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新启用部分路段违法停车、接打电话、不按导向行驶等抓拍系统

永城新启用部分路段违法停车、接打电话、不按导向行驶等抓拍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永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接打电话、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城区交通秩序的影响,巩固永城市文明交通创建成果,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启用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设置安装的高清晰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驾车接打电话、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调整部分路段区间测速设备位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启用时间: 2018年6月19日

(一)违法停车抓拍路段

1、中原路一小路段

2、芒砀路中央名邸路段

4、芒砀路牡丹小区路段

5、东方大道市委门口路段

6、文化路九小门口路段

(二)驾车接打电话、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路段

中原路与沱滨路路段(东西南北四方向)

(三)变更区间测速路段

原S325省道18KM至31KM双向区间测速,现调整为S325省道18KM至27KM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70km/h。

处罚依据及标准

违法停车: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处200元罚款。

驾车接打电话: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记2分,处200元罚款。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记2分,处50元罚款。

为此,敬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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