式,它已經顯示了與共產主義交融匯通的可能性。當然,儒家理想的小共同體基因也帶有其狹隘性,這是革命將來還要克服的——這既包括儒家禮法關係內部的權力關係,還包括鄉村自治傳統對現代民族國家的內在瓦解傾向,無論從國家建設還是遠景的共產主義目標,在現代革命的視野裡,鄉村社會都將推進到下一步,進行繼續革命。那將是《創業史》的主題,也是我下一篇文章的內容。
《紅旗譜》被廣為稱道的田園詩風格和鄉土民風民俗的描繪,以及方言的大量使用所營建的地域風情,正是為了再現失落的鄉村共同體。在那些共同體的維護者們的眼中,千里堤的煙柳,承載著政治的鄉愁,在季節的輪迴中召喚著“和諧”的鄉村秩序的歸來。這一切都是為了描畫相互扶助的鄉村共同體情感。朱老忠父子身上所體現的古風和俠氣,以及小說那評書般的敘事語調,也是服務於更好地表達這種“自然秩序”的民間正義。如果說《白毛女》和《紅旗譜》都有意描繪民間生活儀式,二者的意義顯然有所區別,《白毛女》更加突顯小家庭的日常生活的道德意義,生命延續的神聖性;而《紅旗譜》則更為強調鄉村共同體生活的“主體間性”,共生共在的社群價值——儘管二者實際上並不好區分。朱嚴兩家的世代情誼,對“老套子”不離不棄的鄰里感情,以及對個人和家庭榮譽的看重都體現著鄉土共同體的道德品質——它是在鄉土世界熟人社會中生存的前提,為了所謂名聲,“老驢頭”不惜把親生女兒春蘭打得奄奄一息。
地方形式的運用是為呈現共同體的地緣色彩,而血緣的強調則是為了突顯共同體的宗法意味。對宗法血緣關係的最突出強調是復仇,血親復仇是原始儒家賦予宗族後輩的道德義務,這是神聖的自然法。秦漢以後雖不再提倡,但儒法互滲,仍具有天然的正當性,直至民國,仍深入人心,施劍翹案的量刑就是例子。
血親復仇之所以在儒家看來具有天然正當性,在於它對於維護社會共同體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當正常社會秩序難以維繫之時⑪。父債子還,歸鄉復仇,這構成了《紅旗譜》的初始敘事動力。
所以,無論對於淪落到社會底層的佃戶楊白勞們,還是對於被侮辱與被損害,但根基尚存的自耕農朱老忠們,對現實的抗議所能借助的思想資源只能是記憶中的較早的黃金時代,那個救貧扶弱的鄉村共同體。他們本能地把目光投向想象中的過去,那個較好的時期。在一種回溯性的目光甚或淚光中,鄉村共同體世界正如千里堤上的煙柳,籠罩在一片迷人的煙霞中。但是,必須指出的是,如果我們拋開文本邏輯而追索真實的歷史邏輯的話,那麼,在楊白勞和朱老忠之間,其實存在著根本性的差異,“楊白勞”們身上具有更多的“封建性”特徵,他們的階級地位導致的人身依附性,使其對共同體內部的權力關係表現出更多的順從,對主人更多幻想,憧憬的無非是做穩了奴隸的時代;而“朱老忠”們的身上則體現了一種勃勃上升的資產階級的進取性格,他們的夢想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依靠自己的能力發家致富,他們不是一無所有的無產者,他們所表現出來的革命性和抗爭性,不是要去悍衛失去了的利益,而是即將失去的利益。但在此時,他們所要求的公正代表了鄉村共同體的“公”。這就是《紅旗譜》中朱老忠個人成長的起點,其中含有需要他克服的原罪,也蘊藏著他最終走向共產主義的可能性。
這裡,的確存在著孟悅所說的革命話語對於民間道德資源的借用,不過,所謂民間,如果不借助外來的革命力量,將無法靠自身得到解救,即使有朱老忠這樣的急公好義、慷慨任俠之士。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李楊批評了孟悅的民間與革命的二元論,敏銳地指出,民間原則的修復恰恰是革命的目標,是最大的政治,儘管並非革命的最終目標⑫。但是,我需要補充的是,其實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客體化的民間,這個“民間”,被楊白勞和朱老忠們想象的美好共同體,恰恰是被革命創造出來的!如果沒有外來的革命光照,秩序的修復或重建,更準確地說是再造,將永遠只是一種潛在的可能性。的確,大春的歸來,是民間出走者的歸來,是民間秩序修復者的歸來,但是,這個八路軍戰士的大春已經全然不是當年的大春!
