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印發《關於命名錶彰2017年度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決定》(魯文明委〔2017〕26號),曹縣人民法院經複查合格,再次榮獲“2017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稱號。這是該院第五年獲評省級文明單位。
多年來,該院堅持“以文明創建帶隊伍、促審判、提公信”基本思路,始終把文明單位創建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大力打造作風過硬的文明之師,努力提升服務社會的工作水平,著力展示公正文明的法院形象。同時,該院還以志願公益活動、法律道德講堂、讀書講演活動、革命傳統教育等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
在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動員全員參與、豐富活動載體、確保取得實效上下功夫,全力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紮實深入開展,通過持之以恆狠抓精神文明建設,隊伍素質不斷得到提升,審判職能全面發揮,服務大局有效彰顯,群眾滿意率和社會認可度持續向上,審判各項工作得到了縣委和上級法院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下一步工作中,曹縣人民法院將在保持已有成績的基礎上,努力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成績、再上新臺階,不斷提升審判工作水平,為建設大美新曹縣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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