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不變應萬變

一,應當馬上停車,並

保護現場。

此時,應該對現場進行拍照,保留證據,尤其是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也可以用手機錄音,保存自己、對方及目擊證人等的談話,尤其讓對方明確承認他自己的過錯。

保護現場,更重要的是,交警需要勘查事故現場,結合其他證據,進行責任認定。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不變應萬變

拍照

二,如果有人身傷亡,應當撥打120,並對受害人緊急處理;同時撥打122,等待出警。

三, 如果認為自己不負事故責任,而離開現場,就可能被認定為逃逸,後果不堪設想。

注意:

絕對不要偽造現場,因為一旦查出,就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相關法律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

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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