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一刀切」坑了汙染防治

■吳學安

據報道,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出臺細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措施,及時向社會發布公告。《指導意見》中的15條措施明確提出,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以生態環境保護為藉口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9月6日《法制日報》)

點評:“一刀切”看似一視同仁,實則有礙市場公平競爭。對無證無照的汙染企業應該堅決整改,確需關停的要依法關停。但一些已經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轉型升級、環保達標的企業也被一併限電停產,無疑會影響企業追求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性。禁止環保“一刀切”,並不是要削弱治理力度,而是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執法,精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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