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看過後覺得非常好的廣告(上)

本文嘗試和大家分享了“小我型”廣告案例,在本系列中篇和下篇,我們還將繼續與大家分享“大我型”與“無我型”廣告的相關案例。

有哪些看过后觉得非常好的广告(上)

在知乎上看到這樣一條問題——“你有沒有看到後認為做得非常好的廣告?” 碰巧最近在梳理品牌廣告方面的內容,今天就來和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我想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還是要來說一說“覺得好”的標準,究竟是站在品牌方的角度?還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

因為在現實中,的確存在很多消費者並不“覺得好”的有效廣告。

所以本文接下來所要探討的“好”,是從廣告策略角度,來分享一些我們認為會對品牌的商業訴求產生幫助的有效廣告。

評判一個廣告是“有效”還是“無效”的標準是什麼呢?

從SDi的觀點出發,我們認為最核心的標準,就是要看廣告能否構建認知,能否在某方面清晰地激活消費者的某種意識,進而達到了喚起特定行為的目的。

而要達到這個目標,廣告就必須精確地匹配到消費者的某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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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可以匹配的消費者需求無外乎兩大類——功能需求(Function)和情感、意識形態需求(Emotion),這也就決定了一支廣告所要構建的認知,大致上會包括“功能”、“形象”與“價值觀”三個維度——通過“功能”訴求對應消費者的產品功能需求;通過“形象”與“價值觀”對應消費者的情感和意識形態需求。

功能、形象、價值觀三個維度的廣告訴求,可以分別用“小我”、“大我”和“無我”來代表,我們從不同的廣告口號上就能清晰地看出這三者的分野。

比如,像“困了累了喝紅牛”、“藥材好,藥才好”、“好面,湯決定”、“餓了別叫媽,就叫餓了麼”、“美味持久、久到離譜”這類Slogan,就是典型的“小我”型口號,這類廣告常常出現在品牌早期,需要以一個核心功能點快速建立市場的階段,其內容大體上可以用“自我介紹、指引行為、引導銷售”來總結。

“小我”型廣告的核心訴求,是構建產品的功能特性認知,將產品最顯著的“差異化”提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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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這類廣告,我們首先可以追溯一下與大衛·奧格威齊名的上一代廣告大師——羅瑟·瑞夫斯為MMs巧克力豆所開發的廣告。

上世紀50年代,美國瑪氏公司苦於新開發的巧克力豆不能打開銷路而找到瑞夫斯。瑞夫斯認為,一個商品成功的因素,往往就隱藏在商品之中,而MMs是當時美國唯一用糖衣包裹的巧克力。通過緊抓這一特性,他僅用了10分鐘便有了構想——MMs巧克力豆“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elt in your mouth, not in your hand)。

在隨後策劃的廣告中,電視畫面上有兩隻手,一隻髒手,一隻乾淨手;臺詞:“現在猜猜MMs巧克力在哪隻手?不是髒手,而是那隻乾淨手。”隨著朗朗上口的Slogan成為一時風靡,MMs巧克力豆也成功打開了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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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突出產品功能的小我型廣告,怎麼做才能從同質化的泥濘中脫穎而出呢?如果拿這個問題去問廣告界的前輩巨匠大衛·奧格威,我想他給出來的回答一定是——“講事實”。

奧格威曾經說過:

“若你以為一句簡單的口號和幾個枯燥的形容詞就能誘使他們(消費者)買你的東西,那你就太低估他們的智能了。他們需要你給他們提供全部信息。”

他並以自己的親身實踐總結說:

“為推銷產品提供的信息越多,我所推銷出去的產品也就越多。”

以豐富的事實細節來打動消費者,奧格威的這種創作風格,誠實地體現在了他的眾多作品當中。

比如,在為奧斯汀轎車創作的這則廣告中,廣告標題是——“我用駕駛奧斯汀轎車省下的錢送兒子到格羅頓學校唸書 ——來自一位外交官的匿名信”,正文部分的開頭則這樣寫到:

最近我們收到一位曾為外交事業建功立業的前輩的一封信:

“離開外交部不久,我買了一輛奧斯汀車。我們家現在沒有司機——我妻子承擔了這個工作。每天她載我到車站,送孩子們上學,外出購物、看病,參加公園俱樂部聚會。我好幾次聽到她說:‘如果還用過去那輛破車,我可對付不了。’而我本人對奧斯汀的欣賞則更多是出於物質上的考慮。一天晚飯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正在琢磨,用駕駛奧斯汀轎車省下來的錢可以送兒子到格羅頓學校唸書了。”

