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什麼是黑?什麼是惡?

「扫黑除恶」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黑、惡勢力對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構成嚴重影響,但黑、惡勢力二者特徵不同,造成後果不同,應當承擔的責任也不同。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黑惡勢力各種形態的辨別力,增強人民群眾依法運用法律武器同黑惡勢力作鬥爭的決心,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本文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及有關司法解釋,對如何甄別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進行簡明指引,敬請讀者垂注。

何為涉黑犯罪

涉黑犯罪是指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同時具備以下特徵的,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一)組織特徵: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經濟特徵: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行為特徵: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危害性特徵: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庇護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黑社會性質組織社會危害的主要情形

(一)致使在一定區域內生活或者在一定行業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多名群眾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嚴重違法活動侵害後,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的;

(二)對一定行業的生產、經營形成壟斷或者對涉及一定行業的准入、經營、競爭等經濟活動形成重要影響的;

(三)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在相關區域或者行業內造成嚴重影響的;

(四)干擾、破壞他人正常生產、經營、生活,並在相關區域或者行業內造成嚴重影響的;

(五)干擾、破壞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秩序,在相關區域、行業內造成嚴重影響或者致使其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的;

(六)多次干擾、破壞黨和國家機關、行業管理部門以及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工作秩序或者致使上述單位、組織的職能不能正常行使的;

(七)利用組織的勢力、影響,幫助組織成員或他人獲取政治地位或者在黨政機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中擔任一定職務的;

(八)其他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情形。

何為惡勢力

“惡勢力”一般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惡勢力犯罪集團特徵

惡勢力犯罪集團是指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

何為村霸

“村霸”是對農村一些惡勢力的通俗用語。主要是指在農村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和危害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黑惡勢力,一般具有下列特徵:

(一)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嚴重干擾破壞村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二)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危害農民群眾利益,群眾不敢惹,鄉村幹部不敢管的;

(三)恃強凌弱、強拿強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坐地納貢、結夥哄搶的;

(四)對鄉村幹部不滿,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或者依仗其家族、親屬勢力或利用其物質財富操縱農村基層組織選舉的;

(五)誣告陷害,利用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煽動群眾,操縱鬧事,破壞農村安定團結的;

(六)受僱於人、充當打手,殘害無辜的;

在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違法犯罪工作中,要特別注意依法嚴懲農村“兩委”等人員在涉農惠農補貼申領與發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徵地拆遷補償、救災扶貧優撫、生態環境保護等過程中,利用職權恃強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國家專項資金的犯罪,以及放縱、包庇“村霸”和宗族惡勢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犯罪。

何為保護傘

依法嚴厲打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黑惡勢力犯罪分子逃避打擊通風報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組織他人作證、檢舉揭發,指使他人作偽證,阻撓案件偵辦,幫助逃匿或者阻撓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等行為;或幕後操縱、遙控指揮以及收受賄賂、徇私舞弊,放縱、包庇“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犯罪行為。

在此我們呼籲: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一經查實,將依法嚴厲打擊處理!

舉報電話:梅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12388;

梅州市公安局:110、12389;

梅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0753-2342369(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1、梅州市機關路9號市委大院2號樓(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梅州市嘉應東路1號(市公安局)

3、梅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機關路9號市委政法委)

郵編:514021

接受舉報的單位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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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縣區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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