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因賣爛桃子給小孩,被砸攤位,值得同情嗎?

阿飛不是流氓

“罪”無可恕,情有可原,是這個事件最好的解讀。

一名擺攤賣水果的老太太將幾個爛桃子賣給了一個8歲的小男童,孩子的父親發現後,飛奔到水果攤找老太太“討公道”,並怒掀水果攤。沒想到這個事件,卻獲得了絕大多數的網民的支持,這事該怎麼看?

首先,孩子的父親,掀了水果攤是錯誤的,這也是“罪”無可恕,這是必須說在前面的,因為不說這點,就可能被一部分網民批評,說在前面,就可以堵住不少人的嘴,接下來,我就說說情有可原,而這是我最想說的。

大概還沒有買東西沒有被欺騙的顧客吧,似乎每個小販都與顧客是天敵,他們骨子裡,就有奸詐的一面,當然也不排除有極個別的誠信者,但這是小概率,奸商奸商之所以成為一個詞,也能說明問題。

像這個賣水果的老太太,本來爛水果就不應該賣給別人,尤其不該賣給孩子,要是大人,大人可以及時制止,但是孩子不懂,就更不該受到欺騙,這個賣水果的老太太良心完全壞了,這是自私的人,也會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譴責的,但有時候,道德和良心對有些人不起作用。

我們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人與人之間的誠信,而不是欺詐,作為這樣的人,必須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讓他們不敢奸詐,一旦奸詐,則名聲掃地,生存困難,這才是我們需要的輿論環境,這也是我覺得掀翻攤子的最主要理由。

有的時候,我們通過官方解決,成本太高,所以一些私立解決問題,可能效果更好,像這種商販,被掀翻攤子,並把事實真相說清楚,讓這樣的人,成為這條街的害群之馬,成為其它商販的談資,這樣就達到效果了,以後誰都不去他那買東西,這才是最終的效果。

當然掀了攤子,要賠償,但絕對值得。


韓東言

據網上流傳的視頻內容顯示,一名擺攤賣水果的老太太可能將幾個爛桃子賣給了一個8歲的小男童。男孩父親發現之後,怒火沖天:這不是擺明了欺負小孩子不懂事嗎!於是,該父親騎上摩托車,帶上小男孩,飛奔回水果攤找老太太“討公道”,然後就是爸爸怒掀水果攤。

大家都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大人在孩子面前表現出的樣子不知不覺中都會影響到孩子。可以說,你現在的樣子就是將來你孩子的樣子。作為父親,我能夠理解視頻中父親的心裡驅動,但他同樣認為視頻中的父親的行為有些過激。但也有網友回覆到,難道要坐下來和老太太講理到天黑麼?

我認為,做生意一定要講誠信,不然哪裡會有回頭客呢,不能因為一些小便宜就喪失了大客戶。親愛的朋友們,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山藥蛋視頻

有一個賣葡萄的曾經氣到過我,我分享一下。

在我每次下班路過的市場,有一個賣葡萄的婦女,三輪流動經營,但是攤位位置好,葡萄賣相也不錯。

我路過,想給孩子買兩串,我一般不怎麼還價,因為覺得做買賣不易,大夏天路邊站著。雖然我也很辛苦,掙錢也不多。

“你要哪串兒,我給你裝上”,態度極好的中年婦女,拿了一個黑袋子。於是我挑了最新鮮的兩串兒。稱我都不看,因為我知道她們肯定給不夠。

付錢,回家,買葡萄我都沒下自行車,路邊買不就是圖個方便。洗葡萄,打開袋子,裡面足有2-30粒散葡萄,不可能是剛掉的,因為那兩串葡萄仍然很新鮮和完整。

我笑笑,“ 這個賣葡萄的,真坑人,給我摻了那麼多散葡萄……,下次不買了,太不實在”,我沒怎麼生氣,就過去了。

氣的是第二年,又完全復刻了一次,我想起好像出現過同樣的場景,我覺得出離憤怒,是氣我自己,為什麼兩次都受騙還是氣小販,不記得了,反正深深傷害了當時的我。

結論:小商販坑人是常態。顧客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他們見人就坑,挑著坑,坑最容易坑的。

所以這次坑了孩子,殊不知孩子現在都是寶貝,坑鐵板上了吧!

