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日美军撞死冲绳男子,日本是否有权逮捕并审判肇事军官?

吴文建

驻日美军撞死冲绳男子,日本方面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日本冲绳居民反美示威游行)

  1. 自从二战后期美军在日本登陆以后,就完全控制了日本。
  2. 其在日本保有大量驻军,随后冷战开始,为了挟制苏联和中国,美军在日本冲绳驻扎了美军海陆空和海军陆战队四大兵种,大约2万名士兵,占驻日美军数量的三分之二。
  3. 冲绳的军事基地群,其面临东亚大陆,背靠广阔西太平洋,既可支援陆地作战,又可驰援海上作战需求,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冲绳距离中国,更只有"咫尺之遥"。冲绳距离台北,仅六百余公里,距离福州,也只有八百多公里,距离钓鱼岛只有四百多公里。因冲绳之重要位置,自二战结束后,成为美军"不会沉没的航空母舰"。
  4. 由于大量美军的进入也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存在,比如“美军飞机扰民事件,美军强奸日本本地女性”等。。。
    美国海军少将向冲绳县知事就日本少女被美军强奸一事道歉
  5. 日本为了迎合美国对自己的军事保护,对在冲绳发生美国军人违法事件在开始表现的是息事宁人,后来该违法乱纪的事件越来越多,冲绳本土居民对美军驻扎反对之声也就越来越高。但是每次事件发生以后,罪犯都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反而因为是美国驻军的主角光环屡次逍遥法外。个人觉得这次美国海军排长在冲绳撞死日本男子的事件,先可能日本警视厅接手,关键在于日本政府能不能顶住美国的外交压力,以日本本地法律审判罪犯,如果顶不住压力,该罪犯很可能只是暂时被撤销军职,然后引渡回国,过个几年重新回到日本继续军职。

跑调歌王309

有权逮捕审判。驻日美军交通肇事不是第一次了,被日本逮捕判刑也不是没有先例。今年5月27日排长撞死人的事件,可以参照2017年11月美国海军陆战队上等兵Nicholas James Mclean交通肇事案件,当时这个大兵酒后驾车在那霸撞死了一个日本老人,

这个大兵于今年4月被那霸法庭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图一:日本民众让美军滚出去的呼声没有断过,然而只是喊喊口号,并没有什么用。

驻日美军的问题应该客观的看,不应缩小,也不应无限夸大。一方面确实自带免死金牌,拥有逆天的治外法权。另一方面近年来驻日美军的特权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在少女强奸案之后,

美日于2017年1月达成了《日美地位协定》的补充协议,缩小了驻日美军的特权,美军被日本警察逮捕并被法庭判刑这个事是完全正常的,也是客观存在的。

图二:横须贺是美军重要的基地。不少去日本旅游的军迷应该都参观过。

然而现实中犯案美军的所谓军事法庭审判只是走个过场,甚至是根本不判。如果日本警察无法在案发现场抓个现行,逮捕犯案美军,那么美军只要朝基地里一躲,日本想要追究案犯难度更大。

事实上日本主动撤诉的情况比较多。

在2017年1月之后,驻日美军的特权被缩小。包括驻日美军的家属犯罪,只要被日本警察抓到,都有可能被日本的法庭判刑。2012年,日本首次对美军基地非军事人员判刑,那霸地方法院判处拉姆齐1年半有期徒刑。拉姆齐也是交通肇事,撞人致死。

图三:鱼鹰在日本也制造了不少事端,时不时掉个零件下来砸到花花草草。

具体到本月27号的这个案子,这个美军排长被起诉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是抓了个现行,美军排长在肇事之后没能立即逃回基地。二是这个排长的免死金牌打折扣了,他已经供认这次肇事与公务无关,并非在执行公务期间肇事。日本司法机关在这点上占到了先机,如果腰杆硬一点,要求行使第一审判权,这个排长被判刑是大概率事件。如果跪习惯了站不起来,主动放弃追责也有可能。


厉兵

日本是有逮捕权,可是没对美国爸爸,估计日本最多就是假装行事,毕竟都让人家驻军在自己国土了,还有什么地位可言?当了婊子还立牌坊么?
事情发生在


日本冲绳县名护市天仁屋国道,5月27日,下午2点多,美军驻扎在冲绳的一个排长驾驶车辆将日本一名男子撞死了,日本现在以“驾驶过失”罪将排长逮捕了。

美军排长当时驾驶的车辆超出了单行车道,撞上了日本死亡男子的摩托车,从而导致摩托车驾驶证当场死亡,由此可以看出,车速当时是很快的,而且当时的车道地势比较平缓,应该是美国人张狂的性格导致其加速超车所致。

