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砸壞充電樁,家長賠償1.2萬元!得管管啊

5月16日,臨沂供電公司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屬地化運維專責李如樓例行巡查充電設施時發現,蘭陵縣農展館附近的16臺充電樁的顯示屏全部破損。向上級彙報情況後,服務運維部負責人趙洪剛和李如樓到蘭陵卞莊派出所報警。

5月19日,經派出所調取監控錄像後確認,此事是4名小學生所為:4個孩子出於好玩和惡作劇的心理,故意用石塊砸碎充電樁顯示屏。由於4名小學生均為未成年人,公安部門責令家長、學校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並由家長賠償被損壞的顯示屏配件費12000元。(楊青 牛華慶)

小貼士:

供電公司提醒,電力設施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危害、破壞電力設施,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雖然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全係數很高,但如果人為打砸、破壞充電樁,也可能導致人身觸電。供電公司友情提醒,請愛護身邊的充電設施,守護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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