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錦州實行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新標準

7月起錦州實行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新標準

近日,從市民政局傳來好消息,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我市已出臺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新標準將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

7月起錦州實行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新標準

據市民政局介紹,從7月1日起:

●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提高4%以上;

●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6%以上;

●全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平均提高5%以上。

我市提標幅度遠遠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7月起錦州實行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新標準

今年我市縮小城鄉差別,實行縣(市)區統一城保、農保標準,該通知對提標幅度、執行時間做了詳細規定。

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

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656元。

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82元;

農村特困人員分散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6060元,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繼續執行每人每年6200元。

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全護理、半自理、全自理三個檔次,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變化同步調整。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各縣(市)區自2018年7月1日開始,按新標準為城鄉低保對象核發低保金,為特困人員核發供養金。 

該通知要求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認真測算提標資金需求,採取調整預算支出結構和增加資金安排等措施足額落實資金,確保低保金和特困供養金及時足額髮放到位。市財政根據各縣(市)區財力、保障任務、工作績效等因素,對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工作給予資金補助,重點向經濟比較貧困、財力比較薄弱、保障任務比較重、工作管理好、績效考核突出的地區傾斜。

7月起錦州實行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新標準

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一項重點民生任務,也是省、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的一項重要考核指標。各縣(市)區要加強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現應保盡保、應扶盡扶。低保標準調整後,各縣(市)區要同步做好城鄉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工作,全面落實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提標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按新標準對全市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到位,低保金增減及分類施保落實到位,切實提高對困難群眾的救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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