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京紅黃藍幼兒園等虐童案已公訴,已禁業102人?

吳昆明123------

紅黃藍等虐童案公訴,值得慶幸但還有許多的後續工作

對於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予以嚴懲,符合法治精神,符合社會的期待,但應該預防為主,懲治結合,才能既有法律的威懾力,又有道德的感召力,最終標本兼治,還未成年孩子一個朗朗的晴空。

一,看數字,觸目驚心

據媒體介紹,僅去年以來,針對幼兒的犯罪就達到181人,起訴231人,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訴3923人;對學校、社會培訓機構等工作人員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職業的量刑建議102人。

這還僅僅是針對的犯罪,一般的違法呢?還有沒有沒有統計到的?還有沒有沒有發現的?

我想,不管怎麼努力,冰山之下,都會隱藏著冰山的。

二,看情節,聳人聽聞

通過媒體的報道、家長的講述,有些涉及到幼兒的犯罪,令人髮指:用針扎、喂不明藥片、摔打,針對幼兒難以用語言描述的特點,這些犯罪嫌疑人,把魔爪伸向幼兒!

更有甚者,還有全裸罰站的案例,甚至還有性侵幼兒的案例,凡此種種,簡直是聳人聽聞!

三,看處理,雷厲風行

國家歷來高度重視對幼兒和青少年的保護,針對虐童案,既高度重視又非常慎重,比如,紅黃藍事件發生後,警方和政府都在第一時間發生,並立即行動,控制嫌疑人、開展調查。

本次的公訴,也是如此——案件偵辦完畢之後,立即公訴,斬斷犯罪分子的魔手。

四,看後續,標本兼治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犯罪分子一定會得到法律的嚴懲,有的將會被終身禁止從事幼教行業,有的將身陷囹圄——達摩克利斯劍落下的時候,就是犯罪分子哭泣的時候!

但是,懲治只是最後的手段,傷害卻已經實實在在存在,那麼,如何預防和懲治相結合,以預防為主呢?個人以為,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對從業人員,把好入口關

幼教從業人員,應從身體、心理、日常行為等方面,進行考核,那些只是將幼教工作作為一種職業、缺乏對幼兒深切的愛的人,應嚴格控制。而一些有不良行為傾向,甚至有前科的人,應堅決杜絕!

當然,說起容易做起來難,但只要重視,一定可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有操作性的辦法!

2.對過程管理,把好監控關

各相關部門,應該針對過程管理,制訂相應的規範,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各種方式,甚至可以利用一些技術設備,對幼教人員的日常行為進行跟蹤管理。

3.對辦園嚴審,把好審查關

對於幼兒園特別是一些私人資金開辦的幼兒園,要加強資格審查,“再苦不能苦孩子”,那些“一心向錢看”的人,不能進入幼教行業,更不能舉辦幼兒園!

4.對犯罪分子,建立黑名單

這次的司法實踐很好借鑑意義,對於侵害過幼兒的人,要建立黑名單,終身禁止從事與教育有關的工作(不能僅僅是幼教行業)。還要進一步加大違法成本,讓這些人,在其他的工作方面,也要受到一些限制,畢竟,“矯枉難免過正”!

總之,把這些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是一件讓所有關心下一代成長的人都拍手稱快的事,如果能標本兼治,懲防結合,必將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


三水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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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虐童案高發,中小學侵犯未成年事件頻發,又有人提出加強師德建設,但問題的根源,是沒有依法治校,加強依法治校才能減少此類問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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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首先要求幼兒園、中小學要按《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聘請有資質的教師,並依法保障教師的待遇。這是提高教師師德的基礎。如果幼兒園本就沒有合法資質,聘請的教師也沒有資格證書,怎麼提高師德要求?\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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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其次要求幼兒園、中小學出臺校規,執行校規,要遵循法律程序,近年來,中小學在制訂校規時,有不少沒有公開聽取師生意見,就由校方單方面制訂,有的校規就侵犯師生和權利,當辦學不尊重師生權利時,未成年學生受傷害侵犯的可能性就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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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還要求學校在處理侵犯學生事件時,要法律的歸法律,教育的歸教育,如果教師和學生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應該第一時間報警,由司法機關調查、處理,而不能當作師德問題進行內部處理。目前被司法處理的案件,是被納入司法程序的,還有一些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件,被私了,不了了之,這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縱容,會給未成年學生更大的身心傷害。\r


熊丙奇看教育

從數字中發現了很多問題。

1、有50名被起訴的人沒有被逮捕。

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幼兒園侵害兒童案181人,起訴231人;這意味著有50人沒有被逮捕,而只是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我無從得知他們的罪名輕重,但是從樸素的公民角度,我更希望公檢法機關對涉及幼兒侵害案的相關人從嚴從重處理,以便於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2、有102名在學校、社會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因侵害未成年人而定罪判刑。

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

但是這個數字並沒有說明去年審判了多少學校、培訓機構工作人員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被執行禁業條款的人佔總比例的數字。

這個比例數字非常重要:如果是95%以上,那說明法律對這種行為正在嚴厲打擊,這種高壓態勢會逼得心懷惡意者不敢犯事、不敢動手,因為動手必被抓,被抓必嚴懲。

如果是30%以下,那說明……

3、大量犯罪比我們想得更黑暗

批准逮捕發生在中小學校園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訴3923人。公安機關起訴了3923人,卻只有3081人被逮捕。說明有的嫌疑人的犯罪情節較為輕微,檢察院認為對社會危害較小。

比如去年南京南站那個猥褻自己9歲妹妹的哥哥,雖然情節惡劣之極,但是並沒有被逮捕或者起訴。

一年將近4000人被起訴,而且考慮到還有很多孩子出於「名聲」的考慮、或者因為害怕、表達能力不足、留守兒童等原因沒有說出來,保守估計這3923名犯罪嫌疑人傷害了上萬名未成年人,沒毛病吧?

