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二次房改,大幕开启

去年以来,租购并举、租售同权、共有产权住房.....这一系列的重大调整是继98年房改以来楼市最大的转变,中长期的制度安排与结构性调整是大势所趋,而大变局才刚刚开始。

据报道,6月5日上午,深圳公布了历史上仅次于第一次房改的重要文件。

重磅!二次房改,大幕开启

深圳住建委召开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新闻通报会。

可以说,这场通报会相当于宣告深圳二次房改来临,并将重点解决四大住房核心问题。

冯国亮独家解读:

1、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应结构大转变,而且制度化、长期化。未来供应量很明确,给民众一个长远的蓝图及明确的预期及渠道。

2、双轨制供应体系,以民生导向实施住房保障化,未来新建房六成是政策性保障房;优先保障人才安居,与“抢人”不谋而合。

对包括中低收入阶层在内的群体进行全覆盖,即便买不起商品房,还有其它选项。每个家庭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如收入水平、户口、人才政策等对号入座,实现住有所居。

3、17年新增住房供应170万套,而人口净流入数百万,商品房供给量进一步缩小,尤其改善型住房供应量明显偏低,商品房供不应求的局面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与北京5年新增150套住房供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4、住房供应区域分布明确,疏导需求外溢,让这些需求在临深得到满足。

5、创新:安居房将首设财产限额门槛,人才房和安居房或将施行封闭流转。

6、强力改变供应结构,稳定预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价上涨的压力,而深圳约7成购房为炒房与投资,新增商品房明显不足,期望价格下降不太现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会放松。

7、供应主体多元化,改变了过去单一供应所造成的供需矛盾,有利于充分调动资源,提高供应能力。

8、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此举开创先河,制度设计上再次引领全国,影响深远!

总之,不能光顾着抢人,还要让人才安居乐业!在这方面,深圳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相信其它各大城市也会陆续跟进。

一、目的:解决四大住房问题

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需不平衡

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

二、中长期住房供应计划安排

2018—2035年,深圳市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2018—2020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

三、重塑整个住房供应体系

1、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

2、 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

3、 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

4、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四、住房实物供应一览表

五、八大供应主体

1、 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2、 以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为主,提供各类长租公寓。

3、 以市、区政府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4、 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5、 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类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

6、 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7、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8、 支持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建设筹集具有公益性质的各类住房。

六、六大渠道保障

1、 增加建设用地,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住房开发模式,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建设大型安居社区。

2、 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已批未建用地、社会存量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等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3、 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保障性住房。

4、 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

5、 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通过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综合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6、 开展城际合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动建立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机制,结合轨道交通和产业布局,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七、货币补贴

▲ 面向符合条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 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人才安居补贴。

▲ 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购房贷款贴息。

▲ 探索采用住房租赁券的形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补贴。

八、九大主要措施

1、 完善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机制

从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实行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及其站点一定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用途控制,主要用于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2、 强化基本住房保障

3、 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在一定年限内免租入住相应面积标准的住房;在深全职工作满5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购买人才住房或者申请获赠住房产权。

4、 完善安居型商品房制度

完善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制度,实行批次集中配租配售,根据每批房源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5、 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我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6、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发展长期租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保险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拓展住房租赁业务,调动各类主体建设筹集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

7、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市场商品住房供应户型结构,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观念,保障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行为。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开发、销售、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8、 加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

9、 加大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金融创新力度

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补贴等货币补贴纳入市、区财政预算。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市民租购住房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住房金融产品和服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