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起全面禁售違規電動車 違者吊銷執照

7月起,北京工商部門將對對仍在違規銷售電動車的商戶依法嚴厲查處。北京市工商局已於近日會同市質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聯合約談北京市大中型電動車經銷商及部分銷售門店代表,就電動車生產、銷售、行駛、銷售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問題進行規範指導。北京市將全面清理違規電動車,淨化消費市場,加強消防管理,規範上路行駛。

5月30日時,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二審。二審稿擬規定,北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銷售目錄制度。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在取得行駛證和號牌後,方可上路行駛。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鄒維萍表示,由於電動自行車不像汽車一樣有國家統一的許可生產目錄,北京市作為電動自行車的輸入型特大城市,有必要從銷售端嚴格控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鄒維萍指出,二審稿規定,北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銷售目錄制度。目錄應當載明生產企業、品牌、型號、定型技術參數等項目,定期更新並向社會公佈。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區級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取得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北京市對本條例實施之前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後,不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駛。

為便於引導市民購買、使用合標的電動自行車,二審稿規定,電動自行車的銷售者應當將現行有效的產品目錄和登記上牌的法律法規規定等信息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僅2015年一年,北京全市就發生涉及電動二輪車事故3.1萬餘起,死亡113人,傷2.1萬餘人。這組來自北京市交管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超標電動車已然成為潛在的“馬路殺手”,嚴重威脅交通安全。

“輕摩化”超標電動車體積大、速度快,無論在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道上都存在安全隱患。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如果近期有購買電動自行車的計劃,應購買符合現行國標或新國標的合格車,不要購買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或四輪車、老年代步車。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後,不要聽信商家對其限速設備進行改裝:“商家的做法是將潛在責任推給了消費者,一旦出現危險後果不堪設想。”

去年全年,工商部門共發現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充電器13組,發現不合格電動自行車174個型號,已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進行立案查處,並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予以公佈。

目前,北京電動車經營商戶已超過1000家。約有400萬輛電動車在北京大街小巷穿行,其中不少是形似摩托車的超標車。

在約談中,市工商局表示,從5月中旬開始,工商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啟動違規銷售電動車行為專項治理行動,對違規銷售電動車行為進行全面治理。6月底前,工商部門將對電動車經營商戶全面開展行政指導,逐一入戶進行政策宣講與法規宣傳,提醒經營者主動採取措施,立即停止違規銷售電動車。

從7月份開始,對仍在違規銷售電動車的商戶,工商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部門表示,准許銷售的車型是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進貨前須查驗生產企業的資質文件及質量檢測報告。現場多家經銷商表示,半個月來,已開始陸續下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並就新國標提前與生產廠家接洽,確保貨源供應。

“沒有腳踏騎行功能的不能叫電動自行車。”在約談現場,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再次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修訂及新舊國標過渡期內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說明。此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電動自行車產品將由生產許可證制度轉為強制性認證制度,也就是3C認證。實行3C認證,意味著企業生產的所有型號產品都必須由認證機構進行審核,符合要求方能上市銷售。

維護消防安全是電動車銷售門店需要關注的重點。市公安消防局對銷售場所消防安全進行了提示,要求經營者加強消防安全領導及管理工作,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由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通常發生在居住場所。”市公安消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生產、銷售、住宿結合的“三合一”場所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容易造成人員傷亡。電動自行車自身故障、私自改裝、增大電池負荷等是引發火災的常見原因。

(綜合自:新華社 人民網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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