活該!受點教訓吧


沒事兒瀏覽閱讀

如果事件真如網絡曝光的視頻所講,那這位小商販被人砸了攤子確實不值得同情。

這件事情發生在貴陽,一個擺攤的老人賣給一名8歲男童幾個爛桃子,男童父親知道後,來到水果攤將老太的水果摔了一地。很多網友看了視頻大呼過癮,在譴責擺攤老人不誠信的同時,估計也勾起了很多類似的回憶。

我就親身經歷過幾次這樣的事情。

(1)有一次是路過步行街時,看到有一位中年商販拉了一車橙子在賣。他說橙子都是自己種的,今年收成不好,有大有小,大的賣6塊一斤,小一點的賣4塊一斤。我本來想買大的,結果他一邊稱一邊訴苦,說這些小點兒的一樣好吃,只是賣相不好,現在剩這麼多可咋辦呢。一邊說,他還一邊削了一塊兒讓我嚐嚐,我嚐了嚐確實還行,在味道上和大的沒什麼區別。於是他拎了一袋(黑色塑料袋)大概有十斤左右直接過稱收錢,並且一邊稱一邊說:“我這幾天就在這兒賣,如果缺斤少兩可以來退。”等我回家打開袋子一看,只有上面那一層的橙子是正常的,下面的都是明顯縮水甚至有些已經有了腐敗的跡象。而且顏色看起來明顯和第一層的不一樣,嚐起來更是有股怪味還透著苦澀。我馬上裝好橙子去找那個商販,到地方人家死活不承認是自己賣出去的,甚至開始賭咒發誓。我只能自認倒黴了,總不至於為了幾十塊錢打一架吧。本來想把那袋橙子丟給他,後來又怕他再糊弄別人,我只好把橙子扔垃圾場了。

(2)還有一次是我那5歲的小外甥去買零食,拿著二十塊錢去買了一包鍋巴就顛顛的回來了,一分錢都沒找回來。我姐隨後跟著他去了那個小賣部,小賣部裡是老兩口。他們一見到剛剛買東西的孩子跟著大人來了,估計已經心虛了,馬上說:“他非要摸獎,摸了幾次什麼都沒摸到。”我姐先問了下小外甥是不是摸獎了,又問老兩口他從哪裡摸的。老兩口拿出一張紙板,上面貼著很多獎券,紙板上方還清晰地寫著一次5角。而那張紙板上明顯只少了3張獎券,還沒等我姐問,那個老頭連忙說:“他剛剛摸了3張還買了一袋鍋巴,正好5塊錢對吧。”老頭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你家孩子就拿了5塊錢。沒辦法,這錢上也沒有標記,要是爭吵起來也說不清,只能認栽。後來我們只好叮囑孩子不要再去那家小賣部買東西了。因為那老兩口開的小賣部在學校附近,原來生意其實也算不錯,但就是這種行為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後來有很多家長帶著孩子去找他們理論,現在學校附近那幾家小賣部就屬他家的生意慘淡了。

(3)還有一次我記憶最深刻,臨近傍晚的時候,我看到小區附近有個老太太的攤位上還有一小堆豆角,想著給她包圓兒了讓她早點回家算了。一問價格每斤7塊,我平時不管買菜,也不知道貴賤。最後付了二十多塊錢,把豆角拎回家了。母親邊擇豆角邊問我這是幾塊錢,我說7塊錢。母親說,菜市場這種豆角確實要3,4塊錢一斤呢,只是這些賣相不太好。(母親以為那些豆角一共就7塊錢)說實話,我真不在乎那十多塊錢,只是感覺本來一片好心卻上當受騙讓我很是無語。

