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是個貴重的東西,別給不值得的人

1

2010年我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孩,聊著聊著我知道她也是大齡青年,和我同病相憐。她在離我不遠的城市打工,幾個月後我路過她的城市,給她信息說我去看她,她同意了。這次見面我對她的印象還不錯,她長得很漂亮,說話也很親切。但見面後我只當她是普通朋友,因為她那麼好看,我覺得我們根本不可能。

到了第二年夏天,她說她辭掉了工作,要回老家相親。我問她:“以後就不在這個城市了嗎?”她說:“是。”我說:“我去看看你吧。”於是我坐上了去她那兒的車。可坐上車後她手機就打不通了,我打了好幾遍,以為是手機沒電了就沒在意。結果到地方還是聯繫不上,那天我在大街上等了整整一晚。直到第二天早上還是打不通電話,我失望了,就此不想再聯繫她了。

轉眼到了年底,她突然在網上出現,說自己遇到了困難,問我能不能幫一把。我說有什麼事儘管說。她告訴我她在外地回不了家,想借點路費。我想有四五百塊就夠了,她說需要一千塊。那時我身上只有四五百塊,我說:“等我給你湊吧。”第二天她一直催我,我在她的催促下借了錢給她打過去了一千塊。過了兩天她又問我能不能再借她一千塊,她信用卡到期了要還,我又借了她一千塊。我這麼做不是有非分之想,那幾天正是過年,我家人也在給我介紹對象。我就是這樣的人,只要是朋友我都會全心付出。那幾天我正在和相親的女孩相處,我很上心,可女孩總是不積極。有天凌晨兩點我突然收到一條短信,是她發的,只有幾個字:“我會永遠記得你對我的好。”也許那時我感情上也挺受挫的,看到這個當時我眼淚就下來了。我以為是和我告別的話,第二天我和她說:“我想去你家看看你。”她以為我開玩笑,就隨口答應了。第二天我和她說:“你把你家的具體地址、怎麼坐車都告訴我。”她看我認真了還有點小驚訝,說:“你真來嗎?”她當時還說現在暫時沒錢還我,我說:“我不是和你要錢的,就是想看看你。”

我到了她農村的家裡,見到了她父母。他們都很熱情。到了第二天我又去了她家,我說今天我就回去了。她媽以為我想和她談戀愛,和我說:“你們先處處看吧,她還有個孩子。”這時我才知道她是離過婚的,有個孩子跟前夫。我自覺配不上她,沒把她媽的話當回事。那天她送我出來,我身上剩了六百塊,我和她說:“你用錢的地方多,這五百塊拿著吧,我留一百塊回家就行了。”沒想到回家路費不夠,我還找別人借了一些才到家。不久後她和我說要去我家看看,我說好。但她總是有事來不成,她至少說了七次要來,但每次都有理由,比如她父親被人打了、父母離婚、孩子生病了等等。最後她還是來了,見到了我父母。

到了2012年,我們確定了戀愛關係。她和我說她在市裡買了房子,讓我給她添點錢,房子寫我們兩人的名字。她說要五萬,我答應了。我說不用寫我的名字,就當我給你的彩禮吧。於是我拿了五萬塊房錢,還有一萬塊滯納金,總共給了她六萬塊。然後她又說把房子裝修了吧,她有個朋友在裝修公司,五萬塊就能裝下來,讓我再拿五萬塊,還說裝修完我們就領證,我也同意了。這之後她又說要把房子的玄關裝一下,需要兩萬塊。總之,房子上我給她拿了13萬塊。

2

然後我就等著和她領證結婚,但她一直拖。她給我的理由是和前夫還沒辦離婚。她說她和前夫的房子是她家買的,前夫想和她分這個房子,她不想給,所以先不辦離婚。當時我太相信她了,她說什麼我都沒懷疑過。這中間我們一直處著,我跟她說:“我和你相處是實心實意的,如果我有99元我也會再借一元湊一百給你花。”這就是我給她的承諾。這期間她還和我要過很多次錢,什麼兒子的生活費、學費、買手機的錢、買衣服的錢、過年給孩子的壓歲錢,還有她開著別人的車無證駕駛被罰款等等,這些錢我都給她出。她亂七八糟的理由很多,有一次她母親手術,還讓我拿了三千塊。我那時非常愛她,覺得她不容易,幾乎是有求必應。

