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他們

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他們

被譽為公民在法院的“耳朵”和“眼睛”

他們

來自於群眾

是最接地氣的調解員

他們

架起法院和群眾之間的一座橋樑

他們的名字——

人民陪審員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5月29日上午,西山區人民法院組織人民陪審員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召開的《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動員部署視頻會議。會議對深入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進行了全面部署。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在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一種直接形式,被認為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人民陪審員因直接參加審判而成為民意反映到司法的一條最為直接的制度通道。他們還可以通過自己對民風民俗及生活常識等方面的熟悉瞭解,為職業法官的審判傳輸新鮮的素材,使其提高審判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我國人民陪審員法規定,人民陪審員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西山區人民法院的陪審員們,認真、負責、有能力、有擔當。快隨西法君去認識他們中的幾位,看看他們是如何作“不穿法袍的法官”的。

經歷人生變故

她更理解每一位當事人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吳錫蓮,55歲,西山法院陪審近4年。

她的宣言

履行好人民陪審員的職責,圓滿完成法律賦予的光榮任務!

在成為陪審員之前,吳錫蓮就在街道辦從事幫教、調解工作。然而,2010年一次嚴重的車禍,讓她的頭部和肋骨受損,頭部縫了29針,被鑑定為輕傷。隨後她申請了提前退休。當身體完全恢復了之後,她覺得應該為社會再做點事情,於是申請了西山區人民法院的陪審員。2014年9月,經西山區人大任命後,開始履職。

在民事庭陪審期間,她發揮長處,協助法官調處了不少糾紛。“法官從法理上來引導當事人,我們更多從情理上來說服他們。”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在執行庭陪審期間的兩件事讓她印象深刻。

一天,一位女性被執行人來到西山法院執行局,“你們要錢,拿去!”邊說邊把手裡的3000元錢往空中一撒,人民幣飛得滿屋子都是!“這個時候讓法官怎麼去撿?!”吳錫蓮說,她明白這是需要她做事的時候,於是把3000張百元大鈔一張一張撿起來,拿到被執行人的面前,給她倒了杯水,跟她說情說理.....最後,當事人跟法官道了歉,平和地走出執行局。

還有一次,一名怨氣很重的執行申請人,又來到執行局,情緒激動,聲稱法官不幫他要到錢他就不走了。吳錫蓮細心接待他,開解他,告訴他相關的執行程序和法官所做出的努力。吃飯時間到了,去食堂打飯給他吃。最後當事人表示再回去耐心等.....

經歷過生死的人,可以更平和地面對案件、更平和地對待當事人。

“我們不是來充人數的

我們有獨特的優勢”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李正念,63歲,西山法院陪審8年。

她的宣言

當好人民的陪審員,真正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審判工作中的作用,為當事人排憂解難。

李正念說,自己是西山區法院陪審員中年紀最大的。當了很多年的社區主任,隨後被西山區人大推薦到法院做陪審員。她認為,在陪審工作中,人民陪審員的優勢是能協助法官讓更多民事案子調解成功、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很多案子是親人、朋友之間的糾紛,比如繼承糾紛,要是判了,幾個被繼承人之間就一點親情都沒有了。相鄰糾紛,可以直接判、強制執行,但這兩家也許就要結下很深的仇恨、引發更大的社會矛盾,或者幾代人之間老死不相往來。”李正念說,如果能調解成功,能能修復世道人心。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我們來自基層,最懂老百姓的語言,最容易和他們融為一體,群眾最容易接納我們。”她說,陪審員不是來合議庭充人數的,而是充分發揮優勢,拉進法律與當事人的距離,從情理上感化他們,消除社會矛盾。

“這是神聖的一份職業,

我們要對得起這個稱號。”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曾瓊芬,60歲,西山法院陪審6年。

她的宣言

在任職期間,以法官為榜樣,作一個真正為人民、為法律服務的陪審員。

曾瓊芬,60歲,西山法院陪審6年。

曾瓊芬在銀行系統幹了半輩子。2012年,她申請了西山區法院的人民陪審員。

作陪審員後,她才發現法官們的工作真心辛苦。“八小時工作中要審案,八小時外要看卷宗、寫判決。”她說,加班加點是家常便飯。比起自己所在的銀行系統,他們辛苦得多,收入卻不高。他們真的是無私和無畏、公平和公正,嘔心瀝血。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法官的睿智、博學、敬業精神,很感染我們、也鼓舞我們。我們陪審員被譽為‘半個法官’,這也是非常神聖的一份職業。我們要對得起這個稱號。”曾瓊芬說,自己會懷著一顆感恩的心,用心履職,協助法官做好相關工作,為當事人多做一些事。

要有一顆熱愛法律、

熱愛當事人的心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姜玉芝,59歲,西山法院陪審2年半。

她的宣言

要不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要有一顆熱愛工作、熱愛當事人的心!

當陪審員之前,姜玉芝是雲南技師學院的一名管理人員。她說,自己大學學的就是法律專業,但後面一直無緣法律,一直從事管理和行政工作。等自己有了一些時間後,就想到申請人民陪審員,可以運用自己的社會經驗,做一些與法律有關的事兒。

“作了兩年多的專職陪審員,讓我受益匪淺,與法官朝夕相處,耳濡目染,自己法制意識得到提高,也讓我不知不覺間也成為了法治的義務宣傳員。周圍人的法制意識也在提高。”姜玉芝說。

“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能成為一名人民陪審員,她感動非常光榮,也感到自己身上的責任。一次,因為一個鄰里糾紛,當事人吵得不可開交,在她的協助下,法官成功調解了這個案子。後來,當事人專門送來了錦旗。“那分鐘,覺得特別開心,特別有成就感。”

供稿: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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