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記車行
不變
按照財稅2017年76號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月3萬(按季度9萬)以下免徵增值稅。優惠期間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因此額度沒有變化。
另外,我們可以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文的規定,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