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駐村幹部”成為“村幹部保姆”

為了實現到2020年全面消除貧困的目標,各級政府採取了多種方式向貧困村派駐幹部,幫助貧困村實現脫貧。根據國務院扶貧辦數據,十八大以來,全國共選派277.8萬人駐村幫扶,為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解決貧困村基層領導和組織力量不足的問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瞭望新聞週刊)

當下脫貧攻堅已進入決勝階段,正是需要集思廣益,需要大家出力的時候,為此各地紛紛挑選優秀幹部,下派到村、社區開展工作。駐村幹部到村後,深入開展各項駐村幫扶工作。

但凡事有兩面性,一方面駐村幫扶工作得到了很好的效果,發揮出了很好的作用。一方面也存在一些弊端,一些駐村幹部過於專注工作,對村級事務大包大攬,村幹部躲邊邊的現象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村幹部文化程度低,面對大量資料歸整不熟悉,其次對產業發展、工作進程重視程度不夠,為此只能讓駐村幹部先入為主,最後造成駐村幹部帶領全村發展的情況。雖然駐村幹部在一定程度上能為村裡解決大量實際問題,但要知道駐村幹部只是一時存在的,村裡的發展還得依靠村兩委帶領村民發展,同時一些風土熱情、村情民意依舊需要村幹部來帶動,來指導。這也是駐村幹部與村民之間存在的間隙,更需要村幹部來從中潤滑,從中調劑。

如果駐村幹部只是一味地按照自己的節奏為村裡辦事,不利於村幹部的成長髮展,不利於村裡的長久發展。因此要加強對駐村幹部的管理,強化村幹部的職能職責。要改變當下這種“保姆式”的工作的方式,擺正駐村幹部的身份位置,認真做好指導、引導村裡發展的作用。同時要增強對村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特別是一些致富發展的策略和方法,引導村幹部積極思考,從而提升村幹部的思想及工作能力。(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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