在為另一個汽車品牌——勞斯萊斯創作廣告時,奧格威不惜花費三週時間來詳細地閱讀汽車資料。是這些“笨辦法”幫助他取得了出眾的成就,在上世紀廣告界的三位大師中,有調查顯示,憑藉著“講事實”的樸實風格和“調研先於準備方案”的職業素養,奧格威賣出的產品是伯恩巴克和李奧·貝納加起來的6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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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BDO廣告公司的早期方法論中有這樣一句話——

“Advertising is all vicarious experience for the viewer.”(廣告是受眾的替代型經驗或者說間接體驗)。

理解這句話對創作小我型的廣告至關重要,這是因為,對於輸出產品的功能價值來說,廣告是沒有辦法讓消費者直接獲得有關產品的功能體驗的。

比如,突出強調“縱享絲滑”,其實就是因為廣告無法讓顧客直接獲得“嚼”一塊巧克力的感受,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善於使用“演示”、“比喻”等創意技巧,來為目標受眾創造出鮮活的“間接體驗”。

大多數宣揚產品功能的廣告,都會想到運用“演示”的方法,但只有極少數演示方式新穎的作品會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

比如,曾有一家紙板生產商想要宣傳其產品具有超強硬度,於是在廣告中用紙板搭起了一座橋,而讓一輛卡車從“橋上”開了過去。

無獨有偶,為了宣傳沃爾沃汽車的駕駛精確性和穩定性,尚格雲頓的“一字馬”廣告也是使用演示方式而讓人難忘的另一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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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鮮活間接體驗的另一關鍵技巧是運用“比喻”。

例如,作為一家網絡服務提供商,日本NTT用“三秒系列”(三秒炸蝦、三秒煎餃)來比喻其網絡速度之快,讓人有腦洞大開之感。

實際上三秒系列剛好從另一個角度啟發了營銷人,當產品的核心功能點單一,而產品之間的同質化又十分嚴重時,創意本身的價值就被放大了,這時候讓目標消費者建立功能認知的訴求,就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所使用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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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廚具品牌方太最近推出的一支廣告中,創意者異想天開地將油煙,比喻為想要到廚房之外展開“旅行”的人類遊客,而“方太油煙航空”則剛好為他們提供了“一身輕鬆”的貼心旅行,這一另闢蹊徑的故事角度,對讓受眾感知產品剝離油煙中有害物質的功能特性是具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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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針對小我型廣告,當我們說要放大創意價值的時候,我們的想象力也不能只是侷限於“演示”和“比喻”上。

這裡還有一種放大創意價值的有效做法,就是基於用戶洞察,在目標受眾的生活方式當中,為產品功能找出一層能讓人感同身受的新意義。

南孚電池的這支廣告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從該廣告所要傳遞的核心信息——“電池持久耐用”來說,可以說要構建的功能認知與競品高度趨同,本身並無差異化可言;但是該廣告選擇的創意角度卻非常巧妙。

廣告首先展現了一家人其樂融融,孩子玩著各種玩具的場景,跟著沒一會兒,玩具車、玩具琴相繼沒電了,孩子流露出失落神情,此時文案出——“電池不耐用,玩玩具經常被打斷,孩子容易分心,影響其專注力。”

該廣告巧就巧在創造了一種看待產品的新觀點,將“玩玩具被打斷”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指向了“影響孩子的專注力”這個所有家庭關心的頭等大事。如此一來,自然也就讓消費者對產品的功能價值更敏感了。

又比如,在iPhone 的這支廣告中,熙熙攘攘的街道,隨著男主角拿出手機的一刻,一下子變成了寧靜的二人世界,城市變成了一個任由情侶嬉戲的遊樂場。

廣告最後打出“焦點只留給心中所愛”的Slogan,雖然所要構建的認知,無非還是說產品的拍照功能,但這種對情侶內心體驗的精微刻畫,卻讓廣告表現出了有別於“逆光也清晰”、“拍人更美”這類“口號式廣告”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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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我型廣告中運用“情感”是一個高難度的課題,這是因為突出產品的功能特性與“內容動人”本身就存在著DNA層面的矛盾,處理稍有不慎,就會給人留下“虛情假意”或者“刻意煽情”的不良印象。

在這方面,歐派的中秋狼人廣告是極少數能夠將功能概念(全屋定製),完美地嵌入在一個動人故事中的案例,廣告融合了細膩的情感洞察,在細節處理上更是堪稱精到,是我們在小我型廣告中非常推崇的一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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