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千萬不能碰的紅線


一、律師收費不入律所對公賬戶。

二、律師私自接案,不出具加蓋律所公章的正式合同。

三、律師涉嫌危險駕駛罪等故意犯罪而被吊銷執照。

四、在看守所會見時違規傳遞信件或者物品等

五、律師不能誘導當事人作偽證,開庭前與當事人及相關家屬交流時不能洩露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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