有些人之所以過的不幸福確實是有原因的,丟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線,沒有做生意的基本誠信,鼠目寸光、爾虞我詐的結果之能是自作自受。


夜雨如書

這件事我算是記得很清楚,和老公開車經過一攤買西瓜的攤販,是黑美人之前在水果店買都是1.5或者2塊一斤甚至量產的時候幾毛錢也有,一個黑美人大的應該是5.6.7這個斤數吧因為經常買一個都是十五六塊左右,我老公把車停在了攤販前面十幾米左右 我下車去買 挑了一個一稱56元,心想我擦56?多少錢一斤?然後我就說太貴了我稱一半吧(西瓜有一整個的也有切開兩半買的)一稱一半我擦37?我數學不好也不用這樣欺負我吧我就說:平時我在水果店買一個也就十幾二十塊怎麼到你這裡就幾十塊了,攤販說我這西瓜進口的,黑美人也有進口原諒我孤陋寡聞吧!我就說我不要了 ,那攤販就開始罵人 不要你叫我稱什麼,我就說不好意思道歉之類的,那攤販不依不饒的破口大罵,然後我老公下車看我為什麼這麼久還沒好就聽到他罵人(我老公186長得虎背熊腰的)很氣憤的說你在罵我老婆你信不信我揍你,攤販瞬間慫了,自此以後我買東西從來都不會去攤販 ,我媽說攤販的稱都是八兩稱一斤只有八兩。


楊伊琳

不值得同情!這不是偶然的,一定是故意的!我有次在家附近的攤子上看著草莓不錯又便宜就買了,回家清洗的時候發現盒子下面全是發黴的根本不能吃,買的時候也是晚上了,小販攤位上燈光微弱,發黴的草莓根本看不出來,我只能全部扔掉了,以後再也不會貪便宜買攤子上的東西了,以前看到城管來將他們的東西沒收驅趕罰款,那個時候還挺同情他們的!覺得他們的存在給生活增添了一些便利,有賣盒飯的,有賣水果的,有賣菜的,我現在覺得城管做的完全是對的!無證攤販賣的東西質量根本無法保證,人員素質極低,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城管不來管理的話,他們的人會越來越多,甚至能把馬路都給堵了,所以大家收起同情心!無證攤販就該就被清除!


樂樂151781498

這有什麼,我媽來看我在小區門口買水果,孩子拳頭那麼大的草莓45一斤我媽要買,挑著蘋果呢!老闆說草莓我給你裝,我媽說可以,結果人家裝的隔天的,都流水了的,我媽來我家的時候可開心了,說今天看到的草莓特別好,很貴,我媽自己都捨不得買來吃的,一打開,草莓都爛了,是那種發白的爛了,而且個頭小了一半不止,馬上氣的不行,回去就拿著草莓找他,我爸當時還說至於麼,我媽說幾十塊錢一斤呢!他拿昨天賣不出去壞了的幾塊錢的裝幾十塊錢的給我,你知道我打開的時候多難看,不知道我女婿以為我故意買的賣不出去的東西來的!過去人家還不承認,說我媽撞壞了,我媽說撞壞了可以,個頭都撞縮水了!反正人家厲害著呢!以為我媽一個人,我爸當時也有點生氣了,本來車上等我媽的,直接下車過去把他遮陽的那個大傘跟棚子我爸全給推翻扯地上了,我爸說這樣能換了沒有,人家還能耐的不行,旁邊好多人都說你買的很人家手提的根本不一樣趕緊換了吧!然後我媽把一泡沫箱的草莓給他砸地上全爛了,我媽說不要了,我買了百八十塊的草莓你拿爛的給我我就把你好的摔爛,那男的的媽媽一看我爸媽發飆了馬上出來說給你重新裝一份,沒有買的足斤,人家說的是,你摔了一箱比你買的貴多了,我爸媽說活該,相信你們讓你們幫我挑草莓,拿爛的衝好的還死不承認,遇上脾氣不好的給你攤位都砸了!