在這麼大的犯罪人口基數(趕上一個大鄉鎮的人口了),我怎麼可能相信這些人渣對未成年人的侵害只有猥褻?


對受侵害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全社會的力量。那些骯髒的想法和行為,在社會的注意下將無所遁形,被斬斷那雙骯髒的手。


任易

怎麼看?!

首先還是痛心!實在不明白,也始終耿耿於懷為什麼會發生如此之類的事件?莫非真是我們走的太快,以至於我們的靈魂已經無法追趕上我們的身體,從而導致發生如此喪心病狂、喪盡天良的事情來?無法深刻的追問與反思,可能就無法準確找到問題的根源,也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依法懲處,是社會進步的體現。儘管不願發生,但事已至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我們必須正視、必須一起面對。提起公訴,依法嚴懲,百分之二百支持!必須樹立法律的威懾力,讓一些心理扭曲的人感到法律之威嚴,至少有一種敬畏心理。

急需長效機制,防範於未然。公訴之後,如何建立長效機制,做到防範於未然,才是根本之根本。說到底,對於已經受到傷害的孩子及家庭,有些傷痛是無法抹去的,很可能持續一輩子,儘管依法進行了處理;我們需要思考如何才能從根本上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這更是重中之重,也是治本之法。

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深感責任之重大,絲毫不敢懈怠!


人力資源沉思錄

大家好,我是職場問答達人九品職麻官。關於該幼兒園虐童案本身,已有公訴機關介入,我們暫且不妄自評判,但是透過該事件,尤其是102人被禁業的處理結果,我想從職場的角度談談自己的看法,那就是我們亟需重塑對職業底線和職業操守的敬畏之心。

其實近年來我們看到很多新聞,一些行業由於觸犯職業底線最終觸碰到了法律的紅線,相關職業人員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們身邊很多人,其實依然覺得職業底線和自己很遙遠,職業操守不過就是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好本職工作而已。

但我想身為職場人士,其實很有必要反思一下我們自身手頭的工作,這份工作的底線在哪裡?這份工作需要什麼樣的操守?如果連這樣基本的問題都沒想明白,只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我想保不準哪一天可能你就因為觸碰了職業底線而不得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

所以我覺得每一個行業,甚至每一份工作,應該讓從業者在上崗之前熟知這份工作具體事項的正負清單,就是正向的什麼事情可以做,負向的什麼事情你不能做,只有清楚了這一點,才能在今後職業生涯中心存敬畏,才能多向正面行,少向負面走。以上僅是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九品職麻官

這一舉措,是對資本逐利過程中所犯下惡行的一次有力打擊。

紅黃藍早在赴美上市之前,就已經認識到了自己在管理方面存在諸多漏洞。在向美國證監會提交的招股說明書中,有足足35頁的“風險提示”內容指出了紅黃藍在管理合規性方面可能存在的欠缺。據新浪財經報道,該風險提示部分提到“(紅黃藍下屬的)一些機構在經營上存在超範圍經營的情況,包括有4家經營實體未在經營範圍中列出教育培訓、兒童培訓等,卻實際上提供這些服務。另外,還有6家經營實體在未註冊地點經營。”另外,該風險提示還提及了部分工作人員可能並不具備幼教行業需要的資質。(招股說明書全文請見: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708441/000104746917005460/a2233060zf-1.htm)

明知經營管理存在問題,但為了進一步融資,紅黃藍依然選擇上市融資,繼續加快增長的腳步。在不能確保工作人員資質齊全,員工培訓跟不上擴展速度的情況下,這樣的野蠻增長會對服務質量有什麼樣的影響,可想而知。

而紅黃藍只是我國幼教行業混亂髮展狀況的一個縮影。製造“高大上”的外表,給投資人講述一個美好的故事,這很容易。而真正苦練內容,對人員聘任嚴格把關,這一點很難,卻是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最為相關的。

如果企業自己做不到,那也不怪法律插手推上一把了。


王瑞恩

有需求就會有市場,虐童背後的需求是什麼?是幼教人員。

幼教人員為何要去虐童?原因有三:

一、文化低,大多數中專畢業到幼兒園過渡一下

二、收入低,決定了幼教人員的人員組成

三、懲罰成本高,與其讓孩子打打鬧鬧出了問題被家長打,還不如趁家長不在的時候打打孩子。

所以,兩低一高決定了虐童事件不會消失。

逮捕、起訴都沒用,甚至判刑也無所謂,重要的是量刑程度。

吐口痰就抽鞭子,大街上才會乾淨;性騷擾就戴腳環,才會杜絕後患;打孩子就關個15年,估計才有作用。

但更重要的是監管,就算你判他15年,但發現不了他的犯罪行為那也沒用。

所以,在刑罰之前,我們更應該去做的是實時監管、全民監管、360度無死角的監管。


舌戰群鬼

應該好好的整頓,造成這樣虐待孩子事件,不是一天一星期就會出現的,主要責任應該在舉辦者和管理者,因為現在好多幼托機構在開辦時,注重的是硬件設施要上檔次,招聘教師選年輕漂亮,為的就是提高收費有基礎,缺少給新教師理論培訓和老教師帶領的實際操作時間,但當事教師保育員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不管你有任何理由,因為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相應的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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