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干部想干事的主动性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人民日报 《中办印发》)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目前,各省、市、区都有一套自己的考核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干部考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但从实质来看都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比如:考核内容比较笼统、考核形式开展不均衡、考核方法受传统方式的束缚等等,完成没有通过考评考核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体现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想干事的干部的积极性。当前,建一套完善的考评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是可以有效刺激干部队伍建设的,这必将可以充分调动干部想干事、愿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很好的避免让不作为的干部和积极勤奋的干部享受了同等的工作支持和待遇保障。当前,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各级组织需建立完善的干部考评、考核体系,它不仅是对一个优秀干部的公平正义,更是促进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考评考核体系,就是要建立考核内容有针对性、考核形式和考察方式多样化、考评标准科学性、考核结果透明化的系统考评考核体系,以增强干部考察工作透明度。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激励管理,就是要让干了事的同志在考评考核和评优评奖上有所体现,要让他们干了事后,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还愿意继续干事。

(文/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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