前文已述,華北農村,其實並不存在普遍而嚴重的階級分化,在普遍的租佃關係上的經濟壓迫,並不是社會矛盾的主要根源,經典革命理論關於農村社會結構的描述,更符合華南地區的情況。但是,革命更新了楊白勞們和朱老忠們對“過去”的想象,對現實與未來的想象,也更新了他們對自我的想象,以及對自我與現實關係的想象,新的革命主體被創造出來,他們繼爾又造就了新的現實。正如汪暉所說:
“在‘短促的二十世紀’,中國革命政黨的第一個任務便是通過農民運動和土地改革為中國的無產階級革命創造出階級主體,土地改革既是革命的目的,也是革命的手段。……農民階級及革命性與其說源自一種結構性的階級關係,毋寧說源自一種導致這一結構性關係變動的廣闊的社會形勢,一種能夠將農民轉化為階級的政治力量、政治意識和政治過程”⑬。
“民間”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被“修復”,而四十年代末,歌劇《白毛女》唱遍村莊軍營,直接成為創造新的政治意識和轉化新主體的政治過程的內在一部分。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這種歷史過程,伴隨著農民精神裂變的強烈戲劇性,心靈的驚濤賅浪,觀念中的激烈搏殺,反覆與突進,墜落與昇華,如登如崩……。在我看來,從《白毛女》以來的“土改小說”與“合作化小說”,寫“翻身”尚可,寫“翻心”(包括其失敗)卻未能盡形,後設的政治正確限制了作家們的視野。即使《白毛女》《紅旗譜》這些優秀之作也未能倖免,至於另外的眾多平庸之作,作家毫無創造性地照抄黨史結論,更是普遍現象。
鄉土革命敘事邏輯的基礎是自三十年代以來形成的歷史觀念。在“中國社會性質論戰”中形成的馬克思主義派觀點,對中國農村的判斷是,中國社會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封建”生產關係居於主導地位,嚴重製約了生產力的發展,土地關係是主要矛盾,地主經濟和租佃剝削是其主要表現形式,中國革命的首要任務仍是打破“封建”生產關係的束縛,完成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務,但這一任務必須由無產階級領導,待這一歷史任務完成之後,中國革命還將推進到社會主義階段。這一結論後來在毛澤東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新民主主義論》中獲得更為經典和權威的論述。
革命文學的作者們嚴格甚至刻板地遵循著這一歷史邏輯來展開故事的講述,梁斌寫作前專門研習文件⑭,其實這是很多“十七年”作家開始創作前的必備功課。這種“學習”固然使他們的敘述獲得了歷史哲學的加持,呈現出宏闊的歷史格局和明朗有力、感人至深的氣勢,卻也屏蔽和壓抑了多種曖昧的社會生活內容——他們小心翼翼,生怕跌入“託派”的“錯誤觀念”陷阱。但是,樸素的階級感情的代入和現實主義美學的寫作立場,又在他們的文本肌質和片段性敘述中銘寫了豐富的歷史信息,他們也在為神聖的正統觀念框架賦予豐滿的肉身,其中飽含著他們作為革命實踐主體的經驗、熱情,以及基於對中國社會和歷史的觀察所做出的個人判斷,這使他們的寫作達到了很高的社會學深度,而這些卻未必和他們所衷心服膺的正統觀念完全一致,他們甚至也意識不到這種內在張力。
我們一再從文本中讀出這種敘事的縫隙和斷裂,故事年代的歷史邏輯與講述故事的後設意識形態框架之間的不協調。
歌劇《白毛女》最早成形於1945年,此後不斷修改。而推動劇作修改的主要動力顯然並不是藝術上的考慮,而是政治情勢和意識形態的需要,相對而言,越早的版本保留的社會學信息越曖昧複雜,而隨著意識形態的漸趨激進,創作者觀念的清晰化,內容越來越趨於象徵化,所以最後走向高度抽象化的芭蕾舞劇不是偶然的——廣而言之,中國文學在“文革”期間推出高度象徵化的樣板戲,或許也是這種趨勢演進的結果。
《白毛女》劇照
1945年,是一個轉折的年代,局勢並不明朗的年代,在土地政策上,仍存在著某種抗日統一戰線的延續性,卻又開始了新的變化與過渡。我們知道,土改政策真正施行是在1947年以後,解放戰爭轉守為攻之後,華北正是率先進行土改的老解放區,至於新解放區的土改就更延後了。根據有關材料推論(最早記載“白毛女”故事的報告文學《白毛仙姑》發表於1944年的《晉察冀日報》,文中載有九年前“白毛女”被搶入惡霸地主家)⑮,“白毛女”本事當發生於1930年代初,應該說,最初的歌劇版本保留了傳說中的主要真實內容,儘管創作者試圖做出新的解釋,但意識形態上的過渡時期的不明確,還是為文本留下了大量的空白和裂縫。