用戶5923366525

有次買香蕉,一個農民模樣的人挑著賣的,價格比超市還貴點,看著不容易就買了幾斤,回家一看,表面一層是好的,下面一小半都是沒法吃的青香蕉,從此不敢再買路邊攤的水果。看著老實巴交的人,未必真誠實!


保護動物不吃野味

我家住在車站附近,樓下就是賣水果的,很多次我趴在陽臺窗戶往下看,以前是推著平板車賣水果,主要以桔子桃子李子為多,只要有顧客買水果,就有人在邊上發聲轉移顧客的視線,攤主以稱好的水果換成差水果的速度讓我歎為觀止!後來賣水果的在下面開了個超市,裡面外面兩個秤,裡面的準,周圍的人買就用裡面的秤,有一次我媳婦朋友來看我媳婦,買的水果,無意說了句就在下面買的,我馬上不說話了,當時也沒打開水果袋,洗了點冰箱裡的水果招待人!等朋友走後一打開,全是爛的!我當天晚上,從我家一個一個扔下去,全扔這個水果超市的門上牌匾上門前,那味道“香”了一晚上!第二天他家收拾好久,但是連屁都不敢放!所以不要在車站附近買水果,缺斤少兩那只是小事兒!所以老人應該是慣犯,而且看出來小孩不是周圍住宅的,所以孩子家長砸了水果攤做的大快人心,有些人不能慣著!


滿滿的爹

擺攤做小買賣應該以誠信為本,才能長久,坑蒙消費者其實是在坑自己.

5月30日,在貴陽街頭,一8歲男孩在一老太太的水果攤買到了爛桃子,但價錢並未便宜。後男童父親找來理論,砸了水果攤。並對老太太說:“不差這幾塊錢,不服這口氣。”後騎車帶孩子離去。有路人表示,老太太見男孩一個人來買水果,便拿爛的賣給他。

筆者觀點:

攤主在進貨時為了減少成本,不會一個一個挑選,好的壞的甚至爛的都按一個價位去購進。在出售時,不同的攤主會採取不同的方法。

一、有一部分攤主,會根據不同顧客的特點,採取不同的方式去銷售。遇到比較細緻的顧客,他們會按照顧客的要求去銷售。如果遇到比較好說話的顧客,甚至是小孩,他們會想方設法將劣質商品混搭著矇混銷售出去,以此來降低成本。這種做法,增加了攤主的利益,卻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顯然是不可取的。

正如這位老太太,採用這種不合理的銷售方法,來對待一個涉世未深的8歲孩子,顯然是一種錯誤的做法。這對孩子思想上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因為自己年紀小,所以大人會矇騙自己!會不會讓孩子對成年人的信任度降低呢!這種不該有的做法,連路人都覺得過分、看不下去,何況孩子的家長。

孩子父親砸掉水果攤的做法,雖說過於衝動,不夠理智,也是不對的,但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二、相比之下,以下方法可能更靠譜一些

1、有的攤主會不分好壞混在一起去賣,並且告知顧客,一個個撿好的挑選是一個價;不挑選隨手拿是另一個價,會稍微便宜些。

2、有些攤主則自己會把優質商品和劣質商品分開擺放,甚至個頭大的和個頭小的都會分開,按不同的價位去銷售。明碼標價,一目瞭然,願者自選,不會帶來什麼糾紛、麻煩。

以上兩種銷售方法,無論對於攤主還是消費者都是比較合理的,是比較明智的做法。

三、無論什麼生意,首先銷售的不是商品,而是消費者的信任。要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必須是在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基礎上,來確保銷售者的成本和利益。一旦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受害最大的不是消費者,而是銷售者。因為消費者有很多銷售者可以去選擇,而銷售者卻沒有選擇消費者的權利。一旦失去了信譽,失去了顧客,那銷售者的生意也就做不長久了。

這個事件也給大小老闆們提了個醒,生意要想做的興隆、做的長久,就別存在僥倖心理、別愚弄消費者。否則,最終被愚弄的是自己!

朋友們購物時,遇到過什麼不公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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