日本官方证实,美军排长驾驶的车辆是私人车辆,不是基地所有,同时他既没有饮酒,也没有精神类,吸毒使,所以应该是以为导致的,不过和他的驾驶行为有很大的关系,违反了驾驶规定。



美军在冲绳的驻军,并不是第一次惹事了,很多日本人其实都不想让他们在此驻军,可是没办法,拿人家手段不说,冲绳的驻军距离钓鱼岛仅有400公里,有什么事还需要美国的援助。
美国在冲绳驻扎了2万人,自二战以来就在冲绳驻军,是美国扼守东海与西太平洋重要的一个门户。冲绳距离我们特别近,距离福州厦门,也就800多公里,距离台湾600多公里,它已经是一个高度要塞的岛屿,成为了美国不沉没的“航空母舰”了。

如今发生这样的事,其实关注度一过,赔点钱就没事了,别说美国和日本的关系了,我们这里也是,赔钱了事的占绝大多数。
不管怎么说,我们没有被殖民,这就是一个优点,有自主的能力与说话的地位,总比要看别人脸色强,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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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叨娱乐团

日美同盟不是平等的盟友关系,而是主仆关系,也就是说在日美同盟中,美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驻日美军经常在驻地违反相关规定条例、甚至违反法律触犯刑律等,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日本并没有处置驻日美军的权利。根据1952年签订的《日美行政协定》,驻日美军在日本境内的权利,包括基地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美军人员和家属的免税、免签证等免于行政管辖、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各项“特权”,其中明文规定美国军人和其家属在日本犯罪,日方无审判权。

5月27日下午一名美军海军排长驾车撞死一名日本男子名护市警方逮捕了该海军军官。但是日本并没有处置的权利,只能移交给美军,由美国军方或者美国政府进行处置。熟悉历史的都知道,美军在日本犯下过很多罪行,也经常在当地制造事端,引起了当地民众极大不满。日本民众关于驻日美军搬迁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但是美军根本没有给予理会。

当前美军依然对日本拥有极大的控制权,在很多方面受制于美军,虽然其一直想摆脱这种控制,但绝非易事。近期安倍活动频繁想要与英国等发展军事合作关系,借此摆脱美军控制,看似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但是这种努力的效果并不乐观。从当前形势看,美军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日本享有特权。也就是说,类似美军士兵在日本撞死人之类的案件,日本将一直没有处罚权。


深度军备

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介绍一下日本和美国之间在1952年签订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协议——《日美行政协定》

这一份法律文件特别明确了驻日美军在日本境内的权利,包括基地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美军人员和家属的免税、免签证等免于行政管辖、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各项“特权”,其中明文规定美国军人和其家属在日本犯罪,日方无审判权。

基于这份法律文件,驻日美军实际上是日本的“太上皇”

其中根据该协议的第十七条第三款:

——“日本当局得在美国武装部队使用的设施及区域外逮捕犯法或企图犯法的美国武装部队人员、文职人员、及其家属,但在逮捕后,应将逮捕的一人或数人立即移交给美国武装部队。对任何逃脱美国武装部队的管辖权而在设施及区域以外的任何地点发现的人,日本当局一经请求,应加以逮捕,并移交给美国当局。

也就是说,驻日美军人员在基地之外犯罪之后,日方即使逮捕了该名美军人员,依据本协定,也必须立即交付给驻日美军,而不是交给自己的警察局处理。

通常情况下,驻日美军发生这种事情之后,都是第一时间将该名军人遣返回本土,根据事件性质,要么“革职”,要么“调离岗位转任文职”、“剥夺军衔或者降低军衔”等“冷处理”方式,说白了,都是从轻发落。

要是换成在美国本土犯罪,不判个几十年徒刑,都算是轻的。

“太上皇”的头衔,可不是浪得虚名啊!

所以,这一次,估计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好吃好喝的供着,然后晚上悄悄的给送回美军基地,就此打住,不会再有下文了。反正日本愿意。


OK,关于问题就回答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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