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凌晨打出租車 收到十八年前發票

長春市民凌晨打出租車 收到十八年前發票

為了便於維權和報銷,很多市民習慣在打車後向司機索取發票,因為上面會記錄車輛號牌、打車時間、價格等信息。近日,市民先生髮現自己打出租車的發票上日期一欄顯示的是2000年2月1日。

當出租車到達亞泰大街與丙十七路交會處附近,趙先生支付了21元錢費用後,讓出租車司機將發票打印了出來。“下車後當我要離開時,這輛出租車突然就開走了,我趕到非常的納悶,就仔細看了一下發票。”這時,趙先生才發現這張發票上日期竟然打印的是2000年2月1日。

“我要發票是為了保險,但現在出現了十八年前的發票,我還怎麼報銷啊。”趙先生表示,他現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打到“黑車”了,還是出租車的計價器出現了問題。“我想提醒一下其他的哥的姐,如果計價器存在問題請儘早解決,以免別的乘客拿到十幾年前的發票,像她這樣就不能報銷。”

“2000年時長春市還沒有使用機打發票,僅根據發票的信息不能確認趙先生乘坐的是否是一輛非法營運車輛。有可能是由於計價器故障導致打印發票的錯誤。”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綜合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說。

長春市民凌晨打出租車 收到十八年前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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