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近期,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現將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郝店鎮天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杜永新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問題。2015年、2016年,杜永新先後兩次共收受該村項目工程承包商明某某以感謝名義所送黃鶴樓煙一條、紅包3000元。杜永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餘店鎮雙河村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6年2月至12月,餘店鎮雙河村違規列支招待費18048元,其中菸酒14筆計874元,上述開支均無接待清單。該村主持工作的村委會副主任蘇景新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廣水街道辦事處陡坡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8月17日,廣水街道辦事處陡坡村違規將廣水財政所下撥該村的土地確權工作經費5000元,作為土地確權補助發放給4名村幹部。該村黨支部書記程延勤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餘店鎮中心衛生院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7年1月23日,餘店鎮衛生院違規用工會經費發放先進科室獎金共計3200元。該院副院長唐波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市農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6年4月25日,市農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無公函接待該局扶貧駐點幫扶村楊寨鎮大布村一行7人在外就餐,產生費用680元,在農業局財務上予以報賬。該中心副主任毛建軍負直接責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隨州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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