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江津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啦!

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需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鼎山、几江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划片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

“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看过来,江津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啦!

小学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登记,审核通过后再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各学区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区教委将统筹学位相对宽松和新建的公办学校安置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几江、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招生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的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优质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分解到就近的小学。将初中学位紧张区域的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地为依据引导到学位相对的宽松的学校就近入学。

江津中学初中招生实行多校划片,计划招生300人。具体名额分配为:四牌坊小学90人、向阳小学54人、菜市街小学52人、西城小学67人、高牙小学4人、五举小学3人、圣泉小学3人、江津实验小学26人、荣华学校1人。

为了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满足学生接收优质教育的需求,缓解城区初中学位紧张状态,将在几江、鼎山学区小学的五举、高牙、双福、德感户籍和享堂小学的毕业生引导到江津二中接受初中教育。同时,江津二中承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初中教育的任务。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

(1)重点高中指标到校;

(2)志愿填报,统一录取;

(3)一般高中划片招生。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办法

区教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确定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备案。民办中小学校(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校)于4月20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

民办中小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

1. 公布招生入学政策。2018年4月20日起,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将区教委发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广泛宣传,方便群众查询。

2. 发布招生信息。5月10日起,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3.审核材料并录取。 从2018年6月28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开始报名审核并公示。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少年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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