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恩難報”不是“恩將仇報”的理由

珵素

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受人點滴,要知道感恩,要懂得報答。有恩必報一直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強調的一項處事原則。但近幾年,不少恩將仇報的事情見諸報端。有人認為,這種恩將仇報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施恩者認為自己對他人的幫助應該得到回報,因此在受幫助的人面前會不自覺地擺高姿態,傷害到受幫助者的自尊心。而接受幫助的人因為無法回報施恩者,難以擺脫道德包袱,久而久之,受幫助者就因為自己的自尊一直受到傷害,而視當初的恩人為仇人,做出恩將仇報的事來。

這種觀點看似合理地解釋了恩將仇報這類事件出現的原因,但仔細分析起來就明白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一般來說,現實中,很多人去幫助他人,並不是衝著某個預期的回報去的,而僅僅是出於簡單的“與人方便,與己方便”這樣淳樸的觀點。還有一些人做好事的出發點更是簡單:就是為了回報社會。

“大恩難報”不是“恩將仇報”的理由

這些施恩者不圖回報,甚至可能從來不曾與他們幫助的人聯繫過,依上邊的觀點,他們不應該被他們幫助的人攻擊,恩人變仇人的現象也不應該出現在他們身上。但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

一位女演員在電視上看到一位貧困學生艱難求學的報道,深受感動,於是在與自己家人協商後,開始無條件資助這位學生。最初一切正常。幾年後,這個學生考上了大學,拿到了獎學金,條件已經有所改善。但他不僅向幫助自己的人隱瞞自己拿到獎學金的事實,還變本加厲,向女演員索取更多的錢財。這位女演員知道實情後終止了對這位學生的資助。不料這個學生不僅沒有反思,反而通過網絡論壇、新聞媒體等“控訴”女演員一家的行為。

女演員在資助貧困學生時,並沒有告知對方自己的身份,也沒有向對方索取什麼。然而受資助者不僅將對方的幫助視為理所當然,而且在自己的要求不能得到滿足時,就翻臉抹黑對方。在這件事中,究竟是誰的行為使雙方反目成仇,應該是一目瞭然了。

“大恩難報”不是“恩將仇報”的理由

類似的事件並不少見:歌手無償資助多位學生,但當自己身患癌症無法工作時,被資助的學生見無法繼續向他討要生活費,連一聲問候都沒有,就斷了聯繫;工薪家庭資助貧困戶,就因為家中出事,中間有一兩個月沒有及時給對方匯款,就接到對方的詛咒、威脅電話。這些事件讓人寒心的地方,並非是被資助者沒有回報施恩者,而是這些被資助者的所作所為,連一般的人性都沒有了。

如此違背一般道德良知的事,卻有部分人將這些簡單地總結為“施恩者的高姿態給被幫助者造成的壓力破壞了雙方的關係”,用這種說法為那些恩將仇報的人開脫。還有一些人舉例說,古代一些人在幫助別人後,為了不讓對方報答自己,就舉家搬遷,甚至隱居深山。確實,施恩不圖報的人從古至今都被大家所讚頌。但施恩者的高風亮節又怎麼能成為被幫助者恩將仇報的依據呢?

《晉靈公不君》中講到,趙盾在打獵時,救助了即將餓死的靈輒,後來靈輒為了報答趙盾的救命之恩,拼命護送趙盾逃出險境;《秦穆公亡馬》中說,秦穆公的愛馬逃出去後,被不知情的山民吃了,秦穆公不僅沒有追究山民吃掉馬的過錯,還賜給他們酒,以防他們吃馬肉傷了身體,後來偷吃了秦穆公愛馬的人為了報答秦穆公的不罪之恩,在秦穆公落難時救了他的命。

“大恩難報”不是“恩將仇報”的理由

趙盾和秦穆公施恩的對象都是無名微弱之輩,在施恩時自然也沒有想過讓對方報答自己。而靈輒與吃掉馬的山民也沒有刻意去回報自己當初所受的恩情,只是在見到自己的恩人受難時儘自己的力量去幫助他。這樣的故事被後人傳播,不僅僅是因為靈輒與那些山民知恩圖報,更重要的是,古人想要藉助趙盾、秦穆公的遭遇告訴大家,一時的善舉不僅僅能幫助別人,可能也會在以後給自己帶來好處。

誠然,受人點滴,報之湧泉確實不好做到,但中國傳統文化也沒有逼迫接受幫助的人必須百倍地報答施恩者。即便不強調施恩者的身份,接受幫助的人像對待一般人一樣尊重恩人也是應該的。但有些人在接受幫助後,對恩人連起碼的尊重都沒有,甚至當仇人看待。這樣的行為怎麼能簡單地用“施恩者傷害了接受幫助者的自尊”這樣模糊的說法給簡單掩飾過去呢?為這樣的人開脫,不是在傷害那些樂於助人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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