《白毛女》最初的歌劇版本並沒有強調鬥爭性和階級性,或許仍在延續統戰政策的某種慣性。情節更像是一部單純的苦情戲,戲劇末尾,黃世仁雖被控訴卻沒有被清算——那是後來根據中央辦公廳的意見修改後加上去的。另外的修改還包括大春和大鎖抗租,聽趙大叔講紅軍等情節。依照最初的歌劇版本,黃世仁真正的罪惡,首先不在於強搶民女抵債,或許對於三十年代的鄉村來說,這雖然過分,卻還有某種民間習慣法的支持,而後來的始亂終棄,在喜兒有身孕後仍不給名份,趕出家門,甚至有意加害,這就罪大惡極了。我們不妨做這樣的推論,如果黃世仁將喜兒扶正,在民間倫理看來,或許就不失為一個大團圓的結局。 從傳統的鄉村共同體的邏輯上來說,尤其是對於苦苦掙扎的三十年代的破產小農來說,這是可以接受的。如果這樣,黃世仁仍會被告當做共同體內部的成員來看待,雖然他挑戰了共同體的某些道義原則。事實上,當時延安的某些幹部即有這樣的看法,當然他們受到了批評。同樣,劇作也受到了批評,因為喜兒還對黃世仁存在幻想。但其實,並非喜兒對黃世仁存在幻想,而是小農對共同體的統一性還存在著最後幻想。在沒有外部力量介入,沒有新的力量可以藉助之前,他們是不可能產生革命性和反抗性的,這是小農的保守的一面。他們指望的只有神仙。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佛堂姦汙,已經傳達了可能的強烈的批判性,神仙佛祖已經指靠不上了。至於讓楊白勞挺身反抗被黃世仁開槍打死,明顯是六十年代階級論對農民革命性的本質規定的產物,並不具有現實性。
更為曖昧的是喜兒和黃世仁的“混血兒”的尷尬身份,它的存在,說明了血緣上的連續性,暗示了黃世仁與喜兒仍然共處在一個鄉村共同體的內部秩序之中,血緣對於鄉村傳統共同體來說是至高無上的神聖紐帶。儘管“白毛女”是想通過養大孩子報仇,但這種血親內部的復仇的性質絕不能和朱老忠的復仇相提並論,它更多地是喜兒要長大成人的兒子為自己討要一個說法和承認。正因為這種曖昧性,1965年,階級鬥爭的意識形態明確化和強化之後,舞劇即把歌劇和電影版中保留的這個情節刪除了。喜兒以純潔的復仇女神的形象出現在舞劇舞臺上,階級性徹底打破了鄉村共同體的同一性,明確地把黃世仁驅逐出了鄉村共同體。
事實上,階級性的產生,革命主體的建立,基本上是在土改以後了,那些從五十年代以後的後設的政治正確的立場上進行的敘述有些的確超前了。《白毛女》中趙大叔講紅軍就有些生硬,畢竟劇中時間是三十年代初期,不過,更生硬的是《紅旗譜》對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共產黨在華北農村開展的“反帝反封建”運動的情節。依照正統意識形態的歷史目的論,《紅旗譜》把冀北平原的社會矛盾描述為地主與農民之間的以租佃關係為中心的階級壓迫,中心任務是反封建和反帝運動,二師學潮即以此為指導思想,但是,正如前邊的論述所表明的,三十年代的華北鄉村,主要矛盾和社會訴求是自耕農反苛捐雜稅和地方土豪惡霸,這就使文本的理性邏輯與故事內容不相匹配。在文本中,階級壓迫的例證並不是地主的經濟壓榨和依託土地關係進行的超經濟壓迫,而是馮蘭池依靠國家力量對共同體秩序的破壞。其中,割頭稅是國家代理行為;抓丁,雖帶有攜私報復之意,也還不失為公務行為,甚至於朱老忠也能接受;買“紅脯”,最多是干擾市場交易;覬覦春蘭,試圖納小,也還是按民間規矩辦,被拒也沒用強,挑撥“老驢頭”打春蘭,只能算是道德問題。這些都難以歸攏到階級鬥爭上去。所以,小說講階級壓迫其實缺乏具體內容。至於反帝,對於當時的農民來說,恐怕更是相當遙遠的事情,無法形成有效的鬥爭動員。
