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調整社會救助標準 低保、孤兒供養標準提高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荊州之聲 時間:2019-04-25 09:10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確保困難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荊州市社會救助標準已從4月1日起全面調整,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孤兒供養標準全面提高。

中心城區(含荊州區、沙市區、荊州開發區、紀南文旅區、華中農高區)城市低保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70元,縣市城市低保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50元。全市農村低保標準統一由2018年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5700元。

特困人員供養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心城區分散供養城市特困人員和集中供養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1340元;其他縣市由2018年每人每月1100元調整為1300元。中心城區集中供養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440元;其他縣(市)由2018年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400元。

中心城區集中供養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1965元提高到2147元;其他縣(市)由2018年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21元。分散供養農村特困人員和集中供養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年8400元提高到9900元。集中供養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年9600元提高到11100元。集中供養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年20720元提高到22722元。

孤兒供養標準進一步提高。中心城區孤兒集中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1920元提高到2144元,其他縣市集中供養標準由2018年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到1952元,全市散居孤兒供養標準調由2018年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300元。此外,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仍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1.7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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