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跟子女鬧彆扭,子女是否有權利不贍養老人了?

父母跟子女鬧彆扭,子女是否有權利不贍養老人了?

現如今小孩子的自主想法很強,而中國式的父母更喜歡為小孩操辦一切,一切以為你好作為理由,做一些小孩子認為不應該這麼做,或者不願意這麼做的事情,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越來越大,最終導致爭執,爭執之後很多父母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出了這扇門,我們就將斷絕父子/父女關係”。那麼法律上支持斷絕父子或者父女關係嗎?父母如果跟小孩鬧彆扭了,子女是否就有權利不贍養父母了?贍養父母有哪些義務?

父母跟子女鬧彆扭,子女是否有權利不贍養老人了?

法律上支持斷絕父子或者父女關係嗎?

1、已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姦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被害子女自願贍養的,法律並不禁止。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父母跟子女鬧彆扭,子女是否有權利不贍養老人了?

贍養父母有哪些義務

(一)物質上的贍養。生活費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平常的衣食起居的日常生活用品都不能太差的,當被贍養人患病時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更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

(二)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對於年老體弱、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給以照顧、扶助,對生病的父母應給予悉心照顧。

(三)精神上給予慰藉。物質條件會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提高,國家和社會對老年人能夠提供更多的物質保障,許多父母不依靠子女提供物質上的幫助,所以物質贍養會弱化。而日常生活的料理扶助也可依靠社會服務保障體系得到解決。父母進入老年後需要親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獨感。所以子女對父母的孝敬、關心、體貼、安慰是無法從其他途徑得到解決。精神贍養老人這一義務顯得更為重要。

父母跟子女鬧彆扭,子女是否有權利不贍養老人了?

如果子女無故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可以通過尋求社區工作人員的幫助;提起民事訴訟;鑄就刑事責任的方法來維護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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