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代皇族的族分

关于清代皇族的族分

在阅读清代宗人府或者皇族相关的档案时,经常可以见到清代皇族宗室或者觉罗的旗籍里常常写有“族分”。比如我们以《陆军贵胄学堂教员学员录》为例,其中“宗室恒寅”条,即写“正蓝旗第一族溥彩佐领下四品宗室”。熟悉八旗制度的人知道“溥彩佐领”指的是“由溥彩作为管理员的牛录(佐领)”,熟悉皇族制度的人知道“四品宗室”即是闲散宗室,看过之前皇族旗分科普的,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位皇族宗室是“正蓝旗”的,但就是这个“第一族”是什么意思呢?这篇文章我们便来讲一下清代皇族的“族分”。

关于清代皇族的族分

图为《陆军贵胄学堂同学录》封面

一、八旗内的各姓“族长”

清代八旗内的各个姓氏,都有自己的“族长”,民间称之为“哈拉达”、“穆坤达”。如《世宗实录》里有这样一条记录:

管理旗务王大臣等议覆,副都统博第奏言:旗下袭职,向于缺出后,方行传集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族长等,取具家谱。其所送家谱,旗下无凭查对,不无遗漏错误。请嗣后凡系世职家谱,预取保结,校对钤印,存贮本旗衙门。遇有世职缺出,查对明晰,奏请承袭。从之。

由此可见,八旗内的各姓族长是具有相当大的权力的。

根据规定,清代八旗内各个姓氏的族长,由本旗都统、副都统在各姓宗族之内,选择拥有世爵世职的官员或者普通官员来担任。实际上,即是选择各个姓氏内身份地位比较高的人物来担任。这些族长负责调和宗族内部关系,并且给本族人出具各种证明,在处理本族事务的时候,会同佐领一起办理,另外还有教导族人的职责。

但是另一方面,族长并不是朝廷的“职官”,而仅仅是一个“差事”,由本旗都统考核,三年一次。

这种八旗内各姓的族长制度,在雍正时期正式确立,并且也同时运用到了皇族——宗室、觉罗之中,这也就是宗室觉罗“族份”的来源。

关于清代皇族的族分

《陆军贵胄学堂同学录》内页书影

二、族长与宗人府的关系

清代已经有了“宗人府”,为什么还需要设立“族长”呢。这是因为宗人府属于朝廷的正式衙门之一,而族长制度则属于民间伇职,二者性质不同,互相协助。

清代宗人府的堂官一共有六位,具体来说,即宗令一位,左宗正一位,右宗正一位,左宗人一位,右宗人一位,还有宗人府府丞一位。其中,按照《清会典》的要求,宗令由亲王、郡王内选任,宗正由亲王至辅国公这些入八分宗室内选任,宗人则由贝勒到辅国将军这些有爵宗室内选任,实际执行上,宗令、宗正、宗人,都是由入八分的宗室王公出任的,所以他们大多只做简单的行政工作而已,真正的具体工作,都由宗人府府丞去统筹,这位府丞一般是民人出身的流官,带领属下许多司员,负责了所有的实务。其具体实务有,收发宗人府相关来往文件、掌管宗室觉罗袭爵、升迁、革爵、户口、赡养银、刑罚、教育,以及修撰玉牒等等。

但是宗人府毕竟属于“官方部门”,里面不是高爵名门就是普通文员,对于“皇族”这个社会组成,很难造成直接影响,更多的职能都是记录、备案,而对于民间事务,很难介入。清代皇族本身作为“皇族”的“领头人”,自然是希望有具体的执行者去管理“皇族”社会,便采用了跟八旗内其他姓氏一样的族长制度。

所以最终的格局,当皇族社会中发生了民间纠纷等事务时,都由族长自行处理。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务,或者比较重要的事件时,由族长整理、作证、汇报,再由宗人府处理、记录存档。二者相辅相成。

关于清代皇族的族分

宗人府档案中某一个宗支的族分

三、清代皇族“族分”的设立

清代皇族分成“宗室”和“觉罗”,其“族分”制度均形成于雍正时期。

雍正年间规定,所有宗室,按照所在旗分,分为左右两翼。左翼为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和正蓝旗,右翼为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和镶蓝旗。左翼四旗与右翼四旗,各分了二十个“族”。

以左翼四旗为例。左翼四旗的宗室一共分为二十个“族”,其中根据人口的多寡,镶黄旗有一族,正白旗有三族,镶白旗有三族,正蓝旗有十三族。如镶白旗的三族,即以“头族”(头即第一之意)、“第二族”、“第三族”命名,故而有“镶黄旗头族”、“镶白旗头族”、“正蓝旗第九族”等称呼,实际上即是不同“族分”的意思。

