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對臨時工的影響到底大到了什麼程度?

事業單位改革,對臨時工的影響到底大到了什麼程度?

臨時工,是過去時代的產物,現在嚴格意義上,已經不存在臨時工了。但是,由於事業單位事務繁瑣,很多崗位人手不夠,於是通過人社部門或者自行招聘,簽訂勞動合同(有些連合同也沒有) ,建立勞動關係。

其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較低,大部分連養老保險都不交。

像事業單位自行招聘的門衛,標準的臨時工,基本上只給較低的工資,沒有五險一金。

雖然按規定要同工同酬,可是那有執行的。臨時工,說到底就是編制外工作人員,基本上從事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崗位。

事業單位改革,對於臨時工的影響,是人社部2013公佈了《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用工單位在輔助性崗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也就是“臨時工”)數量不得超過用工總量的百分之十。

此項規定將對各單位的駕駛員、協管員之類 勞務派遣人員影響巨大,基本上要被清退。

很多地方現在已經是大力清退臨時人員,規範用人制定,不再聘用編外人員,現有人員予以辭退。對於事業單位需要臨時工工作的崗位,實行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事業單位改革,臨時工清退,是大勢所趨。

所以,今後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和國家用人制度的改革,事業單位臨時工,將會被勞務派遣制度所代替,並且不得超過單位總員額的百分之十。臨時工將會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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