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工作室發聲明將對崔永元曝光其合同一事追究法律責任,對此你怎麼看?

瑾湉mm

崔永元懟劉震雲,劉不吱聲,崔永元懟馮小剛,馮不吱聲,崔永元一氣之下,拿范冰冰開撕,結果范冰冰坐不住了,跳將出來,要追究小崔的責任,沒成想,正中小崔下懷。

如果小崔怕你追責,那就不是小崔了。

不是他不怕追責,小崔是怕你不追責。

因為,你追不到他的責,反而會把自己追進去。

從頭到尾,小崔就是把你的合同貼了出來,你卻是合同的當事人。

這個合同有任何經不起推敲的地方,責任者不是小崔,而是你范冰冰。


潘衛霞律師

范冰冰工作室追究崔永元什麼責任?

誹謗?沒有呀!

侮辱?不構成呀!

你以為崔永元是等閒之輩?沒兩把刷子就敢曝光你的合同?


如果哈,我說的是如果,此“陰陽合同”系真實存在,且用於不正當報稅使用,只能說范冰冰攤上大事了!

這種情況下被曝光也只能是no zuo no dei。

說實話,娛樂圈是個多金行業,這是全世界公認的事情,本也無可厚非,對於此,管理部門也只是象徵性的提出一些寬泛的管理條款,沒有一天死盯著明星的荷包說事,畢竟,這是一種商業行為,行政力量不能過度干預市場,啥事都敢大包大攬確實不利於市場良性發展。

但是,明星們要弄明白,賺取高額收益是你該得的,但是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規定,恪守社會公序良俗,如果突破法律底線,

不好意思,不弄你弄誰?!



網上曾有很多人拿科學家跟藝人比,這種比較說實話不具參考性,雙方所處環境不同、從事內容不同、面對的壓力、收穫的榮譽、畢生追求也不一樣,沒必要這樣去比。

說一千道一萬,如果范冰冰此事為真,那你們忙活著對崔永元提起法律訴訟,那基本等於自殺式訴訟,官司打不打得贏不說,自己的職業生涯基本就要斷送,且還不說你是否會被稅務部門査緝。

畢竟,現在不是劉曉慶那個時代嘍,在小鮮花、小鮮肉滿天飛的時代,你幾個月不現身基本大家就把你忘了。


普了次法

其實不管範的片酬有多高,也不是拿國家錢即納稅人錢,都是商業運作,投資方也不痴不笨,不會做虧本買賣,而是市場經濟需求決定一切,至於大合同、小合同,有偷稅漏稅之嫌,那是國家稅務部門之事,我們就不需操心了。

相反,藝人片酬越高所納的稅錢亦多,對國家貢獻亦越大。

同理可得,崔永元也是一位名人,其所參加的一些商業活動,出場費也是可觀的。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老夥計49547

崔永元來了一個現實版的“實話實說”,相當於捅了范冰冰的肺管子,令她氣炸了不說,估計會掀起一番全國人民的同仇敵愾。

一大一小倆合同,加起來六千萬,僅需4天時間就收入囊中,恐怕比NBA的喬丹、詹姆斯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什麼世道啊!一個戲子的一天酬勞竟然高達1500萬,平均每分鐘就1萬多一點。關鍵還在掩耳盜鈴,玩了一個“戲中戲”,小合同對外公示,大合同深藏不露。姑且沒有那個大合同,僅僅那個小合同也足夠令人驚歎的了,這個世界上有幾人一天能純掙250萬。

就拿每年國家頒發給國家最頂級的功勳科學家的獎勵不過500萬而已,他們傾盡一生的心血,換來的也只是影視明星兩天的收入。這種畸形的價值比對,怎麼促進孩子們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的培養,誰願意拼死拼活一輩子,卻不值得明星們幾個小時的酬勞。關鍵是他(她)們創造的價值是什麼?他(她)們的貢獻體現在哪裡?崔永元的舉動無非是在喚醒人們的意識,勞動的價值究竟是什麼?

范冰冰工作室聲稱要起訴合同被曝光的行為,其實是在掩耳盜鈴,同時越描越黑,反倒給了世人看清事情背後的種種規則。看來,正本清源的時候該來了,凡是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的人和事,都需要一改再改。


流年逝水148633009

對於娛樂圈的事情,我只想說:貴圈真亂!很多事情恐怕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即使你今天看到了所謂的重大爆料,也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至於能夠主張到什麼樣的權益,或者是有沒有法律的結果,還得看接下來的實際行動。

其次,關於明星的天價片酬和收入問題,是到了該非常正視的時候了。

不管崔永元目前公佈的涉密合約是否真實,是不是在散播謠言。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當下明星的天價片酬和收入是存在的,而且有的還相當驚人,這顯然不太符合辛勤、創造的勞動價值觀。

尤其是作為對社會有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實幹家們,遠遠不如這些明星們的收入,極為不對稱,這種尷尬的現狀,切實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

否則,我們這個社會就只剩下了娛樂、享樂、追星,誰還去勞動、去創新、去科研,國家、民族、社會還能有什麼希望。

最後,如何解決全民娛樂、全民追星的問題,可以考慮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大幅削減關於娛樂明星方面的報道和節目;二是嚴格限制明星的片酬,應該設個最高限度;三是作為各種媒體平臺,應該壓減明星的亮相機會;四是要讓科學家、實幹家、創新創業者成為媒體、社會的主角,應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平臺和機會。


碧翰烽

那麼,范冰冰工作室的觀點能夠成立嗎?

