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明朝政府平定“哱拜之乱”得不偿失?

哱拜之乱是原明朝蒙古将领哱拜发动的一场叛乱。哱拜在嘉靖年间降明,积功升至都指挥,万历初被擢升为游击将军,他拥有标兵家丁千余,威福自用,专制宁夏;后来日益骄横,有“轻中外之心”;巡抚党馨经常抑裁之,并核其冒饷罪,哱拜于是于万历二十年(1592)二月十八日纠集部众,举兵反叛,杀死党馨等明朝官员,放火焚烧公署,劫夺符印,开库发银,释放囚犯,抢掠居民;之后更分兵占据城堡,进军各地,并率兵过河,欲取灵州(今宁夏银川吴忠市),并联合蒙古套部以为援助,史称“势大猖獗,全陕震动”。明朝经过几番苦战,才平定此次叛乱。

为什么说明朝政府平定“哱拜之乱”得不偿失?

如果要说明朝政府平定“哱拜之乱”得不偿失,原因无非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哱拜之乱”原本可以避免,但是却不可挽回地爆发,最终也酿成了严重的后果。

算民生福祉账:经过“哱拜之乱”,整个宁夏千里焦土,无数财富被河套地区的蒙古势力掠夺,广大百姓尤其是其中的女性受害甚深,明军采取水淹宁夏城(今宁夏银川市)的战术,损毁破坏的其实也正是本属于自己的城池和建筑。

算军费财政账:平定“哱拜之乱”耗费钱粮200多万两,耗费了无数财力、人力、物力,也只不过让局势回到叛乱前的状态。

为什么说明朝政府平定“哱拜之乱”得不偿失?

(平定“哱拜之乱”的明朝主将李如松)

平定“哱拜之乱”就是“万历三大征”中的“宁夏之役”,相比维护明朝在东北亚地缘政治中国际地位和安全的壬辰战争以及实现了改土归流巩固了领土的播州战役,后人中有很多意见认为本次战争并不具有很深刻的意义,名列三大征之中只是因为打起来艰难困厄,得不偿失说也是由此而生。

然而,对明朝而言,这种开上帝视角的得失论并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从当时来说,平定“哱拜之乱”有其不得不打不得不如此应对的必要性。

路径已经锁定,明朝君臣并没有因为某场战役得不偿失而省下此战役的军费用于另一场更加重要战役的自由度,所以谈是否得不偿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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