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裡的“離合器”……

書法之要,妙在能合,神在能離。離與合乃書藝之神妙境地,既為書法之要訣,亦為書藝一重要辯證法則。

書法裡的“離合器”……

臨帖中有離合之法:

既要“離”,即“不可有我”;又要“合”,即“不可無我”,從而臨帖不可不似,又不可全似,要始於形似,終於神似,為不似之似。“我”與帖既離又合,便是離合辯證法的運用。

書法裡的“離合器”……

離與合之法,也指結字或章法:

清周星蓮在《臨池管見》中分析過結體、章法的兩大弊病:“患於散”,“病於結”;散(離)則貫注不下,結(合)則擺脫不開。他認為若能藝術地處理,從而可“於聯絡處見章法,於灑脫處見意境”。

對此歷代書家莫不深究,歐陽詢的《結字三十六法》其中數法即從離合著眼的,如“粘合法”、“朝揖法”、“附麗法”、“相讓法”等都講究其離合之美妙。

清王澍、蔣衡總結前人之說著《分部配合法》,亦是對於離(分)合的積極探索。孰離孰合,何離何合,其中組合無窮盡,而旨在完美。

書法裡的“離合器”……

離合之法,古代書論中又常與虛實有關:

如行草中筆法虛實離合的辯證法即在筆虛取圓脫,筆實取沉著,使虛實並用。故朱和羹《臨池心解》指出:“書家秘法:妙在結合,神在能離。離合之間。神妙出焉。此虛實兼到之謂也。”

書法裡的“離合器”……

古代書論中另有一種離合之法,是從整個學書境界而論,上升為更抽象的離合法則,此訣解者甚少:

董其昌《畫禪室隨筆•評書法》雲:“蓋書家妙在能合,神在能離,所欲離者,非歐、虞、褚、薛諸名家伎倆,直欲脫去右軍老子習氣,所以難耳。哪吒拆骨還父,拆肉還母,若別無骨肉,說甚虛空粉碎。始露全身。晉唐以後,惟楊凝式解此竅耳,趙吳興未夢見在。”董氏認為自己“解此意,筆不與意隨也”,還未能到得這一地步。

董氏所云的離合境界可謂高,也實在難。首先是合,使自己能合於歷代名家技法,如歐、虞、楮、薛,更能上升為合於書聖王羲之的技法。由合而進入更高層次的離。就像哪吒般拆骨肉還諸父母,使自己另有一幅骨肉神韻!這種離合法,成為董氏書學的最高理想境界。他嚮往這種理想,也明知自己未能到達此峰巔。然其志存高遠,放言雄肆,實在是很有胸襟、氣魄。

董氏的離合法在清代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其中宋曹在《書法約言》中繼此闡發雲:“書法之要,妙在能合,神在能離。所謂離者,務須倍加工力,自然妙生。既脫於腕,仍養於心,方無右軍習氣。”如果書家真能達此神妙的離合峰巔,那麼即可以作出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辨的逍遙遊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