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激勵機制 充分發揮幹部想幹事的主動性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對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提出明確要求。(人民日報 《中辦印發》)

《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幹部考核評價的激勵鞭策作用,切實解決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

目前,各省、市、區都有一套自己的考核管理辦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幹部考評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但從實質來看都存在一些實際問題,比如:考核內容比較籠統、考核形式開展不均衡、考核方法受傳統方式的束縛等等,完成沒有通過考評考核將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體現出來,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想幹事的幹部的積極性。當前,建一套完善的考評機制,特別是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是可以有效刺激幹部隊伍建設的,這必將可以充分調動幹部想幹事、願幹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激勵機制的建立,可以很好的避免讓不作為的幹部和積極勤奮的幹部享受了同等的工作支持和待遇保障。當前,為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有新擔當新作為,各級組織需建立完善的幹部考評、考核體系,它不僅是對一個優秀幹部的公平正義,更是促進幹部隊伍管理的重要途徑。建立科學的考評考核體系,就是要建立考核內容有針對性、考核形式和考察方式多樣化、考評標準科學性、考核結果透明化的系統考評考核體系,以增強幹部考察工作透明度。

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強化激勵管理,就是要讓幹了事的同志在考評考核和評優評獎上有所體現,要讓他們幹了事後,能得到相應的回報,還願意繼續幹事。

(文/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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