這次分開後她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問我:“如果我騙了你,你會不會報警?”當時我想都沒想說:“不會。”她為了確認這個答案,讓我又說了一次。我說:“再說多少遍都是不會。但我有兩個條件,一不要讓我找不到你,電話別再關機;二你要積極地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她答應了。

3

事情一直髮展到2018年1月,有天她給我電話,接起來卻是個男人的聲音,問我認不認識楊霞,他問女友和我是什麼關係。後來我才知道這就是她現在的丈夫。後來女友給我解釋這個電話是打錯了,還說四月初要和我去領證。原本說好4月6號去領證,到中午電話就打不通了,再打就是黑名單。當天晚上十點多,自稱是她老公的男人突然又給我電話,和我吵起來了。

第二天我去女友打工的城市找她,還是聯繫不上,打電話就是黑名單。一直到了中午,我接到了她的電話,她第一句就問我:“你和我老公說什麼了?”我說:“你叫誰老公?既然你認定人家是老公,那我們就沒關係了。”結果萬萬沒想到,她和我說:“除了錢我們還有什麼關係?”我說:“那你說要和我結婚都是假的?”她承認了。

我著急了,我說:“你欠我的錢怎麼辦?不還我就告你用婚姻詐騙。”這之後我又打不通女友電話了。到了晚上,也許是女友和全家商量好了,那個男人給我打電話,說我給女友的所有錢在法律上都是贈予,可以不還。我實在沒辦法,去了女友父母家。我和她父親說,我諮詢過律師,她這個情況報警會立案,而且金額巨大,加起來她騙了我二十多萬塊,她很可能被判五到十年。也許是聽到報警她急了吧,晚上她老公又給我電話,說要幫她還債,讓我給證據。我把銀行轉賬記錄一條一條都給他拍照發過去了,結果收到後他卻說他只能在道義上支持我,錢的事慢慢再解決。這是今年四月的事,一直到現在過去兩個多月了,他們沒給我解決任何問題。電話也沒有,我女友的兩個手機號都打不通了。

這兩個多月的時間裡,我想了很多。我愛了這個女人這麼些年,但我恨她只恨了五天,就是她老公聯繫我的那五天。我恨她不直接面對我。難道她情願坐牢也不願意和我說話嗎?我有時想,哪怕她再和我聯繫,哪怕是為了騙我,我也不會有報警的想法。想到後來我又可憐她,她婆家和孃家都知道她騙錢,她的親朋好友全都知道這事,卻沒有人主動和我聯繫,我覺得出了事沒人願意幫她,難道他們就不怕她坐牢嗎?這就是我對這個女人所有的感受:愛她、恨她、可憐她。

其實到了現在,我還想救她。她丈夫知道了她騙錢卻不幫她解決,眼看著她要負法律責任也不管,根本沒真心想和她過,而她卻和人家結婚生子。我想救她,我想讓她知道她老公的心思。安歌,目前為止我是唯一一個主動想救她的人,雖然她騙了我,雖然她在我心上狠狠地捅了一刀,但我依然想救她。我這麼做對嗎?你說我要是救了她,她會感激我嗎?

安歌點評:

建明啊,說你啥好?你對人家那麼痴情,人家卻只想騙錢,你還不醒悟嗎?她就是吃定了你放不下她這一點:不求回報、無休止地付出,即使知道被騙了也不報警。楊霞說過的一句話可以成為這個故事的中心思想,“除了錢我們還有什麼關係”。

所以,別想著救她、讓她感動了,也別想和她繼續了,你被榨乾錢財之後就沒有利用價值了,她怎麼還能搭理你?你現在要救的人是你自己,趕緊走法律程序要回被騙的錢。

網友有話說

呵呵:

誰讓你貪圖人家長得好看?這叫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史景偉:

痴情漢子,騙子女,恭喜你遇到了,好比東郭先生與狼。

靜享生活:

你腦袋是不是進婆婆丁了?錢多給我啊,我還能領情。

王天龍:

你要是馬雲該多好啊!這樣天下就會少很多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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