其實不必拔高,不僅是文本中的人物,即使作者們的觀念中,仍然摻雜著從傳統小農立場上來想象的理想社會面貌,漫長的鄉土社會集體記憶和後設的共產主義理想,難分彼此的交融在一起。當然,這麼說,並不是肯定傳統共同體的自我修復機能,更不是暗示革命同樣具有對鄉土的破壞性。這是九十年代以來某些“民間”理論的共同立場。正是通過將“文革”前甚至革命前的鄉村描述為傳統的“自生自發”的自然狀態,“民間”派進行了去政治化的政治批判。“新時期”以後的鄉土小說創作實踐,也做出了這樣的敘述,如《芙蓉鎮》等⑯。但事實上,正如前文所表明的,從來不存在這樣的客觀的自然狀態或與政治構成對立的“民間”世界。沒有外部力量的介入,不徹底打破舊的政治秩序,並進行新的政治安排,鄉村共同體的是無法“恢復”的。
正是在這個問題上,產生了革命派與“鄉建派”之間的分歧與爭論。梁漱溟繼承了儒家理想的社會線路,試圖恢復“鄉約”傳統的鄉村共同體,通過“團體建設”完成國家重建,回應外來衝擊和現代危機。應該說,這種設想和共產主義革命頗為相似。所不同的是,在革命者看來,離開革命動員和結構性的社會變革,僅僅指靠激發傳統或民間自治的內生力量所進行的“改良”式鄉村建設運動必然失敗,國家建設與社會禮俗的重建必然是同一過程,不可分離。鄉建的失敗是晚年梁漱溟所承認的。
從農村入手解決中國問題,這是共產黨和“鄉建運動”的共同之處,所不同的是,社會主義革命通過鄉村動員進行土地革命,完成鄉村共同體的重建,達成現代國家的建設,繼爾再通過國家建設重構鄉村社會,並以此為支點,進行更高層次的社會建設。所以,對於革命來說,恢復或重建鄉村共同體只是社會主義革命進程中的一個歷史環節,甚至是一步必要的妥協與退讓,它註定不會停留在原地。繼續革命的新的序幕又將再度拉開。
註釋
① 見黃宗智《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中華書局,2000年6月。
② 見費孝通《江村經濟》,商務印書館,2001年3月。
③ 斐宜理採用社會生態學和環境學的方法,研究了華北地理生態與農民叛亂之間的關係。見斐宜理《華北的叛亂者與革命者——1845-1945》,商務印書館,2007年6月。
④ 見杜贊奇《文化、權力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
⑤ 參見黃宗智給出的例子,《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第5頁。中華書局,2000年6月。
⑥ 兩種極端都是八十年代啟蒙主義觀念的產物,過分誇大鄉村自治的種種說法不過是“公共空間”或“市民社會”理論的鄉土版,而以秦暉為代表的完全否定鄉村“自治”的歷史研究則延續了對專治帝國傳統的批判,認為專治壓抑了社會內部的公共領域生成的可能。二者一正一反,是一枚硬幣的兩面。見秦暉 金雁《田園詩與狂想曲》,語文出版社,2010年1月;秦暉《傳統十論》,人民東方出版傳媒,東方出版社,2014年1月。
⑦ 孟悅 《演變的啟示——兼論延安文藝的歷史多質性》,,唐小兵編《再解讀:大 眾文藝與意識形態》,,牛津大學出版社,1993 年版。
⑧ 見(美)馬若孟《中國農民經濟--河北和山東的農民發展,1890-1949》,江蘇人民出版社,2013年3月。
⑨ 廢除科舉,切斷了士的社會來源,摧毀了紳的文化基礎。見羅志田《權勢轉移:近代中國的思想、社會與學術》,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⑩ 賀桂梅《革命與“鄉愁”》,《文藝爭鳴》2011年第3期。
⑪ 蘇力《法律與文學》第一章《復仇與法律》,三聯書店,2006年6月。
⑫ 李楊《50-70年代中國文學經典再解讀》第七章《白毛女》,山東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
⑬ 汪暉《去政治化的政治--短二十世紀的終結與90年代》,三聯書店,2008年6月,第30頁。
⑭梁斌《我怎樣創作了<紅旗譜>?》,《文藝月報》1958年5期。
⑮ 李楊《50-70年代中國文經典再解讀》270頁,山東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
⑯ 張帆《經濟人的生成與限度--新時期人性論的起源》,《福建論壇》2013年5期。
本文原刊於《小說評論》201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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