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破解發現難

5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10起典型案(事)例。

最高檢未檢辦副主任史衛忠說,這些案(事)例突出展示了檢察機關立足“捕、訴、監、防”職責,依法嚴厲打擊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表明了檢察機關堅決打擊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態度和決心。

嚴懲嚴重侵害兒童權益犯罪

10起案(事)例中有兩起分別涉及最高檢依法核准超過追訴時效的案件、掛牌督辦全國重大拐賣兒童案件。

1996年,劉某攔路強姦8歲女童郭某,致郭某窒息死亡。此案多年未偵破。2013年,公安機關從被害人體內提取的生物檢材中發現線索,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某。2017年3月,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歸案。本案雖已超過追訴時效,但考慮到劉某的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且犯罪行為特別惡劣。經審查,最高檢依法核准追訴劉某。2018年1月,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檢察院審查辦理了拖木日初等13名被告人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兒童案件。經檢察機關多方努力,全案11名被拐兒童得到妥善安置。此案系最高檢2017年掛牌督辦的10起重大拐賣(騙)兒童犯罪案件中的一起。目前,所督辦案件中的6件已判決。

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合法權益

被告人駱某在社交聊天軟件上,威脅、恐嚇被害女童小羽,迫使其自拍淫穢圖片傳送給被告人觀看,駱某欲進一步實施猥褻,後因被害人報案未得逞。湖北檢察機關以猥褻兒童罪對被告人提起公訴,法院只認定後一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且系犯罪未遂,對被告人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年。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雖未通過身體接觸猥褻被害人,但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迫使被害人發送裸照,嚴重侵害了被害女童的性羞恥心,已構成猥褻犯罪既遂,一審判決錯誤,依法提出抗訴。二審法院採納檢察機關全部抗訴意見,改判被告人駱某有期徒刑兩年。

2016年,眭某等3人至上海等地,組織並指使何某某(女,8歲)、汪某某(女,7歲)竊取商店內手機等財物。2017年9月,法院分別判處眭某等3人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經審查發現,兩名涉案兒童父母任由孩子被利用甚至直接帶其實施犯罪。檢察機關督促其戶籍所在地相關職能部門提起撤銷監護權之訴。2017年9月,法院依法撤銷汪某某父母及何某某父母的監護權,分別為汪某某、何某某指定了監護人。

2017年,江蘇某地檢察機關在辦理一起引誘、介紹未成年在校女學生賣淫案中,發現涉案女生所在學校保衛制度執行不到位,部分賓館、網吧不按規定執行住宿和會客登記制度等問題。經調查研究,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推動教育、公安等部門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清查校園周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行動中,兩名學校校長被免職,40餘家旅館、洗浴場所和10餘家網吧被依法查處整頓,3家無資質的黑網吧被關停。

2017年5月,陳某將自己4個年幼的孩子遺棄家中,致使4個孩子僅能通過向他人索要糧食、撿垃圾賣錢、依靠政府和學校的資助維持生計。2017年12月,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檢察機關辦案中,及時聯繫孩子母親回鄉照看孩子,開展司法救助,為4名兒童申請司法救助金4萬元,監督鄉政府落實被害人低保及入學保障等問題。

建立健全機制實現主動預防

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現難、固定證據不及時等問題,2018年4月,浙江檢察機關聯合公安、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共同出臺《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明確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強姦、猥褻、虐待等非正常傷害、死亡情況時,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檢察機關、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備案,醫治過程中,應及時記錄、評估和保存相關資料,積極配合調查取證。

2017年6月,四川省古藺縣人民檢察院通過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發現某小學外存在客運車超員搭載學生行為,督促公安機關查處。此後,當地交警部門又在該小學附近查獲高某某運營和駕駛的小型麵包車嚴重超員。經法院審理,高某某被判處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7年,湖北某地檢察機關辦理高某強姦兩名親生女兒案件時,發現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遭受嚴重傷害。案發後,高某的3名未成年子女去廣東投奔母親。2018年1月,湖北檢察機關委託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開展異地救助幫扶工作,對被害人進行心理救助。針對被害人無學可上的困境,檢察機關為兩名女孩的弟弟聯繫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為姐姐聯繫職業技術學校學習勞動技能,協調做好學費減免工作。

2017年,鄭某性侵養女長達3年之久並致其懷孕。春蕾安全員發現後向檢察機關通報,福建檢察機關對此案進行立案監督,後依法對鄭某一案提起公訴,現鄭某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春蕾安全員機制,是福建檢察機關為解決留守兒童遭侵害發現難、發現晚等問題,聯合婦聯、公安、法院組建的以農村婦女主任為主體的安全員隊伍。這支2000餘人的隊伍覆蓋所有基層組織。該機制將處於安全困境的兒童分為環境安全、環境關注、環境危險三個等級,把環境關注等級以上兒童納入綜治網格管理,統一實行建檔管理、定期走訪、實時介入等系列工作機制,推動預防未成年人受害工作由被動受案向主動預防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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