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5月有件眾所周知的大事:自5月1日起部分增值稅稅率下調。相應地,大家在申報2018年5月及以後期間的增值稅時,申報表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2018年4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明確了新的申報表。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咱們先來看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的變化。

由於17%和11%的增值稅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相應地,申報表上17%、11%稅率所在欄次調整為16%和10%稅率。

涉及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一和附表三。

變化一

變化一:附表一中稅率的變化。附表一中的第1欄、第2欄、第4a欄、第4b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

調整前: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調整後: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變化二

變化二:附表三的變化。附表三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項目”“10%稅率的項目”。

調整前: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調整後: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變化三

講到這裡,大家可能有個小疑問,增值稅申報表裡,關於銷售額和銷項稅額,17%、11%的稅率不見了!腫麼辦?如果從6月份開始申報時,有申報適用17%、11%的應稅項目的情況,申報表應當怎麼填?

別急!我們一起來找找

哦~文件上已有規定:

變化三:自201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應稅項目時,填寫在調整後的16%、10%的欄次中。

好了,這下,申報表的變化找得差不多了。等等,還有變化!

6月起增值稅申報表四點變化請關注

變化四

變化四:因為上面所述的第三個變化,今後納稅人在申報的時候,有可能把17%和16%、11%和10%稅率的項目內容,並在一起,分別填在調整後的相對應的16%、10%的欄次中,造成這兩個欄次的不同列之間的勾稽關係也出現了變化。所以,《附表一》填表說明做出相應調整: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填寫說明第(二)項“各列說明”中第14列“扣除後”“銷項(應納)稅額”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內容: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為:若本行第12列為0,則該行次第14列等於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為0,則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計算。計算後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差異的,按實際填寫。

OK!看來,此次申報表的調整主要針對降稅率,調整後的申報表,附表一和附表三中不再保留17%、和11%的稅率欄次。只要掌握了此次調整的思路和方法,調整後的申報表,填起來也會很容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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