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白沙黎族自治县纪委对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县水务局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应付检查伪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

2015年9月20日县水务局印发《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中领导小组组长为李某,经查阅资料,县委、县政府发文任命李某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时间分别为2015年11月3日和2015年11月20日,存在人还未到水务局任职却已在该单位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的问题;县水务局印发的《关于调整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的通知》(白水务〔2016年〕97号)、《关于开展2017年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白水务〔2017〕37号)两份文件,分别与《关于上报红坎水库电站压力管管道改造工程项目划分的请示》(白水务〔2016年〕97号)、《关于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的请示》(白水务〔2017〕37号)两份文件的文号,存在同文号、套用文号的问题。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与职责严重不相符

2016年,县水务局与下属单位签订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其责任状内容中在开头部分的时间却是“2015年”,并且责任状中包含“不逼供、诱供”等内容,其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本单位工作职责严重不符。

三、多次作假在节假日期间印发文件和召开学习会议

2016年12月4日和12月17日分别为星期日、星期六,县水务局有关文函显示在上述周末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五中全会精神,但水务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会议记录本均无以上学习会议的会议记录内容;2017年1月27日和5月1日分别为除夕和“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水务局党组却在期间印发2016年水务局党总支党费收缴管理情况文件和组织传达学习《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四、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台账简单粗糙、敷衍应付

县水务局党支部制定的“两学一做”整改台账仅列出了存在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三项内容,没有制定整改措施,且查摆存在的6个问题中,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等4个问题填写的整改期限内容为“长期不改”。

县水务局在工作上弄虚作假、敷衍应付、作风漂浮,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虚多实少,甚至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从中反映出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是一个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具体表现,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直接导致的是管党治党的层层失守,给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的影响。

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党组织牵头抓总和“关键少数”的作用,通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突出问题和成因,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强化监管、健全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从具体问题抓起。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以点带面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局。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党员干部,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巩固深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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