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do it” 耐克

“Just do it” 耐克

第一个“Just do it”广告的主人公是坐在轮椅上的田径运动员克莱格·布朗修,广告口号是出现在黑色背景下的反白字。广告语没有念出声,但它却唤起了一代人的共鸣。

“Just do it” 耐克

1938年,一个喜欢运动、打篮球、跑步的年轻人出生在美国,他的名字叫菲尔·耐特,就是这样一个热爱运动的年轻人,多年以后创立了一个新的运动品牌——耐克,甚至赶超了当时在运动领域盛行一时的阿迪达斯。耐特一直很喜欢运动,他高中的论文几乎全都是跟运动有关的,就连大学也选择的是美国田径运动的大本营——俄勒冈大学。

“Just do it” 耐克 (比尔·鲍尔曼)

在俄勒冈,耐特遇到了自己一生的良师益友,自己的教练比尔·鲍尔曼。鲍尔曼50年代曾连续打破世界长跑纪录,俄勒冈州尤金市也因此而扬名。在训练比赛中,运动员的脚病是最常犯的,鲍尔曼一直想设计出一种鞋,底轻而支撑又好,摩擦力小且稳定性强,这样可以减少运动员脚部的伤痛,又能跑出好成绩。于是,鲍尔曼精心设计了几幅运动鞋的图样。他找了好几家制鞋公司,但却没有人理会他,倔强的鲍尔曼干脆自己请教补鞋匠,学会了做鞋,在一次运动会上,他的运动员穿上了由他亲手制作的、外表难看但轻巧舒适的鞋,结果跑出了比以往任何一次比赛都好的名次。毕业后,耐特继续到斯坦福大学攻读MBA学位,而鲍尔曼则继续在大学里做田径教练和设计运动鞋。

毕业后的耐特决定到日本去寻找机会,在日本的展览会上,耐特碰到了日本的虎牌运动鞋厂家,他自称是来自美国的“蓝丝带运动公司”,刚好虎牌需要一个代理商来打入美国市场,于是就把代理权给了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拿到代理权的耐特立即找到了鲍尔曼,他们两个人出资500美元,组成真正的蓝丝带运动公司,成为虎牌运动鞋在美国的独家经销商,开始了最初的创业。这个“蓝丝带”就是“耐克”的前身。

“Just do it” 耐克Cortez (阿甘鞋)

1968年,经鲍尔曼改制过的Cortez鞋(阿甘鞋)成为虎牌运动鞋的最畅销产品,公司的生意开始逐渐好转起来,日本总公司察觉产品销路不错,便要求他们先汇款后发货。耐特他们的成本不但大大提高,日本方面还不按期交货,甚至出现了很多质量问题,为了维护信誉,耐特和鲍尔曼忍气吞声,及时给顾客换了鞋子,更可气的是,虎牌又派代表来到尤金市,提出购买鲍尔曼公司51%的股份,并在5个董事中占两席,如果拒绝这个要求,立即停止供货。受尽日商刁难的鲍尔曼和耐特忍无可忍,断然拒绝这一非份的要求。

“Just do it” 耐克

耐特和鲍尔曼决定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起名为耐克,而NIKE这个名字,在西方人的眼光里是很吉利,易读易记,很能叫得响。他们很快推出了以“耐克”命名的运动鞋,并目设计了精美的商标。耐克那个著名的“一勾”商标十分醒目,具有视觉上的吸引力,以及运动鞋和其他体育用品应具有的那种动感,象征力量和速度。

到1979年,耐克通过策划新产品的上市及其强劲推销,市场占有率达到33%,终于挤进原来由阿迪达斯、彪马和Tiger所建的“铁三角”,成为销售明星。到了1981年,其市场份额甚至达到50%,遥遥领先于阿迪达斯,而耐特本人也跑步进入了《福布斯》杂志令人垂涎的美国最富有的400人之列。

“Just do it” 耐克

1984年,耐克开始以广告代言人的策略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他与乔丹签定了一份5年合同,给乔丹的条件还包括赠予耐克的股票,以及在耐克运动鞋上使用乔丹的名字。耐特坚持这样做,乔丹对耐克的影响是巨大的。乔丹身上凝聚了活力、声望、高超的竞技水平和令人振奋的体育精神,他的分量超过任何耐克理想中的标志。耐克借助乔丹创造了新品牌“飞腾乔丹”(AirJordon),生产五颜六色的篮球鞋和配套的服装。“飞腾乔丹”既是成功的广告战役,也是品牌战的胜利,在第一年销售量就高达1亿美元。

“Just do it” 耐克

Just do it,马上去行动去实现,也许这就是耐克想要传达给人们的理念,不论是生活还是梦想,别停下脚步,想做就去做吧!坚持总会得到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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