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舫法師:僧尼之待整理至為迫切而不容緩

法舫法師:僧尼之待整理至為迫切而不容緩

最近佛教徒發生兩件不幸事件:一是常州天寧寺僧學淵、欽峰二人被南京警備司令部逮捕,一是廣州藥師等庵尼眾一百五十二人被廣州省會公安局驅逐 (詳情載本期史料)。問題非小,不可無言。

我們僧尼原是弱者之民,政府施以壓力,固然是不敢有所反抗。但現就兩件事分開來說,深覺政府對我們僧尼處置無理!

查天寧寺是江蘇最大的叢林,住僧眾恆數百人。固然人上一百,各種各色,今日僧尼既無完善之管理與組織,僧眾之中,不敢擔保不隱匿著政治犯之流。這次南京市政府因會計徐某捲款潛逃,有人報稱潛匿該寺。市府派人前去偵查,我們不能說偵查不該。但偵查者均著便衣,寺僧固不識也。而其聲言駐軍,寺僧自然阻止入內,可是設茶招待,言寺前有數間可相讓,對偵查者不 可謂不客氣。忽偵查一人自稱 “我即系憲兵第二團團長羅友勝,不信可打電話問縣政府!”是此團長者,殊覺氣勢凌人!該寺僧欽峰以事關地方防衛、全寺安寧,即據言電詢縣府,縣長以當地無憲兵駐紮,恐有不法冒充等事,派警前去該寺查看,實亦職責所關,與便衣諸君相遇於途,帶局詢明,才曉得是由京而來之暗探。當晚即派警多人,佈防監視,次日嚴查寺中歷數小時,結果一無所得。該寺既無匿藏逃犯,則寺僧復有何罪!那曉得所謂憲兵團長者,竟因寺僧言語態度之不客氣,(?)而復加以有意侮慢 (?)之罪,遂呈南京警備司令部下令縣府將欽峰、學淵二僧拘解到案候訊。雖經常州紳耆及佛教團體聯名電請釋放,均未蒙準。我們對此案事實之經過明白之後,感覺得做和尚真難,禍可從天上來!京市府聞到該寺匿藏逃犯,何以不於事先通知縣 府,派人前往合同偵查,事先既不通知縣府,而所派又是便衣暗探,當時暗探者復以團長自稱。寺僧為全寺安寧,去電向縣府詢問,在勢理實屬當然。縣府以當地無憲兵恐系假冒,派警查看帶局詢問,是縣府之職責,不能說對團長無理。倘市府在事先通知一下,那麼寺僧也不得對暗探不客氣 (?),縣府也不得帶去詢問。若謂事先通知時間上來不及,且恐走消息使犯人遠逃,那麼 暗探到常州的時候,就地暗裡通知縣府請隨派便衣前去暗查,也就沒有這一場風波。乃不怪自己的手續不到,而藉口寺僧言語態度不客氣,有意侮慢,把寺僧拘解到案,聯合請保都不準釋放。這是不是政府無理,我們弱者之民還有什麼話說?

其次關於廣州尼庵被公安局查封一案,據通訊所敘雙方情形,粵尼固屬佛門之敗類!而公安局處置亦未免太強蠻了!查該局敢於沒產逐尼,無非藉口尼眾不守清規,示人色相。誠然,此類不法尼眾,既破佛戒又違警律,公安局迫令還俗,我們認為是應該,決不為此佛門敗類作辯護。但是廣州各庵尼眾一百五十二人都是不守清規,示人以色相的嗎?而公安局乃不分清濁,一律迫令還俗,並沒收庵產,實屬以強欺弱,有逐僧霸產蹂躪民權之嫌!即說一百五十二人都是不守清規的,應驅之出境,沒收庵產,亦必須經法院偵查,依法辦理。若不依法裁治,竟以勢力封產,沒產而逐驅之,憑情論理,令人不能甘服。再就人道上來說,該尼眾不幸生為中國婦女,已屬可憐;因衣食無著,淪落為尼,更屬可憫;因為尼不聞正法而致示人色相,其情尤為可悲!公安局 若察得其情,自應妥為處置,予以自新之路!不應不分老小,不辨清濁,下以斷然手段,一律迫令還俗,沒收庵產,我們實不能不為此熒獨哀矣!總之,公安局所敢於如此者,固粵尼流弊太多,實亦因我們太懦弱,還有什麼話說?

惟是,吾人之為是言,並非反對政府不應干涉僧尼,亦非替不法僧尼作辯護;政府為改良社會風俗,對僧尼施以教養,僧尼國民也,當無不服從之理。況值此教規掃地,戒律廢弛,濫收徒眾,濫傳戒法,致清淨莊嚴之佛寺,成為藏垢納汙之場所;無上至尊之僧伽,多屬無賴墮落之變相;寺僧墮落,社會亦因之受影響;政府善意之干涉,吾人極端贊同。若因弱而可欺,不問法理,吾人則不忍緘默也。餘因天寧寺僧被逮與廣州尼庵被封事件,更覺僧尼之待整理至為迫切而不容緩,特書感以喚起同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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