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一荻:只是為了愛

趙一荻晚年曾在《新生命》一書中寫到:“為什麼才肯捨己﹖只有為了愛,才肯捨己。”這句話,也正是她一生不惜一切代價追隨張學良的印照。

一見傾城再顧傾國

趙一荻生於1912年5月,原籍浙江蘭溪;原名趙綺霞,字香笙,曾在京城十大名媛裡列第四,故又被稱為趙四小姐。其父趙慶華,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擔任過津浦、滬寧、廣九等鐵路局局長、政府交通次長、東三省外交顧問等職務。其母是個溫良賢惠的家庭婦女。

趙一荻:只是為了愛

趙一荻,愛戀傳奇。

如果不是遇見張學良,趙四小姐可能不會有如此的聲名;同樣,如果不是遇見他,她也不會有如此喜憂參半的人生。趙四小姐生長在天津,身為大家閨秀。1926年春,趙四小姐在一次舞會上與身為民國初年“四大公子”之一的張學良相識。1927年夏天,趙一荻家人赴北戴河消暑,正好張學良也在那裡休養,兩人日益親密。回到天津後二人相約共舞。天真爛漫、品性淳厚的趙四小姐對於年輕帥氣的張學良十分傾心,一對璧人青春正好、兩情相悅。此時的張學良已有正妻于鳳至,另在天津有一外室谷瑞玉,但自稱“平生愛女人”的張學良對於美麗大氣的趙四小姐,逐漸難以忘懷。

郎情妾意逐漸被人知曉,父親趙慶華得知自己寵愛的小女兒與有婦之夫張學良有私情,非常氣惱,規勸未果後便將她軟禁起來。後來因六哥趙燕生暗中相助,1929年秋天,時年16歲的趙四小姐逃離天津,不管不顧地走出山海關來到風雲激盪的瀋陽,去追隨情竇初開的少女夢想中的英雄張學良。

風雨相隨甘苦自知  

“九一八”事變後,張學良背上了“不抵抗將軍”的罵名,趙四小姐也因其“特殊身份”遭到洶湧而來的痛罵,被指為“紅顏禍水”。此時,她也沒有抱怨。即便抱怨,又有何用,此時的身份處境以及隨之而來的磨難,皆在16歲那年離開父親的羽翼之下早已註定。

  “西安事變”之後,蔣介石囚禁了送蔣回南京的張學良,從此開始了漫長的失去自由的日子。當時,蔣介石准許于鳳至或趙四小姐其中之一陪伴張,趙四小姐立馬奔赴張學良囚禁地,陪伴他朝朝暮暮。不久後,于鳳至欲見張學良,無可奈何的趙四小姐只能選擇離開,並動身去香港。1941年底,于鳳至因患乳癌須赴美國就醫,軍統局長戴笠設法聯繫趙四小姐並詢問:是否願往貴州照料張學良。此時的張學良已被從湖南沅陵轉囚貴州修文縣,正是偏僻之地,而此時的趙四小姐得到兄長的照顧,在香港過著富人家錦衣玉食的生活。而隨著抗日戰爭在全國範圍內展開,時局動盪不安,如去貴州兇吉難測,且會失去自由。更重要的是,如去貴州,趙四小姐必須與相依為命的兒子閭琳分離。

但她一如16歲那年一樣挺身而出,毫不閃躲遊疑,忍著萬般心痛將年幼的兒子送到美國託付給張學良的一個朋友,然後千里迢迢跑到貴州,無怨無悔地與張學良共度荒涼時光。趙四小姐與張學良長達七十二年的相守相伴隨月裡,前36載,除了遭生父斷絕關係外,一直因“名不正,言不順”而遭詬病,此外還過著顛沛流離的幽禁時光。如此一直到1964年7月4日,51歲的趙四小姐與64歲的張學良在臺北舉行婚禮,而這個婚禮,也是各方感其赤誠全力促成方得。同樣深愛張學良的于鳳至一直到死,都說離婚非出本意,只不過是為了減輕張學良幽禁歲月所要面對的政治壓力。因此,外界傳聞說於未成全趙四而離婚,不過是一種美好的揣度,而於鳳至一直就是于鳳至,並不會為別人退讓,卻會為時勢迴轉。

  就在張學良與趙一荻結婚後的7月21日,臺灣《聯合報》報道了張學良與趙一荻結婚的消息:“夜雨秋燈,梨花海棠相伴老;小樓東風,往事不堪回首了。”

   她並非他的最愛

張學良一生最愛,卻並非趙四小姐。在口述史中他承認最愛“貝夫人”。在解除幽禁後,年近九旬的他立馬飛往紐約,去看望從無情緣、同樣老了的貝夫人。趙四小姐陪同前往。他們照了合影,表情安詳。

張學良百歲壽辰之際言及趙四小姐時說,“我太太非常好,最關心我的是她”。這樣的評價,是否也是一種酬報?是呀,只需我愛你,這是自己的事;你愛不愛我,那是你的事。在外人看來,已是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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