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认为明星阴阳合同合情合理?

忠厚传家久

近日来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同时也掀开了很多影视明星为了规避应承担的税务而签署阴阳合同的盖子,不过有人认为明星签阴阳合同合情合理一事本人尚未听说也不敢苟同,毕竟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更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任何国家的税务政策都有一定的劫富济贫意味,如果所有富人都以各种手段逃避纳税责任,那么对大部分纳税人来说就很不公平了。

其实说明星逃税对某些明星并不公平,因为明星完全可以和普通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样提出我要的是税后收入多少多少万元,大部分明星也确实是这样的做的,这就导致真正有逃税需求的其实是制作方,由于制作费用有限,如果明星将税负转嫁到制作方头上,制作方也会头疼不已,因此他们才想出阴阳合同的方式,而对明星来说我拿到我要的钱数了,至于别人怎么操作自己就不用关心了,因此他们也就对阴阳合同睁一眼闭一眼。

当然也有一部分制作方并不是掏不起明星的片酬和税费,只是广电总局曾要求明星成本在电视剧总预算中原则上不能超过30%,如果签订一大一小合同并以小合同去应付广电总局,就可以轻松绕过广电总局的明星限薪令,这也是阴阳合同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过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偷税都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偷税行为被认定属实,那么明星除了要补缴税款外还要面临刑事处罚,因此明星阴阳合同不仅不合情不合理而且还严重挑战法律了的底线。(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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