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市通报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芜湖市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无为市昆山镇新华村党总支副书记柳正余在扶贫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柳正余作为帮扶责任人和自然村包片干部,明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某某户新增人员马某某为某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却直接将其认定为新增贫困人口,致使其违规享受有关政策,直至2019年9月被发现后清退。2020年1月,柳正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陵县弋江镇五一村党总支原书记鲍明灯低保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08年至2015年,鲍明灯作为时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明知时任村干部叶玉花丈夫马某某不符合农村低保户申报条件,仍同意叶玉花以自家房屋被拆、丈夫身体不好为由申报低保户,致使马某某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共计3.3万元。此外,鲍明灯、叶玉花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11月,鲍明灯、叶玉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越往后挑战越多、难度越大,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切切不可掉以轻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务院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脱贫攻坚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细化实化日常监督,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执纪问责,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法保障。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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