这种“族分”的划分,一般是以某代始祖作为开端划分的,所以一般来讲,父子兄弟都在同一族内。

比如说,镶红旗宗室一共分为六个“族”。镶红旗宗室中,太祖第一子褚英的后裔最多,占据了头族、第二族、第三族,以及第四族的一半。其中第一族是褚英第一子杜度的第一子杜尔祜的后裔,第二族是褚英第一子杜度的第三子特尔祜的后裔,第三族是褚英第一子杜度的第七子萨弼的后裔,第四族内则有褚英第三子尼堪的后裔以及太宗第五子硕塞之子博翁果诺的后裔,他们因为人口都不多,所以合在一族之内。其他的,镶红旗的第五族则是太祖第二子代善的第一子岳讬的后裔,也就是克勤郡王府,第六族则是英亲王阿济格的后裔。

雍正年间设立的宗室的这四十个“族”,每“族”设立“族长”一人,然后根绝每“族”人口的多寡,设立“学长”一至三人。族长负责管理本“族”,学长则负责协助族长。他们都由宗人府从各自的“族”中,挑选官职大、德望高的宗室担任。

到了乾隆年间,随着乾隆皇帝分化出了“近支宗室”和“远支宗室”的区别,雍正年间定下的左右翼共四十个“族”,都划归了“远支”。而重新设立了几个族作为“近支”。

具体来说,即将近支宗室按照左右翼,左翼分为二族,右翼分为四族,然后每“族”设立族长一人,学长二人。除了数量不同外,近支宗室的族分还有一个特点,即是他们的族长和学长,都不能由宗人府拣选,而必须由皇帝钦定,而且可以不由本“族”出任。

另外在乾隆朝,随着宗室人口的增加,还在“远支宗室”原有的四十个“族”对应的四十个“族长”之上,设立了“总族长”这个职位,一共十六人,由皇帝钦派宗室王公担任,专门负责稽查族长。

一个清代宗室的一生,从出生报户口,到领钱粮,到结婚,到当差,都要跟本“族”的总族长、族长、学长有所联系。

如下面一条史料,是宗人府收到的某家宗室生育子女的信息。

右翼近支头族学长宗室奕平为呈报事。现据宗室奕庄之子载丰之妾张氏,本年三月十六日寅时所生之次子溥萃,实系载丰之亲子。载亨、载赓并宗室载库等三人,情愿近支画押,以后永无反悔等情,本族出具图片,呈报宗人府。

连名保结。四品宗室载赓。四品宗室载亨。四品宗室载库。

学长。四品宗室奕平。四品宗室奕江。

道光二十八年四月

另一个方面,当本族出现事务,如诉讼、矛盾、非法行为,本族的总族长、族长、学长都要来管理,如果管理不力,自身也会受到处罚。如在嘉道时期,有宗室参与了邪教,其所在“族”的学长和族长,便都受到了处罚。

在宗人府的来文中,经常能见到族长或学长的痛诉,他们说,因为自己无官无职,所以很难管理本“族”人的行为,实在是个费力不讨好的差事。所以从清中后期开始,宗室的总族长基本是入八分的高等爵位者出任,族长一般也由三品以上的宗室出任,这样多少加强了其管理的“力度”。

让我们来看看光绪三十四年的近支族长的情况。

左翼头族 庆亲王奕劻(庆王府大宗,出身右翼近支第一族镶蓝旗)

左翼二族 恭亲王溥伟(恭王府大宗,出身右翼近支第一族镶蓝旗)

右翼头族 贝勒载涛(钟王府大宗,出身右翼近支第一族正红旗)

右翼二族 贝子溥伦(奕纬支大宗,出身右翼近支第一族镶红旗)

右翼三族 贝勒载洵(瑞王府大宗,出身右翼近支第一族镶红旗)

右翼四族 镇国公溥堃(淳王府大宗,出身左翼近支第二族镶白旗)

可以看到,近支族长基本都是由近支宗室内部选出的,而且都是各府的大宗,入八分的高爵位者,而且近支族长并不要求是本“族”人,如溥堃是左翼近支第二族镶白旗人,他却当的是右翼近支第四族的族长。

除去上面我们讲的在京宗室的“族分”外,在京的觉罗,以及居住盛京的宗室觉罗也都有“族”的设定,在京觉罗左翼有十一族,右翼有二十九族,其长官称为“族长”,与宗室“族长”相同。但是觉罗没有“学长”,只有“子女首领”,是专门负责查报生育子女信息的。另外,居住盛京的宗室有盛京总族长一人,左右翼总族长各两人、族长各二人,觉罗则左右翼各有族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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