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工人身份現在退休為什麼按2014的工資標準發放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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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告訴題主,只要你是事業單位的人員,不管你是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還是管理崗位人員,甚至是機關單位人員,大部分“中人"退休人員拿的都還是按2014年9月工資標準計算的預發養老金。

2014年10月1日,我國推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由於廣大中人的養老金涉及到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和養老金釆取新老兩種辦法進行對比計算等環節,使得廣大中人的養老金正式方案歷時快4年了,除江西贛州市、陝西、山東、貴州部分縣市陸續出臺了外,大部分地區至今仍沒有出臺,也使得這些地方自2014年10月以來陸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一直領取著按照2014年9月工資標準計算的預發養老金。

不過有一點請大家放心,等到中人的正式養老金方案出臺後,一定會按照每個人的養老金標準一分不差地如數補齊的,江西贛州市等地都是這樣執行的。

從2014年10月到2018年5月,時間過去快4年了。從2017年12月以來,已陸續有些地方在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中人正式養老金的正式方案。我想,萬事開頭難,既然巳經有好幾個地方陸續出臺方案了,其他地方今年下年年也一定會陸續出臺中人養老金正式方案的。


葉公來幫忙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國家為了保證養老保險,退休待遇計算方法的平穩過渡,規定了十年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的老辦法計算退休待遇,都是要按照2014年的工資標準來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我們退休待遇的老辦法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如果我們的工資標準,沒有按照2014年9月的工資來進行核發。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進行工資套改是2014年10月開始,保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繳納了養老保險之後,工資待遇也沒有降低。基本工資標準,做了大幅改變,增加了好多。

如果我們使用套改後的基本工資來計算老辦法退休待遇的話。

會出現2014年9月退休的人員,會比2014年10月退休人員,因為基本工資的標準不同,退休待遇低好幾百的情況。

比如我們套改前的基本工資標準是2000元,套改後的基本工資標準是3000元的話。如果我們同樣按照35年工齡計發90%,產生900元的工資差距。這對於退休了的老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過大家要弄明白,雖然我們的退休工資基本標準是2014年9月的,但實際上我們國家還是在此基礎上,有每年增加退休工資的因素在裡面。

比如2018年退休的人員,我們要在2014年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算出2014年退休時的退休金,加上2015年的國家定額調整數額。然後將兩個數乘以2016年的工資增長率,再乘以2017年的工資增長率,再乘以2018年的工資增長率,基本上相當於放大了20%左右。

不過,目前我們的工資增長率只公佈了2016年的,2016年工資增長率是2017年7月份公佈的。所以,我們現在2018年退休的中人就欠缺了兩次增長。以事業單位退休工資5000多元的標準,缺少兩次增長,可能會低500-700元左右。只要相關工資增長率出臺後,這一部分增長的待遇就會調整好。

我們退休人員的的退休工資,國家一分錢都不會欠缺大家的,請大家耐心等待到有關基數發佈,然後會補發給大家的。


暖心人社

這個問題非常普遍,也很現實,很多近兩年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都遇到了這個問題,現在我做一下解釋。

首先明確一點,並不是只有事業編制工人身份現在退休才按2014年的工資標準發放退休金,而是所有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

只要是在2014年10月份之前參加做,之後退休的人員都是按照2014年10月份的工資標準發放退休費。

第二,以2014年工資標準發放退休費屬於過渡辦法,之後會進行清算。

2014年10月份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中辦法”的退休金計發方式。凡是在2014年10月份之前參加工作的屬於“中人”,採取過渡計發辦法。目前具體的政策還沒有出臺,所以這部分人員的退休工資退回到2014年10月份,暫按原來的計發辦法發放養老金,等待具體政策出臺後,再進行清算,補發按政策應該增加的養老金。所以不用擔心,只是時間早晚。

其實,這個問題屬於政策改革造成的落實延後,很正常,退休人員不要擔心,國家會有一個保持公平的政策,不會讓這部分人吃虧的。只是經辦部門需要耐心給退休人員做好解釋,以免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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