4、公眾人物,必須接受社會的評價。只要這種評價不是出於惡意,那麼,公眾人物就必須接受。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公眾人物打嘴架,吃瓜群眾瞎起鬨,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吵架的雙方。對於範爺和小崔來講,他們都是明星,明星需要的是曝光度,需要的是有料,否則,他們是不甘於寂寞的。也只有此法,才會不斷吸引大眾的眼球,使自己避免被遺忘。

以前挺同情小崔的,因為有很強的正義感,且還抑鬱了,挺為他的健康惆悵的,看到小崔同志現在活蹦亂跳地打嘴架,說明健康狀況不錯,我就欣慰了,哈哈。至於他怎麼鬧騰,不怕事大,能扛得住就算是爺們了。娛樂圈的事兒,既有自娛自樂者,又有娛樂他人者,明眼人看熱鬧不怕事大,傻子在那選邊站,甚至還搖旗吶喊,不知道他們那來的那麼多精神頭。


對於範爺,看過她不少電影,作為觀眾,關心的是電影故事情節,除了記住那張臉外,好像沒有什麼特別記憶,因為我沒有追星的特別愛好。這次小崔把範爺給曝光了,不管她是不是明星,為維護自身形像和利益,都得回擊,換作誰也會這麼做。至於其中內情,鬼才知道是怎麼回事。反正我知道娛樂圈裡很亂,很亂,真的很亂。

我為旁觀者,既不支持誰,也不反對誰,想吵嘴架,你們就吵吧。想對薄公堂,你們就去吧,法院的大門不上鎖。只要你們願意鬥,有閒心鬥,充分發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無畏革命主義精神,為你們所謂的權益而鬥下去吧。


韓國成老師

這個事情崔哥有點過了。

1,開罪崔哥的是馮小剛和劉震雲,崔哥非要挑范冰冰來捏。看了崔哥訪談之後補充一個:葛大爺是手機的主演,同時也是崔哥的好友,但是仍然繼續參演手機2,而且參加的宣發,但是崔哥仍然接受了,只因為女主角再次的在微博宣傳了電影,窮追猛打。不由得讓人覺得太不理性了

2,雖說范冰冰的演技一直爭議,但是總比景甜,北鼻好多了,而且明星片酬的事是這個市場和這個社會決定的,正是有那麼多的人喜歡盲目追捧,所以才有這個市場。把矛頭引向明星本人明顯有失偏頗(這個後來想想,非崔哥本意,被噴子抓根麻棍當柱子了而已)

3,再說之前的“真敢發,真敢領”,是我我也領,為什麼不領?我也是勤勤奮奮的工作者,為社會主義添磚加瓦,履行著國家核心價值觀,如果有人認可,我為什麼不領。

4,再把這些合同商業機密洩露出來,首先是陷自己於不仁義(這個後來崔哥訪談說了,這是朋友想曝光而不敢曝光給他的,那就沒有這個點了),其次,對范冰冰來說也沒多大影響。(不是曬個合同就坐實人家偷稅偷稅)

5,至於罵人,那就更不對了!

最後,對於那些使勁噴,說支持崔哥愛崔哥的:十五年前,崔哥的口碑那麼好,就因為一點影射,讓崔哥惦記了15年,那個時候,人們幫崔哥做了什麼?現在,就因為崔哥說了一下范冰冰的事,個個吃了興奮劑一樣各種網絡狂噴,視崔哥為正義的化身。但是沒見到幾個說:堅決相信崔哥不是嚴守一,抵制手機2的上映,封殺手機2!都是對范冰冰的一些風言風語更感興趣的瘋狗。


稻鋣

這事我覺得找不到崔永元,去告崔永元也是沒有理由的,也是沒有依據的,崔永元能夠爆出范冰冰簽訂的商業合同,這說明崔永元得到的這份合同。是人家從別的渠道得來的。崔永元又不是偷來的,況且這份合同,沒有什麼曝光隱私的嫌疑。范冰冰要追究應該是找簽定合同的公司。而不是,對合同保密,如果洩露,要追究責任的話,也只能是范冰冰去找和自己簽訂的公司去要。崔永元又不是你的簽訂合同方。你起訴他,一點也沒有道理。如果這樣不斷的在網上發聲,我想憑崔永元的性格還會爆出更多的合同,還是別胡鬧了!



伊春美食美客

話容易說,事不好做,我是真希望雙方都走法律程序,這樣才能真的弄清楚。但是有很多事情是不能真的弄清楚的,因為有很多人不希望事情搞得太清楚。我相信小崔是不怕走法律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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